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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两厅联合通知 以后交巡警拖车不收费了
2005-01-13 07:51:42
人民网海南视窗1月13日消息:
交巡警拖车不收费了
昨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日前,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和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取消交巡警部门违章汽车清障费收费项目。
据海南特区报(记者韦能发)报道:收费项目取消后,原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厅《关于同意收取清障费收费项目的复函》和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关于违章汽车清障收费标准的批复》同时废止。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部门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还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