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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归来 / 9日大班纽约包厢“杀人”FB帐目
煤
#41
传说 俱乐部会员 这么悠闲是不是官司打赢了?嘿嘿... 又在打饭局的主意, 哎!谁叫我们是当事人那, 总不能叫小雨滴受委屈吧, 何况那晚是我吃的最多!
阿
#42
煤渣 于 04-4-12 02:23 PM 写道: 传说 俱乐部会员 这么悠闲是不是官司打赢了?嘿嘿... 又在打饭局的主意, 哎!谁叫我们是当事人那, 总不能叫小雨滴受委屈吧, 何况那晚是我吃的最多!
煤渣你什么时候#$%.....:lol::lol::lol::lol:
眉
#43
经理事会讨论决议,本次FB余额不用上交。:)
米
#44
眉眉 于 04-4-15 09:00 AM 写道: 经理事会讨论决议,本次FB余额不用上交。:)
支持~~!!
哈
#45
眉眉 于 2004-4-15 09:00 AM 写道: 经理事会讨论决议,本次FB余额不用上交。:)
但是新规则出来后,不允许再有“下不为例”的事情发生了。。。:P;)
亮
#46
眉眉 于 04-4-15 09:00 AM 写道: 经理事会讨论决议,本次FB余额不用上交。:)
:lol::lol::lol: 看到这样的结果,我真是乐开了花————车友会永远是一个快乐、团结的大家庭,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有义务来维护这种气氛!而从这次争论事件中, 我看到了,不管每个人发的是什么炎,但目的都是在维护大家共同的家园,这当然也包括我这个“和稀泥”的,是不是? 有道是“杀人难恕,情有可原”!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一定要有规则,而且一定要遵守!但任何规则的制定、执行都不能违背车友会”放松心情、开开心心“的宗旨,不能因规则而破坏了相对于工作场所比较自由宽松的交友环境。所以,这里既不能成为一群乌合之众,也不能成为纪律严明的军营。对任何争议的处理,能让大家全都开口一笑才是最好的处理结果! 理事会对此次争论的处理,表现出高超的协调能力、管理艺术,我代表诚心祝愿车友会越来越好的车友,向全体理事会成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祝愿虎头大哥开开心心!也祝愿虎头大哥镜头下的雨滴MM漂漂亮亮!:lol::lol::lol::lol::lol:
雨
#47
眉眉 于 04-4-15 09:00 AM 写道: 经理事会讨论决议,本次FB余额不用上交。:)
哈哈 于 04-4-15 09:11 AM 写道: 但是新规则出来后,不允许再有“下不为例”的事情发生了。。。:P;)
谢谢理事会对这件事的重视!! 也会像哈哈所说的不会再有“下不为例”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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