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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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里选9人真的很难,这些XDJM都非常好,真希望偶有17票.
天上人间 于 04-3-28 09:53 写道: 新规则只是一个草案,事实上大家讨论了很久,新规则中的“干事会”与目前的“理事会”差别不大,只要有人真心为这个团体做点有益的事情,叫什么名字都不是大问题。其实区别是不大,但是从字面上的感觉“理事会”就是要高一些的感觉,这样也不容易让成员与俱乐部会员打成一片,说实话连干事都象是领导的名称。 叫“义务工作人员”比较好。听起来就平等温馨。 另外还是建议一些大的决定由俱乐部会员投票,没时间的可以选择不参加。有规定人数以上参加投票即生效。而工作人员只是多协助这方面的工作以及一些小的决定。或者也象人大会一样,在几个常务工作人员之下再设二十名常委,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俱乐部成员的民主。其实,我更希望我是这二十名常委侯选人之一。或者是我怕担责任吧,几个人理事,担得责任太多了,记得老邓在加入俱乐部的问题上说过,如果他感觉自己不能全部投入,完全溶入,达不到自己所想的要f求,那么他宁愿选择不加入。我想在这个问题上道理是一样的,义工、工作人员一旦担任了这个工作也就有了责任,任何身份都是有责任的。 还特别同意菠萝蜜在另一篇文里的跟贴,大家来车友会的目的应该很清晰,应该根据这个目的给车友会定位,再寻求发展。说实话我并不感觉目前的车友会有非常大的问题,而一些小的问题只能一个个解决,太多了只能让大家都晕菜。 [ 本贴由 眉眉 于 04-3-30 15:48 最后编辑 ]
土人 于 04-3-30 10:53 PM 写道: 猫猫说的好啊!作为车友会的一员,罗大耳朵也在这里郑重感谢理事会诸位对车友会付出的热情与心血, 无论是理事会、干事会、还是别的,只要是有助于车友会健康成长的,我们都支持。在三个代表的指引下,把FB进行到底![ 本贴由 罗大耳朵 于 04-4-1 10:34 最后编辑 ]
土人 于 04-3-30 10:53 PM 写道: 猫猫说的好啊!作为车友会的一员,空心&实心也在这里郑重感谢理事会诸位对车友会付出的热情与心血, 无论是理事会、干事会、还是别的,只要是有助于车友会健康成长的,我们都支持。在三个代表的指引下,把FB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