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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讨论区 / 昨天晚上中央台《实话实说》的内容,有关新...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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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2004年09月15日 10:06)   CCTV.com消息(实话实说):   嘉宾:   范 愉 法律学者   李安定 新华社记者 汽车评论家   杨晓光 交通工程专家   高国斌 沈阳市公安局 有着30多年工作经验的老交警   特别观众:   周宝华 出租车司机   李 愚 外企员工   主持人:今天在开始我们话题之前,为各位准备了一个短片,这个短片的内容非常重要,希望大家好好看一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今年的5月1日起实行了,但老百姓对这部法律的关心程度,在这几个月里有增无减,而关于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责任认定问题,又成为大家最关心的事儿,咱们先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前听说过“撞了白撞”的说法,也是关于责任认定的,现在法律出台了,大家对这件事,还是有话要说。   主持人:先为大家请来了两位朋友,一位是出租车司机周宝华师傅,我们先认识一下。还有一位先生,李愚先生。我觉得先听听周师傅说吧,《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以后,你开车的感觉跟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周宝华:机动车跟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结果不一样了,这对于我们天天在马路上跑的司机来说,是一种无形当中的压力。   主持人:你觉得这个压力对你来说,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呢?   周宝华:分怎么说。如果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了,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不利的。   主持人:你是这么认识的?   周宝华:对。   主持人:我知道你们在休息的时候经常聊天,尤其是出租车司机之间喜欢聊天,有没有听到一些牢骚?   周宝华:牢骚大了。   主持人:最直接的说法是什么?   周宝华:就是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不管是在什么样的交通情况下,发生事故全是机动车的责任,对这块儿反响特别大。   主持人:这不只是你个人的看法,还有很多你同行的看法。   周宝华:对,主要是我们职业司机的看法。   主持人:那李愚先生自己开车上班多少年了?   李愚:应该说在国内大概有半年。   主持人:你觉得这对你有什么样的影响?   李愚:首先我最强烈的感觉就是紧张。真的,我比以前要紧张,是压力大。一般五点半下班,我都会喝一杯咖啡或者是喝一杯浓茶。   主持人:同样的问题我也想问你,在你的朋友圈子里,也就是说能够有条件开车上班的朋友圈子里,他们怎么评价?   李愚:从客观事实上来说,大家大概十有八九对这个有抱怨,因为作为开车的人都是这样,他开车早上来的时候就说,今天早上我又碰见一个人横穿马路,瞅着我就往我车上撞,怎么回事,然后大家讨论一番,一般都是这样。   主持人:就是这样的抱怨比较多?   李愚:非常非常多,但是现在已经基本习惯了,而且大家一个统一的概念就是,既然法规制定了,大家格外小心,所以现在我们办公室的咖啡也喝得特别快。   主持人:成本提高了,买咖啡的钱要增多。   李愚:但是我觉得对大家的生命安全来说还是值得的。   主持人:你是想得比较理智一个人。还有一些朋友从网上也有一些反馈,丁丁,我觉得有责任告诉今天现场的朋友。   丁丁:最近从8月9日至8月16日,北京市人大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市民的关注程度和参与热情之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征求意见的参与程度,7天时间一共接到市民电话1571个,电子邮件1371封和网上留言5913件,征求意见稿第69条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的规定,始终是这次征集的焦点问题。