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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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今天给我的忠告是:除了米表外,除非有“P”这个标志的,否则可能再次失去200大样!~
拖拉机 于 2004-10-13 13:20 写道: 法律思考 关于在人行道停车的问题,目前城管的解释是冠冕堂皇的,本质就是商家没有缴纳费用,城管使用这种流氓手段来要挟商家。至要商家交了钱,就会在门口立一块牌子,告诉大家可以停车了(其实是告诉城管人员:我们已经收了钱不用开单了)。 这个气话暂且按下不表,有一个问题要咨询法律人士: 首先,城管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这个不会有问题吧?),其次,公共条例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没有禁止就是允许的(好像有一个简练的表达,不记得了)。 那么我的问题是: 1、城管是不是应该(或者说必须)在不允许停车的地方设立明显的标识? 2、如果没有禁停的标识,城管是不是涉嫌不作为? 3、没有标识的地段,是不是可以拒交罚款? --------------------------------------------------------------------------------道理是这样滴,但是你去哪里讲理去?!
拖拉机 于 04-10-13 01:20 PM 写道: 关于在人行道停车的问题,目前城管的解释是冠冕堂皇的,本质就是商家没有缴纳费用,城管使用这种流氓手段来要挟商家。至要商家交了钱,就会在门口立一块牌子,告诉大家可以停车了(其实是告诉城管人员:我们已经收 ...天高皇帝远!!海南自古就是个流放地。。衙门的事儿谁给您作主啊。。您就当今天给流放到这里来了吧。。。::23: [ 本贴由 yetty 于 04-10-13 14:35 最后编辑 ]
yetty 于 04-10-13 02:33 PM 写道: 天高皇帝远!!海南自古就是个流放地。。衙门的事儿谁给您作主啊。。您就当今天给流放到这里来了吧。。。::23:没这么可怜吧!!呵呵!:lol::lol: 俺也被罚过!! 就当是个教训吧!! 在海口免费停车场还是很多的!!
南海散人 于 04-10-13 02:07 PM 写道: 城管今天给我的忠告是:除了米表外,除非有“P”这个标志的,否则可能再次失去200大样!~按照行政处罚法遵循的公正、公开的原则,如果该地段没有明确标示禁止停车,那么我就可以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