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
#1
眉
#2
蜜哥郁闷啥呢。
菠
#3
海
#4
我的房产证上就有分割土地使用权的啊
菠
#5
菠
#6
海浪 于 05-7-6 18:40 写道: 我的房产证上就有分割土地使用权的啊有没有国土资源局的签字盖章确认呀?
海
#7
菠萝蜜 于 05-7-6 06:47 PM 写道: 有没有国土资源局的签字盖章确认呀?有!
菠
#8
:lol::lol:看来,买新房关注这个事的并不多呀。
也问过一些人,觉得无所谓。
据说,有个这样的案例:开发商拿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了,最后这里的业主反而成了在别人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房居住了。:lol::lol:::27:
菠
#9
200元的服务费究竟给谁呢?原来收费的在这儿呢:国土大厦的4楼有个“地籍事务所”,你要办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要到那里签个大概有5行4号铅字的协议,哪意思好像是你委托他办事了,其实俺根本就没那意思。不过人家也说得明白,如果没有这个费用,他们怎么发工资呀?怎么吃饭呀?一听说这朗朗乾坤有人要挨饿,也多少有点心酸。既然人家说的也明白,干脆多问几句,海口市这么多土地,你们可收不少钱呀?唉,人家也哀叹:费用也大呀;那意思分明是他们只领其中的他们认为的工资部分。再问,你们也算国土局的在编人员?这次回答有些支吾了;那意思曾经是现在编外了的感觉。
唉,生财有道,俺怎么偏要受苦呢?这就是人生。
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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