90%以上的参与者对这个问题发表了意见,100%的机动车驾驶人表示反对这一规定。有的市民认为,在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应将现在的规定进一步修正、细化,同时迫切要求国家尽快完善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就是说在这次,非常多的人提出自己的意见。   主持人:从这点看出,而且从我们的电话记录看出,这个话题很热。先为大家介绍两位嘉宾,第一位嘉宾,范愉老师。第二位嘉宾为大家介绍,新华社记者李安定先生。   主持人:我在请范愉老师说话之前,我先把2000年她参与的一期有关交通法节目的一个片段放给大家看,你们可以从那个节目中看到四年以前,范老师的观点大致是什么样的倾向。   主持人:范老师简单和大家说一下,那是个什么话题?   范愉:当时沈阳市出台了一个政府的行政法规,也就是说如果在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是由于行人交通违章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不对行人进行任何赔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撞了白撞”。   主持人:其实简单来说,也就是在四年前,范愉老师是站在保护行人的角度上面,对“撞了白撞”这个法规的出台提出了质疑。那么四年以后,新出台的《交通法》是不是达到了您在四年前提出的那个很满意的、公平的局面。   范愉:我觉得基本上是这样,应该说《道路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我们很多法学家,也包括社会民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就是在这个法中,基本贯彻了一种现代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精神,它原则上采取无过错责任,或者我们叫 “责任推定”。但是这里面并不像刚才有的人错误的理解,就是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出了交通事故,都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我觉得这可能是对法律的曲解。   主持人:没关系,这个我们有机会慢慢细说。那么,对于李老师来说,你能不能简单说一下,对于刚才周先生跟李先生他们两个倒出的苦水,你是什么样的态度?   李安定:简单地说,就是“路权”的问题,我们今天所有出现的问题的症结,就是路权的问题。路权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个基本原则。人和车各行其路、遵纪守法,是道路真正出现畅通和安全这两个结果的根本,如果混淆了路权,在各种道路上,人和车相撞,都要由车来负全责,这点不但不公平而且很难执行的。   主持人:你指的是对谁不公平,具体对谁?   李安定:具体讲,比如说在斑马线,哪怕行人在路上,一个老太太闭着眼慢慢往前挪,你也不能按喇叭,你要在她面前停下来。   主持人:就是不管是什么灯?   李安定:当然是没有红灯的地方,有斑马线。当有红灯的地方,路权当时留给他的时候,你是绝对不能去碰,这时候你要去撞,百分之百你陪的起你活该。但是反过来如果我们在高速路上。   主持人:封闭的还是半封闭的?   李安定:只要是高速路,不管是封闭还是不封闭,行人绝对不能穿行。   主持人:可是就有人穿行啊?   李安定:如果我们现在告诉大家,三环路绝对不能穿行,穿行三环路本身就是违法,如果告诉大家这样的话,我觉得肯定没有人去上三环路走。   主持人:范老师你觉得法能制定到这么细吗?   范愉:我觉得首先您可能没有仔细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际上《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专门关于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中间非常清楚明确地说,高速道路是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其他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辆都不能进入。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以路权为基础,而是整个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秩序,特别是对行人各种各样的人,包括机动车驾驶员,所有的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位的。