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歌 于 05-7-29 06:03 PM 写道: 这点钱还不够人喝茶的。找煤大师咯 我家LD也略知一二,可以帮你想想办法。煤大师是哪位高人? 非常感谢修歌的大力帮助!!
I
#11
修歌 于 05-7-29 06:03 PM 写道: 这点钱还不够人喝茶的。找煤大师咯 我家LD也略知一二,可以帮你想想办法。煤大师是哪位高人? 非常感谢修歌的大力帮助!!
剑客 于 05-7-29 09:16 PM 写道: 呵呵。。原来有个公司欠我的钱,后来我直接让人上去搬了电脑跟打印机,当时有老板不同意,我朋友直接大声说:“我老板说你们欠我们很多钱,这些电脑都不够还!”后来临走还搬了打印机回来。哈哈哈哈牛X,XX机场经常欠我们钱,下次我两同去吧,专拆内存条:D:D
绿茶 于 2005-7-29 06:28 PM 写道: 欠条的有效期限可是两年,你可看好了,过期可就无效了!(法律上就不予追缴) 如果已经过期或快过期了,要想办法让公司负责人在原借条上面重新确认(包括诱骗他写下决定什么时间还,然后注明确认时间即可)。 如 ...不用这么麻烦,只要是两年还没过,给他们发律师函,又可以再来两年,到期前再发律师函,又可以两年。。。。永不停止。。。不需要他们重新确认:P
夏利哈哈 于 05-7-30 12:08 AM 写道: 不用这么麻烦,只要是两年还没过,给他们发律师函,又可以再来两年,到期前再发律师函,又可以两年。。。。永不停止。。。不需要他们重新确认:P哈哈,如果对方没签收,那是无效的! 给我电话吧,最近忙的要死,但是我还是可以帮你把法律文件弄好。 但前提就是他们要有钱或资产,否则我很没有信心。 并且我对我国的司法体制就更没有信心了! [ 本贴由 煤渣 于 05-7-30 03:14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