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子 于 03-5-19 12 写道: 交会费、贴车标有必要,穿车友会服装就没必要了,买东西砍价,主要是商家看你的购买力,人多买的多商家自然会优惠,并不一定是要看你穿什么,假如穿服装能对买东西有利,我看还不如借一身警服穿着好一点,车友会毕 ...我赞同以上观点。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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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子 于 03-5-19 12 写道: 交会费、贴车标有必要,穿车友会服装就没必要了,买东西砍价,主要是商家看你的购买力,人多买的多商家自然会优惠,并不一定是要看你穿什么,假如穿服装能对买东西有利,我看还不如借一身警服穿着好一点,车友会毕 ...我赞同以上观点。
夏利哈哈 于 03-5-19 12 写道: 呵呵,任何规矩都是人订的,当然可以讨论可以修改。车标要求张贴我估计有意见的人不多,衣服要求购买我估计有意见的人很多:你那衣服好看吗?合适我穿吗?有必要一定购买吗? 但是我提出来这个意见的时候主要的 ...一旦成了规则,就不可以随意更改,更不可以随意解释。如果要变通,我的意见可以作如下修改。 5、 车友会成员必须购买车友会的衣服(30元/件);(新增加) 6、 车友会成员如果有私家车的(因此没有汽车的一样可以参加),必须购买车友会车标(5元/2个)并贴在车后(网址和会名不强求粘贴)(新增加) 改为:每个正式会员需缴纳会费30元。发给会服一件。已购买会服的人员所交的价款,可冲抵应交会费。 理由:交会费是合理要求,强制购买物品是不合理要求。 再次重申,本人意见的根本,不在于个别条款,而在于对会员不应有过多限制。比如会标,我早已粘贴,但仍然反对将此作为强制性条件列入规则。因为凡愿意车友会发展的会友,会自觉自愿为车友会做宣传。而一些会友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或不愿采用车标的形式来宣传,个人认为可以理解,也不必强求一致。如因此不接受入会申请或甚至对现有会员开除,我认为太过分。 另外,对申请加入俱乐部的人员可以适当加以考查,但一旦批准入会,则应对除名处分十分慎重。建议需理事会至少50%最好2/3以上多数票通过。 至于退会之说,我是出于不得已。因为规则中已强调: “六、开除出车友会(新增加) 1、 因为不良表现(影响到车友会的发展)被5个正式会员联名提交理事会并讨论通过; 2、 因为不良表现被两个以上(含)理事会成员坚决要求除名; 3、 拒绝购买使用车友会衣服和车标(如果有私家车);” 一旦该规则付诸实施,我不退会就将被开除,所以我要问清楚,规则是否已开始执行,还是尚在讨论过程中。所以我在不断为自己的观点大声疾呼,实际上也是为自己的会籍在疾呼。否则何必还要说这么多。 [ 本贴由 朝夕 于 03-5-19 14:31 最后编辑 ]
]朝夕 于 03-5-19 01:54 PM 写道: 一旦成了规则,就不可以随意更改。”这一点,我不同意,因为我们都是业余时间考虑的,难免有不足之处,只要是好的建议,可以随时完善它。
朝夕 于 03-5-19 01:54 PM 写道: 所以我要问清楚,规则是否已开始执行,还是尚在讨论过程中。
海边 于 03-5-11 11:09 PM 写道: 现在才想起来,也是那天讨论通过的。作为补充吧,为了让大家有个适应新规则的时间,从今日开始,2周后才接受删除ID及删除会员的申请。所以删除会员(包括新手上路和正式会员)的申请从5月25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