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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论坛 / 愤怒!无耻的燃气股份!
阿
#21
这里有个明显误区: 物价局批复了定价,只是认可该服务/产品的收费标准,并不等于客户必须使用/购买该服务/产品。
纳
#22
前两天才送单来,还是有收3.3元呀,没停吧?
拖
#23
阿二 于 06-2-16 16:52 写道: 这里有个明显误区: 物价局批复了定价,只是认可该服务/产品的收费标准,并不等于客户必须使用/购买该服务/产品。
这个意见我同意。 现在物价局定价的商品也多得一蹋糊涂,但不可能让老百姓什么都买回家吧?
五
#24
还没享受这项服务!! 帮顶
夏
#25
无根草 于 2006-2-16 03:50 PM 写道: 不要生气了,听说已经停收那3.3元了。
???俺刚交!!!
胡
#26
哈哈的问题上了《海南日报》了
菲
#27
可以理解~~
绿
#28
原来是这样啊,刚刚开通煤气管道,还没开始交费呢,帮顶!
无
#29
夏利哈哈 于 06-2-16 08:03 PM 写道: ???俺刚交!!!
听说而已……::10:
眼
#30
比老资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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