我们大家换位思考一下,今天我是一个驾驶员,明天我可能就是一个行人,我自己是驾驶员,我的亲人家属也可能是一个普通的行人,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面你今天可能在机动车上,我们或者把你作为强者,但是事实上你也可能变成弱者,这里面没有轻视谁或者敌视谁的问题,大家都是平等的。当你成为一个机动车驾驶员的时候,你就必须承担高度安全注意义务,这里面不仅是是否违章的问题,比如按照所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所有规定,检查好你的车辆,保证好你的技术,同时还有一个“特殊注意义务”,这个特殊注意义务就是我们平常人可能没有的。西方的很多国家在驾驶员交通规则考核中都有这样的一条,如果你前面的道路是畅通无阻的,而且是绿灯,行人突然闯红灯的情况下,虽然你没有责任,你是不是就可以畅通行使?不行,你必须有一个特殊的注意义务,我们试想一下,即使在高速公路上、快速路上,行人确实违章了,我们刚才说前提上谁也没有认为他是合法的,谁也没有认为他是应该的,但是这时候你有高度注意义务,你是最有条件控制危险发生的。   主持人:但是我觉得这是一个理想状态,就像刚才李愚先生说的,他下班之前必须靠喝咖啡提神。我们探讨的前提就是很可能是你在高度注意的情况下,依然是没有踩住刹车,把穿过封闭的高速公路的人撞上了。   范愉:对,所以我们的法规要全面理解,大家一定要看法规实际上是三个层次。第一、原则上由机动车承担;第二、如果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有责任,就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三、如果他是故意的话,他甚至可能完全不承担责任。那么它就等于把三种情况都包括进去了。   主持人:对,你这个说得很清楚,而且几乎跟这个只字不差。   李安定:你说的原则都对,太应该这么干了,可恰恰没这么干,就是在行人违章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让机动车的驾驶者来赔偿,我同意应该赔偿。但是如果在机动车没有很大的违章责任的情况下,让他赔,赔到一个人道主义的限度,是合理的。   主持人:这个限度是多少?   李安定:但是现在执行起来的情况,是有可能是赔几十万甚至接近上百万,对于一个刚刚进入汽车文明的年轻人来说,他可能刚刚贷款买了一辆五万块钱的车,这样的例子我们已经有了。但是要赔几十万的话,他就要赔到倾家荡产,我还是那句话,如果这辆车在斑马线上撞了行人,没有问题应该赔。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当年我们印象很深的,就是在广播学院附近,京通高速公路上有一个人把铁丝网拿开,横穿马路,一下子撞飞了,这样的事情发生,你让他赔个倾家荡产。那好了,我们《道路交通安全法》定在2004年而不是1950年,有一个很大区别,我们现在高速路已经发展了,进入汽车社会的时代到了。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汽车的效率,我们花了几百亿,花了这么多钱,我们就是要道路快速、畅通,如果我们每个人开车在京通高速路上走,和刚才我们进来这条小路一样的紧张程度、一样的速度走,我们那么多钱就扔到太平洋里去了。   主持人:所以目前最激烈的争论就是在这儿。   范愉: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我们不能“如果”。当我注意很多争论的时候,其实我发现很多人并没有真正看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包括北京这次征求意见稿的时候,争论特别多,但是我仔细发现大家甚至没有把这个文全部看完。比如说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它实际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逃逸的,也就是说逃逸以后责任本身没法界定了;另外一种情况是本来可以报警,他没有报警的情况下。   李安定:哪个法律符合您说的东西啊?   范愉:北京的征求意见稿。   李安定:要都这样多好,就什么事没有了。   范愉:所以我很奇怪,既然大家对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至少你应该把文章看明白。   李安定:我还是强调路权,我们在说到赔偿问题。如果在一条高速公路上,一个人横穿马路,我在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撞了他,如果我有10%的责任,我只赔10%。今天这个法律特别好,咱们就回去了,就不来了。明明不是这么一回事。   主持人:我突然觉得我在现场变成弱女子了,但是我准备了两位嘉宾,其中有一位是警察,我把警察叫来总行了吧。