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ND,原来说好商业贷款也可以每年从公积金领取一次还贷款的,
但是……现在居然说:从今年开始,每年取一次还贷款只适用于公积金贷款,所以商业贷款都不再给提出来还贷款!!
啊!
还有这回事吗?
我现在正要咨询这个事呢!有没有了解的啊?
很简单,先查相关政策,若只是海南地方的这些垃圾自作主张的话,一起告他,
会死得很惨的.
对共积金的提取暂停或加以限制,无非是将公积金挪用了周转不上.
大家人多力量大,搞死海南这些低级别的LS不象碾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
要停商业贷款对公积金的期限也是暂时的吧?
他敢长期怎么干的话, 结果不外乎:
1)激起公愤---->2)群众联名上访上告---->3)惊动审计等监督检查机构---->4)中央审计等工作组赴海南查帐----->5)发现巨额公积金被挪用疯炒权证.并有惊人的亏空--->6)相关人员被抓被杀.
在人民法制逐渐完善的今天,即使是天高皇帝远的海南,也未必能成为贪官污吏的乐土..
不过老实说,海南这些贪官,贪的水平太低了,极缺乏技术含量.
明眼人看就两个字:找死!
中国的东西,告到政府也没有用,乱啊。。。。。。。。。。?
经了解,2005年12月6日(也就是前几天)南国都市报的记者去公积金办公室采访后的一篇文章也写可以提取的:
5、因偿还住房贷款(仅限于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1)本人申请,请注明个人公积金账号和单位基本户账号、开户行名称,使用金额;2)单位证明;3)个人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请带原件核对)4)商品房(含拍卖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集资建房协议书复印件;5)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账单,如借款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不知道怎么回事。
前段时间我同事的申请被拒绝,理由是房改办正在做什么结算,停办提取公积金!
今天我去,被告知以后都停办商业贷款。
如果以后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些钱得到退休的时候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