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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归来 / ★★★海口-三亚-文昌业余无线电应急通信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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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161
有规定.制度就照规定.制度来吗,这世上想做好事的人也不少,只要他本人愿意就行...:P:P
号
#162
老战士啊,呵呵呵,哈哈跟你来较真了,下次不要这样了啊! 不过我还是坚决支持宝华的送分方案,大家有问题请明确在本贴提出来,大家一起商量! [ 本贴由 号号 于 05-10-26 13:17 最后编辑 ]
撒
#163
::21:::21:::21:::21:::21:::21:
霞
#164
夏利哈哈 于 05-10-26 12:44 PM 写道: 对于社会上鼓励做好事不要报酬的风气有不同意见: 如果做好事不要报酬的风气很盛,那么做好事的“事迹”就会越来越少 相反,如果做好事必定有报酬的风气很盛,则做好事的“事迹”就会越来越多 对于蹭车 ...
哈哈的说法是大家都要按车友会的规定去做。的确要遵守规矩才能长久有序。 宝华的做法是对老战士大公无私的精神鼓励,是道义上的鼓励。 补偿如果是当事人主动放弃也未尝不可,但是奖励最好是私下的。 如果是组织者个人给以奖励和鼓励更为恰当。 我作为协助组织者之一愿意私下给予老战士的做法一点鼓励和奖励。 哈哈和大家认为这样妥否。 [ 本贴由 霞光 于 05-10-26 13:39 最后编辑 ]
号
#165
霞光的建议很好!
宝
#166
号号 于 05-10-26 13:24 写道: 霞光的建议很好!
霞光的建议很好。 当时500分拨给大家后就剩5分了,这5分我也不敢独吞:lol:就顺便表杨了老战士,该不该表杨奖励这个问题请大家不要讨论了。 还是讨论一下我的分数分配方案问题吧,现在的焦点是第二个队伍该不该给分? [ 本贴由 宝华 于 05-10-26 13:31 最后编辑 ]
号
#167
我说过了,支持宝华的这个分配方案。那5分就看作组织者得了35分,送5分给YBU了。 另外,咱们车会的规矩里面并没有说FB一定要平均分配分分的,详看此贴: http://www.hainan-car.com/bps/viewthread.php?tid=29291 引用: [f 2、组织者必须给自己留最多分。 [ 本贴由 号号 于 05-10-26 13:39 最后编辑 ]
霞
#168
宝华 于 05-10-26 01:29 PM 写道: 霞光的建议很好。 当时500分拨给大家后就剩5分了,这5分我也不敢独吞:lol:就顺便表杨了老战士,该不该表杨奖励这个问题大家不要讨论了。 还是讨论一下我的分配分数方案的问题吧,现在的焦点是第二个队伍该不该 ...
这要看 1.第二个队伍应该是什么性质的呢?是观摩团还是客串? 2.有没有报名帖?是不是你组织的呢? 3.组织者申请拨分的时候有没有算上他们的人数?
杨
#169
号号 于 05-10-26 13:24 写道: 霞光的建议很好!
宝
#170
霞光 于 05-10-26 13:36 写道: 这要看 1.第二个队伍应该是什么性质的呢?是观摩团还是客串? 答:这个队伍性质我个人还真不好说,大家说吧。 2.有没有报名帖?是不是你组织的呢? 答:没有报名帖,这个队伍当然也不是我组织的,我在报名贴里明确指出取消了观摩团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必须预交100块(整个活动大家实际花了75元,余额25元就差小矮人没退了)这个队伍里有的人是报名挂号了但没按规定参加活动,也没有交纳活动经费100元,有的人根本没报名。 3.组织者申请拨分的时候有没有算上他们的人数? 答:申请分数我是按交纳了100元活动经费并上交FB余额的的25人申请分数的,没有算上第二个队伍的人数去申请分,并把申请来的500分直接拨给了号号,后来号号因为出差没参加活动不了解情况就再把这500分交给我来分配。 另外:讨论这个问题并不存在什么争吵的问题,只是把分数分配方案进一步完善改进,以便有利于下一次的FB。 [ 本贴由 宝华 于 05-10-26 13:52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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