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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讨论区 / 参加大洲岛活动的同学请进~~(请仔细核对一...
旺
#41
顶!
菲
#42
另有昨晚会议时付钱买酒、烧烤的同学到时记得报帐~~ 这也算是进来顶一下贴子吧~~
修
#43
大洲岛没有任何救护措施,各位下海游泳的会员慎重,安全第一!切记!! [iframe]http://www.hainan.net/htmlnews/2005-5-2/247985.htm[/iframe]
蓉
#44
菲
#45
【物资装备】 1、登山鞋、军用胶鞋等防滑性能好的鞋,户外衣裤、双肩背包、帽子、手套、蚊香、雨具、太阳帽、太阳镜、防晒油、头灯与备用电池(手电筒)、瑞士军刀、手机(带好备用电池)、、环保塑料袋。垃圾袋及其它个人所需物品 2、保证2~3升以上饮用水(强制要求),适量运动饮料,适量干粮、个人药品; 3、车主必备对讲机,公共费用补助对讲机费15元/车。 【注意事项】: 1、请勿未经报名前往。 2、活动中听从指挥,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 3、凡报名人员视同默认《天涯自驾车友会》户外活动规则,活动中个人如有意外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4、注意团队互助,遵守车队行进规矩 。 5、为了安全起见,整个队伍集体前进,不得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6、活动行程中可能会有一些不确定性,届时组织者根据实际情况并综合多数人员意见进行调整。 【免责声明】 “天涯自驾车友会”俱乐部为非经营性民间社团组织,因此,俱乐部及其活动组织者不能独立承担对内对外的民事责任。俱乐部组织人员在活动中只负责收集、提供活动行程的资料,并指导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救助措施。所有的活动全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人员须充分了解自驾车户外运动所存在的高危性和风险性,主动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户外运动中所出现的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俱乐部及其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组织者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组织者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同样不承担。组织者声明中关于免除组织者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助理组织及财务各项义务工作人员 ...... 【法律责任】   组织者具有履行活动开展、路线安排和协调突发事件的义务,并对因该次活动性质存在的潜在危险性预先尽通常的、一般的告知和警示义务。   报名参加此次FB活动的成员均视为承诺遵守国家既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规定,服从本车友会相关的规定,服从本次FB活动的相关安排,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成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国家、集体、本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该成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FB活动可能存在以下危险(警示内容):因车辆故障或者道路因素导致的人员、车辆损害;蹭车人员AA油费的情况下,此风险责任自担;因野外露营或住宿酒店可能发生因抢劫、自然环境因素导致的人员、财产损失;因野外攀爬可能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乘船蹬岛下海游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在活动当中因气侯或所处环境引起以及自身突发的身体疾病。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应当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声明,视为完全同意并遵守本声明的全部内容。
救
#46
值班到4号,5号去兴隆,7号回海口上班 不巧
菲
#47
在进来一次~
蓉
#48
我们 刚刚接到通知临时有事,不能参加活动.::5:::5:::5:::5:很遗憾这次不能和同学们一起FB::9:::9:::9:
蓉
#49
:P:P:P:P等着看你们的PP
蓉
#50
::10:::10:::10:也希望组织者能尽量给她们重新安排蹭车.::6:::6:::6: 给组织添麻烦啦::10:::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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