我们先让高国斌先生上场,我们认识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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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跟你们说我请了一位老警察,有30多年工作经验,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副政委,我们叫你高政委,咱们用老百姓的话来说你站马路站了多少年?   高国斌:我当交警到现在为止是33年历史。   主持人:因为我一个人维持有点儿困难,我就先把您给请上来了。让李老师先说。   李安定:高政委来自沈阳的,沈阳有一个被反对者炒得很热的说法,叫“撞了白撞”。听了这个话, 开车的在街上撞了老百姓撞了白撞,谁听了都说不过去,但是这个话有道理。   主持人:您说的是四年前那个。   李安定:四年前有道理,可惜四年前你不请我来。“撞了白撞”四年前要深入人心,不知道要少死多少人。“撞了白撞”有前提,“撞了白撞”就是说不能老百姓不该走的,那个地方非常危险的,但是老百姓又不知道,因为我们老百姓文化程度不是那么高啊,他不知道,这个时候用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告诉他,如果是京通高速路在北京广播学院门口那个铁丝网上贴一块牌子,说您要走这条路,一旦汽车躲你躲的没有合格的方式停下,这个汽车撞到你了,你将会获得高额赔偿。另外一个牌子,这高速路不得穿行,穿行者后果自负。这两块牌子,哪块牌子更保护弱者的生命权呢?更不会误导弱者去穿行高速路呢?“撞了白撞”的前提、目的,说这话概括的目的就是让老百姓不去穿行高速路。其实说这话的人是最尊重老百姓的生命权。   范愉:我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绝对没有这样的内容。   李安定:我觉得征求意见确确实实反对意见占90%以上,但是我在一篇文章中写过,确确实实真理可能在少数人手里,这点是对的。   主持人:你让范老师说完,因为你已经说完了。   范愉:我不知道一千多个人是否能代表所有的民众,我们都知道他的知识层次是不一样的,有那么多的普通老百姓,包括民工,甚至不识字的那些人,他们有没有机会发表这样的意见。再有我们曾经有很多法规暂时获得过很多人的支持,但是事后也证明它并不是一个成功的法,比如说“禁放烟花爆竹”,所以民众这种简单的多数是不是能够真正说明问题,我觉得最主要的问题是不是我们真的对《道路安全法》的精神实质真的了解了。   主持人:你觉得现在争论最激烈的是大多数人不够理解的,恰恰是因为对76条没有吃透,或者有一些误解,或者你觉得有一些比如报纸、杂志,也可能《实话实说》,是不是有一些不清晰概念的传播。下面我给大家请上一位嘉宾,他的工作是交通工程专家,我们请出杨晓光先生。   主持人:虽然杨晓光先生上场了,但是我们的老交警还没有轮着说话呢,我们得让老交警先给我们说一下,你做了33年交警的时候,你觉得变化大不大?比如说行人的生命安全、交通事故率,有没有这样的曲线或者这样的变化?   高国斌:我参加工作到现在整个33年的变化,可以说车辆突飞猛进,交通事故从具体数字上讲也是越来越多,而且我本人还处理过26年的事故。从我的感觉来讲,我以沈阳为例子,沈阳市50年代当时有机动车2500多辆,到现在是46万辆,将近50万辆,按照车辆的数字数增加了180多倍;事故在50年代沈阳市死亡人数是50人,到去年死亡人数是700多人,前年是800人左右,这样一个数字在徘徊,按照事故的死亡数增长了16倍,车是增加了180多倍,事故增加了16倍。我再讲一个数据,是不是车多绝对事故就要多,它也不是绝对的。我刚才说的数尽管是增加但是不是绝对的。   杨晓光:我插一句,刚才讲这个问题车多事故也多,这个可能是在中国有限的一个阶段里面,在世界上是整个事故在下降,而且北欧的国家现在追求零死亡率,日本人差不多10年左右时间里面死亡事故一直下降,所以我讲的问题一定要分开来说。   范愉:他们的立法都是在很早之前,就采用了我们今天采用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正因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采用,在法律中的确认,它把重点放在控制机动车危险的问题上,所以才有效地开始把这个问题解决。   杨晓光:我想我又要插一句话,就是法律肯定起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得不承认在中国,我们整个交通系统的建设和发展过程,实际上是“轿子文化”过来的。   主持人:“轿子文化”?怎么理解这个词?   杨晓光:你看我们以前在清朝的古装戏出来的画面,一说轿子出来以后,有两块牌子,一块牌子是“肃静”,还有一块牌子是“回避”,所以现在我们的小汽车不叫小汽车,叫轿车,所以刚才几位都讲到,车怕人,我是完全不同意这个问题。在中国哪一个地方,画了行人过街横道线,结果现在车子能停下来让人走的,哪一位告诉我,我可以到那里考察。   