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781
老兄,您捧了我半天的场,今天我才知道,您原来是......
失敬!失敬!唉,如果什么和什么能象咱们这样,那就好咯。
73给您。
问时辰 于 06-3-12 22:10 写道: 插一句,盗你电话线路比盗你密码简单和方便多了,但很少有人有兴趣去这么做。。。。::33:::33:::33:我的看法是,线路的产权不是属于用户的,应该是电信公司吧。如果电话线路被盗用,应该是电信公司负责任才对。 发生这样的事情,电信公司不应该扣用户的费用。只是,很少有用户了解这么做 ::23:::23:::23:::23:
小矮人 于 06-3-12 22:37 写道: 老兄,您捧了我半天的场,今天我才知道,您原来是...... 失敬!失敬!唉,如果什么和什么能象咱们这样,那就好咯。 73给您。靠,他们早都坐在一起喝酒了阿哈哈哈。。。::33:::33:::33:
拖拉机 于 06-3-12 23:29 写道: 租车的比喻似乎可以降低产权方的责任,但只是似乎。 我没有很强的法律知识,大概说说自己的感觉吧。 关键点在于双方责任划分不同。暂且不论用户“租用线路”是不是被迫的问题,可以明确的是电话用户没有任何维护 ...他偷换概念呢,常规租约中是已经约定了租期间权利义务的转移的,是不一样的,别理他啊哈哈哈,非要这么比的话应该是:你租了一辆带司机的车。。。,然后该什么结果你明白了吧哈哈哈::33:::33:::33: [ 本贴由 问时辰 于 06-3-13 00:26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