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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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明显误区:
物价局批复了定价,只是认可该服务/产品的收费标准,并不等于客户必须使用/购买该服务/产品。
阿二 于 06-2-16 16:52 写道: 这里有个明显误区: 物价局批复了定价,只是认可该服务/产品的收费标准,并不等于客户必须使用/购买该服务/产品。这个意见我同意。 现在物价局定价的商品也多得一蹋糊涂,但不可能让老百姓什么都买回家吧?
无根草 于 2006-2-16 03:50 PM 写道: 不要生气了,听说已经停收那3.3元了。???俺刚交!!!
夏利哈哈 于 06-2-16 08:03 PM 写道: ???俺刚交!!!听说而已……::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