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
#51
据12月2日去海口戏院谈判的导游朋友告知,有代表转达了旅游局的决定:
1:以后制定任何旅游管理条例和导游管理条例等必须有导游代表进行听证会
2:即日起可不向导游管理中心交纳任何的出团费
3:旅行社必须为导游提供生活费及出团补助,旅游局将强制执行
4:已经在旅行社签定合同的导游可以跨社接团,与导游管理中心签定协议的可自愿续签,不愿意的可以恢复自由身
5:强制旅行社退回所谓的押金
6:导游有权利解决接零团费负团费的团 7: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 8:对之前职能管理部门的执法不力公开道歉,并承诺加以改善
9:成立工会,有可能将导游管理中心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