波
#11
悦
#12
俺没有参加过FB过,但是我还是有个小小的意见啦,如果这样借来借去的确是不怎么卫生是真的,如果能够自觉搞好卫生和保管好,那还差不多。
海
#13
hnhk 于 03-4-11 12 写道: 大海:我与你是一样的想法的!收这十几二十块钱的伤感情咯、。:)同意! 容儿:说是这么说,偶的帐篷和他的帐篷都偶们自己只用过一、两次。借给大家也是义务的哩。。 [ 本贴由 容儿 于 03-5-30 11:09 最后编辑 ]
小
#14
还是海马6470好,自备双人床,空调,还防虫,防潮,^_^不用租帐房了。以后小孩还可以在后箱自己玩,空间很大还安全。全家出游也不错。:lol::lol::lol::lol::lol:此广告没收海马厂一分钱:lol::lol::lol:;);)
夏
#15
大海 于 2003-4-11 04:41 PM 写道: 大家都是朋友了就不要收钱了,偶反对收钱啊,如果偶有偶决不收钱,只要借的人不损坏偶的东西,用完后帮偶搞好卫生就可以了,唉。。。。不赞同这样的说法,车友会的朋友应该都不缺这点钱,就象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很多时候花费并不多,但是也一直坚持AA制,这是一种生活方式。原意出租帐篷的朋友他们的好心我们坦然接受了,但是我们应该主动分担他们买帐篷的费用,这就是“租金”的由来,虽然没有几个钱,但是这也体现了我们车友会的AA制的传统。 应该说,没有AA制,活动就不能坚持下去; 没有“租金‘,很难保证在需要帐篷的时候又能够提供得出来的; 所以我们不仅“帐篷”可以出租,“对讲机”也可以出租,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会员自己的东西可以拿出来出租,不在于“租金”的多少,在于资源能够共享,资源共享的同时,大家一起承担费用,这也是AA制。
小
#16
同意楼上,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大家都忽视了--所有权问题,帐房的所有者,是花大样买的,归个人所有,而不是车友会集资买的,归集体,这样可以不收钱。既然他是个人物品,在他人使用是就应该付给主人相应的使用和损耗费。其中不排除,有的主人买了帐篷自己用的机会少于出租的机率,这样我们就更应该付给相应的费用。
星
#17
夏利哈哈 于 03-5-30 12:40 PM 写道: 不赞同这样的说法,车友会的朋友应该都不缺这点钱,就象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很多时候花费并不多,但是也一直坚持AA制,这是一种生活方式。原意出租帐篷的朋友他们的好心我们坦然接受了,但是我们应该主动分担他们买 ...同意哈哈的意见!
c
#18
我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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