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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技术 / 终于有不同声音了:四川省高院建议:修改道...
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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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的条款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显失公平。”“有责任也不承担,势必会放纵行人违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一份特殊的传真,这份传真逐条逐项地指出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法”存在的三大漏洞,并且明确提出建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修改道法! 建议因何而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这样的建议呢?记者采访得知,最先提出建议修改道法的是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许玮。7月27日,许庭长就以《情况反映》的形式,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建议。   许法官称,道法实施以来,对于第76条的规定,不少法官、律师和当事人都认为这项规定存在着漏洞。在先后走访了保险公司、法律界人士和许多司机,认真研读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后,他发现其中主要存在着三大漏洞。 三大漏洞何在 漏洞一:有责不担势必放纵行人违法   许法官向记者描述了很多地方都在上演的一种极不协调的现象:在设置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当来来往往的车辆不停地行驶时,却有行人大摇大摆地穿行于斑马线上,好像交通规则只约束车辆,对他们没有任何限制!许分析这些行人的心理,道法实施以前,“撞了白撞”,行人只是侥幸自己不会被撞;但道法实施后,行人的顾虑打消了,不管司机有没有责任,只要你撞了我就要赔起!“有责任不承担,势必放纵行人违法!”   许法官称,以前,大家曾经对“撞了白撞”给予严厉的抨击,现在却又走向了“行人违法由车主担责”的另外一个极端。 漏洞二: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显失公平   “道法第76条给保险公司的压力更大了,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有失公平!”许法官说,按照这条的规定,只要造成的损失没有超过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不论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哪一方承担,不管车方是否有责任,即便是一点儿责任也没有,也将一律由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偿!这样,将会大大增加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的压力更大了,显然不公平!   许分析,从形式上看,这条规定像是在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将责任转移到经济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头上。但在这种情形下,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保险公司势必会采取增加保险费用等方式将压力分担给投保人,最终还是广大投保人深受其害。法律的公平原则在这个地方似乎是被打破了。 漏洞三:有悖“侵权归责”的法律原则   许法官还提出了一连串的疑问:保险公司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一方既无侵权关系,也无合同关系,为何要承担其过错责任?如果仅仅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使受害者在受到伤害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就容忍受害者有违法行为而不予追究,岂不是把规范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本质都不顾了吗?……许认为,这些都明显有悖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多部法律所体现出来的“侵权归责”原则的精神。   他解释说,所谓“侵权归责”就是只有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才赔偿,没有侵犯怎么要赔呢? 建议如何修改   结合各地的情况,泸县人民法院的这一建议引起了省高院的高度重视。随后,省高院在这份修改建议中提出了两条建议。 建议一:修改道法第76条的内容,变为:“机动车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下列方式承担机动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修改建议增加了“机动车方应承担”这个限制,机动车方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有责任就赔,没责任就拒赔,合情合理。   建议二:建议增加一条规定: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时,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列为共同被告。之所以要增加这条规定,是因为这样可以增大赔偿的力度,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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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mad::cool: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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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就赔,没责任就拒赔,合情合理。 ::23:::23:
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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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满贯 于 04-8-30 02:12 PM 写道: 有责任就赔,没责任就拒赔,合情合理。 ::23:::23:
今天中午听了中央台的一个节目: 一个行人横穿马路被一辆摩托车撞了以后,被一辆大货车辗死(货车逃逸仍未归案)。交警认定是两起不同的事故,第一起摩托车和行人同等责任,第二起货车全责。 -------------------------------------------------------------------- 原告:死者父母 被告:摩托车司机 -------------------------------------------------------------------- 法院判决:摩托车赔偿死者家属损失30000元以及2500丧葬费。被告付诉讼费。 理由:摩托车和货车共同造成死者身亡,目前不能证明死亡是由货车造成。 --------------------------------------------------------------------- 责问:1、交警已经认定是两起不同的事故,何以判决中混为一谈? 2、不能证明是大货车导致死亡,怎么能推断摩托车致死?中国的法律啊! 3、如果摩托车事故前,有任何死者曾经争吵,是否也要负死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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