主持人:你考察过很多城市了?   杨晓光:我考察过很多城市,在某一个城市里面交警扶着一位老年人过马路,车子竟然还不让。所以我觉得这样发展下去的话,我们的人死的还会更多。   主持人:你觉得是目前我们的素质和交通意识很差,是吧?   杨晓光:我讲的问题是,我不同意素质简单地差、意识差,我觉得这里面,实际上刚才各位争吵很多 观点,实际上我觉得我们还可以再理性一点,在交通这里面发生事故的原因很多,绝不简单是一个法的问题,也绝不是简单的人的问题。   高国斌:交通事故并不是随着车辆增多绝对增多,我从处理事故的一个老民警自己的体会来讲,要想减少交通事故,法律是必备的条件,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同时要严格执法,不严格执法,法律等于没有。第三点很重要的是,我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还要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良好的交通习惯,如果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再好的法律,再严格地管理,也有人敢于冲破护栏进入高速公路。   主持人:您在执法过程中有这样的案例?   高国斌:太多了。5月1日以后事故不好处理了。   李安定:这就是我们今天讨论问题的症结。   高国斌:5月1日法律实施以后,事故处理出现一个很困难的局面,第一确定了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以后,赔偿责任,首先确定是车辆负责,而且确定了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当中赔偿,赔偿不足的,按照以下方式,刚才教授已经讲了我不重复,以下方式就有一个合理不合理,我也不讲了,我只讲赔偿不了的,法律又确立了一个保险基金会,我现在说的困难是在于第三者责任险我们并没有完全到位。   李安定:保险公司不敢赔高额。   高国斌:保险公司不敢按照那个去赔,我说的是现实的问题,这是第一个困境。第二个困境解决不了社会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在哪儿,我找不到。由于找不到基金会,我就解决不了那么多人死伤的后果问题,它如果是一个非常诱人的馅饼在那儿挂着,但是我够不到。我够不到必然造成众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者也好、受害者也好、肇事者也好,无所适从。   范愉:我稍微补充一句,这一点我实际上是同意的,大家要注意一个法出来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那么它首先马上就有一个实施办法也已经下来了,北京市为什么要制定地方法规呢,实际上它本身目的是层级往下制定,但是现在制定过程都没有完成,另外老高说得非常重要,基金和强制性保险措施都没有跟上,所以我完全同意这种现状。现在我们的状况是配套法规没有跟上,而且基金和强制性保险都没有完全落实,同时还没有出现一个真实的确切的案例,到目前为止,北京市的典型案例,前一阶段上海的案例,都是非常典型的。但是目前法院还没有判下来,所以我们不能根据目前的情况去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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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国斌:教授我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现在处理不了的事故怎么办?   主持人:我就不负责解答这样的问题。   范愉:我觉得这个问题非常重要。   高国斌:我们处理不了的事都得找法律。   范愉:实际上这个原则必须经过执法者和裁判者,最后把它具体化,老百姓的猜疑有的时候是有道理的,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从真实案例出发,就是没有最后真正的处理结果,我们不能推定他肯定是错误的。你们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就应该由法院做出几个经典的案例,让我们大家看看,究竟这个赔偿额度怎么分配最好。   高国斌:现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是说你责任怎么定的问题,老百姓是要钱要不来的问题,他跟我们第一讲,你给我钱,责任无所谓,你给钱就行。   范愉:所以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得第三人责任险能不能落实,以及基金的问题能不能落实。