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 于 05-5-17 10:11 PM 写道: 今天有解放西路进入解放东路后不远,在右边店铺门口停车,被警察拍照,理由是“违章停车”。 我当即申诉:“第一,进入路口没有任何禁止停车的标志;第二、路边画有停车线”。 警察辩称“不是停车线,是分道线” ...拖拉机,马上把你停车的地方用普通胶卷拍下来,要有周围店面等较明显的参照物,记住不要用数码的。再确认一下路口有无禁停标志。不过就算有也没关系,交通标识矛盾的过错不由你承担。然后去申请复议,告他证据不足,认定事实有误。不过在此之前,要保证自己在15天内交清罚款,否则要交滞纳金,就算撤销行政处罚,也没人退滞纳金的。除非你申请复议同时申请复议机关裁定暂停执行,而复议机关同意暂停执行。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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