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11
这件事的拖延,其他不发表意见的理事都有责任。
眉眉 于 04-4-29 11:15 AM 写道: 可是不加的话,好象也违备当初定的加分原则哦。那就再改正,这次还是先加吧。必须先加,有什么不妥以后修正,总之不能打击组织者的积极性。
天上人间 于 04-4-29 11:56 AM 写道: 必须先加,有什么不妥以后修正,总之不能打击组织者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嘛
天上人间 于 04-4-29 12:05 写道: 眉眉,我觉得内部有什么问题内部讨论,最好不要到群里说。个人看法我是觉得听听大家意见也好啊。:P:P:P
眉眉 于 2004-4-29 11:15 AM 写道: 可是不加的话,好象也违备当初定的加分原则哦。那就再改正,这次还是先加吧。出差几天,很忙,也没有电脑用,没有看到这些 当初的原则怎么定的?? *)市内FB,人数超过20人(含),拨给100分; 这是一次的人数哦?!而不是一周的人数!如果一次够这么多人,而且公布了帐目,可以加分!
菠萝蜜 于 04-4-29 01:38 PM 写道: 如果理事会成天忙于审批划拨分数,感觉也太无聊了。 以后关于分数的事,海边、哈哈、眉眉你们三个定就可以了。要么我个人对于分数的表决权完全委托给海边。 只要有FB的组织报名帖和FB后的帐 ...审批入会和审批积分是理事的一个日常事务,可能也比较频繁。没办法了,都说了,是干事,不是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