因为我曾经处理过类似的,帮助别人做法律援助,我就发现他虽然承认他是百分之百的责任,但是他根本就没有加入第三者强制险,这个责任在哪儿?恕我直言,跟我们的交管部门有关系,理论上不加入强制保险是不能给他年检的,可是为什么那么多车没有加入强制保险,可是为什么还是在大路上跑呢?这就是我们本身管理性的问题。   主持人:我需要从老高那要一个只有他才能说出来的东西,在你接触的这些行人、驾驶员,所有用路人的交通习惯上有哪些恶习,是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   高国斌:导致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   主持人:我讲的是恶习。   高国斌:如果就是行人就是横穿机动车道,机动车当然是超重行使、酒后驾车等等,这些都是很严重的。我直接处理过的死人有那么一两千个。这么说,我最感触的有几起案例:一个是我们郊区有一家,原来有一个孩子,因为上路被车撞死了,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了,因为一个孩子嘛,后来给个指标生了第二个孩子,同样的情况又被撞了。   主持人:这相隔多少年?   高国斌:相隔大概五、六年。   主持人:也就是说第一个孩子的去世,并没有使这个家庭在孩子的交通意识的教育上有一个改进?   高国斌:就是说他还没有改变那个交通习惯,几乎是同样的原因。这是第一个。另外我还碰到一家,三个骑自行车的,也发生了三起事故。我们的生活和身体进入了现在社会,我们的心理和习惯有很多人还没有进入这个社会,还是过去那种优哉优哉、我行我素,这在交通管理上是笔笔能见到的这种现象。同样说到机动车,机动车也是一样。每一个交通法规上禁止你的行为,都可能是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我再说一点,我们今天在讨论车、讨论人,好像我们站在人的角度上去说车,站在车的角度说人,但是事实上有一个问题,交通事故没有特定对象,谁都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在座的所有人,当然我不是说你们,就说我吧,也在这个环境当中,你只要上路,衣食住行,在行的过程中不守规矩,不守法律,我行我素,都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交通事故发生的对象不分健全人,也不分残疾人,所有的人都在这个环境当中,哪一个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那他就是交通肇事的对象之一。   主持人:对不起,我刚才因为打断您,让老高说了他最想说的话,其实我觉得他作为33年的老交警,这些事情对他,如果重复发生的话,老高心里也舒服,他看着心里也很难受。   高国斌:其实我们心里在流血,我尽管是执法者,是管理者。但是发生这样的事故,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哪一家发生这样的事故,无论他是什么责任,赔偿多少钱,你给他赔偿金山,赔偿银行,人没了。   杨晓光:要有人去告诉他,去教育他,我们全民的交通教育、安全教育这实际上是很大的一件事情,在国际上这都是非常非常大的事情。另外一个问题,你即使有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好的环境。   主持人:你指的环境应该是什么样的?   杨晓光:比如说他应该走的地方走不了,你去看看我们中国几乎所有城市去看一看,人行道现在究竟派什么用途,我在斑马线上走不过去,我在同济大学门口,为了这一点我经常和驾驶员吵架。我们现在中国的城市道路的建设,现在我们长期以来更多关注是土木工程,也就是说车子开过去以后,路不会被压坏,但是新闻媒体报道了,路桥修到哪儿、交通堵到哪儿、事故发生到哪儿,为什么?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   主持人:能不能理解为有的时候人车矛盾的加剧,恰恰是交通设施不科学导致的?   杨晓光:现在就是在建高速公路的时候,再建的合理的话,连青蛙过马路都考虑它的通道。我们现在建高速公路就要反省了,如果人老在这地方翻,这地方缺少一个通道,这个问题要有人负责任的。   主持人:对。其实我们今天现场开车的也挺多的,走路的人更多。那么今天现场的朋友,你可以用最简短的语言,在最短的时间里表达自己的看法。   观众:刚才四位嘉宾在谈论的时候,我个人感觉应该有要说话的感觉,因为今天来到现场是实话实说,之所以新法规下来这么多人有这么多的压力,那么就是说,我们在国力达不到的情况下,比方说这个地方需要一个高架立交桥,但是没有那么多钱修,那么咱们从其他方面能不能解决一下,我的建议就是什么呢,交管部门以后,比如说有人拿本要考试,有没有一个心理测试,分几种类型,你觉得你是哪种人,我觉得这样的话,可能是减轻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至于法规法律今天在这探讨,可能有点儿累。谢谢。   