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规定,对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将处5元罚款,这条款有点费解。军人队列条例规定是两人成列,三人成行,海南则将市民管理军事化了。如此看来,一家3口,尤其是两口牵着孩子过马路就得准备交罚款,两口扶着老太太也在处罚之列。让人难以判断的是,斑马线很宽,如果有人不小心走到了一块,成群结队,那在不在罚款之列?如果不管认识不认识都可以罚款,今后的剧场、会场、商场的马路门口,银行就可以摆摊设点收钱了。如此一来,马路成了印钞机,交警就成了海南效益最好的企业。
这一条的本意应该是针对单位、学校等成建制的集体活动而言吧?
如果连一家三口牵手步行都要罚款,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况且也不具可操作性,每天街上就该有无数的行人和交警、协警摩擦了。
感觉这样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草案,应该通过公民听证会充分讨论后再提交表决。
???真有此事?虽然不知它的全文怎样,但就其中列的几条规定来看,它的撰写者或说起草人不是什么有水平的或说不是什么好东西.
光知道罚款,也不宣传教育,制定这种地方法规能起到规范交通秩序,稳定社会团结的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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