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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归来 / 7/4烧烤FB账目
菠
#41
clever_pig 于 04-7-5 11:15 写道: 一定要勾引她,引诱她,诱惑她,
:mad::mad::mad:俘虏她
吉
#42
眉眉 于 04-7-5 11:11 AM 写道: 或者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从你的跟贴中无非体现这样一种信息,有问题是因为组织者协调不力。 你是老会员,或者你组织过活动。但是也许哪一天你组织一次一百人的活动,不出任何问题,那我无话可说。 我那些 ...
我说你是带着情绪讨论是一点没错呀!有句话叫做“忠言逆耳”,要是你从我的回复中读出了幸灾乐祸,指责组织者的意思,我才是真正的无话可说呢。。。。 对组织者提出建议,就一定要自己去组织活动?那是不是NBA的球评要打赢姚明、奥尼尔才可以说话呢? 既然你不屑于和我讨论这个问题,那就到此为止吧。 组织者的伟大,不是因为他的组织,而是因为他的无私。
雷
#43
咳。。咳!好像都有点情绪!我说几句: 首先我觉得吉普提的这个建议不错: “按照参加人数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有自己的组织者,财务也独立核算,这样子人力资源都充分利用起来了。另外设定一个总指挥负责各小组的协调工作。组员对小组组织者负责,小组组织者对总指挥负责,还要设定一个总会计,负责公共的财务支出结算和余额的上缴工作。” 建议较合理,可操作性也较强!我个人非常赞同! 另外据现场观察:眉眉和77领导确实较尽心尽力!再次表示感谢! 对前帖我理解的意思:事后讨论一下工作中的得失是有益的,指责只能于事无补。
小
#44
号号 于 04-7-5 10:56 AM 写道: 在报名帖上事先声明:不报名者参加活动,多交一倍费用!我看谁还敢不报名? 强烈同意以上意见!并建议加上一条:规定时间前未取消报名,却未参加活动的,罚分!有奖有罚才行! 偶也感谢 ...
同意。!!!! 我没完成任务。已自罚20分了
蛮
#45
修歌 于 04-7-5 00:26 写道: 对不起蛮女!也对不起辛苦的77和组织者! 由于本人忙于烧烤,没注意看短信,回到家才看到。 本人手机显示20:51分收到蛮女的短信,说因临时加班来不了,要我代告组织者。。 非常抱歉! ...
修哥:没有关系! 倒是我对不起组织者,报名又不来,昨晚真想过去,22:10加班完与77联系,看大家是否结束,当时还想过去与大家FB呢。:(:P:P:P
影
#46
组织者辛苦是很正常的。凡是组织过的、或协助组织(会计出纳什么的)都深有体会其中艰辛,回来后也都有抱怨,可是,往往因为回忆都是美好的,特别是回忆起来还有“成就感”,所以,过一段时间后,就又都“好了伤疤忘了疼”。 事后慰问,感谢是应该的,总结积累也更是应该的,但还是不要都带有情绪才好!要说得不对,管理者就删掉吧!
扬
#47
:):)大家辛苦了
天
#48
其实也没那么严重,大家开心就好,我只是想提醒大家,今后FB最好还是报名,报名了除非有特殊情况都能参加,当然真的有特殊情况与组织者说一声,大家都能理解的。 好了,现在不讨论这个了,现在理事会很大方的给了1000分(哇!!!!!),终于可以回报一下众多义工了,如何分配,容我考虑一下。
米
#49
听说有人泡GG泡mm泡到连自己姓啥都忘啦??呵呵
修
#50
昨晚去退矿泉水桶,有一瓶水完好没喝,水店退款5元。 改天上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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