丁丁:这是个好办法,想说的人很多,我看这样好不好和晶,我们还是先提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今天有开车来的,也有没开车来的,但是我相信大家都有过这个时候,就是有没有过交通违规行为的,大家举个手,不管是开车的还是没有开车的,大家看敢不敢实话实说。有过违规行为的。   主持人:老高今天没有带罚单,没事儿,你们大胆地举手。   丁丁:这有一位违规的,我来看看,你为什么违规?   观众:来这个现场,吃了点儿快餐,在甘家口的十字路口,因为我平时还是非常守规矩的,吃完饭难免精力有点儿不集中,我就跟着大多数人排着人行横道往前过,前边人走我就跟着往前走,这时候一辆黑色桑塔纳,就在今天晚上,我印象非常深,天线还是包着一块红布,冲着我就开过来,吓了我一大跳,当时我忽然提醒一下,忽然就跳开了,从我身边就唰地过去了,我就很奇怪,后来我一看正好是人行横道的红灯。   丁丁:你是说你违规了?   观众:是我违规了,因为我这时候抬头看,因为那时候没有人行横道的灯,只是个人行横道,只是看通行车行的灯是绿色的,这时候我看前面的人可能走错了,我就跟着走错了,因为我平时还是比较注意的,但是人难免犯错误,而且我这个犯错误,他这么撞过来,我觉得没有深仇大恨不会这么开过来啊,我觉得我阻碍他什么了,他停下来的话,可能过不去这个红绿灯,回家晚了,或者有什么要事商量,晚了几分钟。   丁丁:你的意思违规还有道理?   观众:但是不至于以我的生命为代价吧,因为我也是开车的,再生的生手在十字路口前,踩刹车也是正常的。   主持人:谢谢你。这位先生。   观众:我举个简单例子,如果交通事故中,行人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只是自行车或汽车受伤了,怎么办呢?那么,如果是行人违章,非机动车违章,它就等于违反了国有财产或者其他的私人财产。只要你一违章,你的脚蹬子把我的车漆撞坏,我修得需要花3000块钱,对不起,你不付任何责任,而且交通事故是双方的人身伤害,双方的财产伤害,双方的误工,双方的间接损失,我想说的就是,新交通法的76条是有毛病的,这个毛病表面上让人看不出来,它是非常微小的毛病,但是造成什么后果呢?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主持人:好,谢谢你,请坐。这位先生。   观众九:我认为既然你说凡是法律,在实施的时候,都应该是配套完善好了的,那么现在这个东西出来以后,现在没有配套完善好,那么现在出现了这些交通事故的人,是不是就要用他们的财产,用他们的时间,用他们的人身家庭,来为你现在由于你这种法律不完善而买单呢?那么这种买单的方式,我们又有谁能够去这么坦荡的心情,我理解法律,我理解大家、专家,我怎么理解,我没法理解,你让我去理解这个事情。   丁丁:这个范老师会有回应吗?   范愉:我可以回答。刚才您说的那个,我们说的混乱并不是说,造成了有些问题解决不了,现在的原则也好,这精神已经非常清楚了,我们所说的是主要有这样的问题,比如说你现在已经撞了人,按理说你应该按照你的责任赔偿,但是你没有加入第三人责任险,那么这个时候怎么办,实际上这里面的责任在以前的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没有加入第三人责任险,本身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不严,也有你本身的问题,所以不能说配套非得第三人责任险以后才解决,而是你现在就先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是指这个问题。   主持人:今天我非常感谢大家,因为我想到了,今天会是这样一个热闹的场面,为什么,我们在办公室接电话都接不及,还有网上的、写来的信都非常多,我想可能不是我们今天一个节目或者说一期节目,能够把大家想说的话都说完了,这是我向大家表示歉意的地方。在今天节目的最后呢,我们想把一首歌送给老高,特意为他写了一首歌,但是你们注意,我们把词儿改了,是特意为老高改的词儿,把我们的心意和对大家的情感都寄托在里面了,我们可以品味一下,然后使我们刚才比较激动的情绪,可以稍微平静下来,这样有助于各位晚上睡个好觉。   乐队:老张开车去沈阳,撞了,肇事司机耍流氓,跑了,交警老高去帮忙,送到医院缝五针,好了,老张请他吃顿饭,老高说啥都不干,他说,俺们那旮开车都让人,撞了车哪能不救人,俺们那旮遵守交通法,俺们那旮都是沈阳人,老高,能少罚点儿不。
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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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法律,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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