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6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丘海大道那儿那个收钱的地方是不是属于交警大队的啊?
要是的话那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好像很多地方都是银行代收代缴了的。
我感觉他们是为了方便群众.
政府的非税收入是直接收缴入国库支付局的,如果严格执行收缴分开,应该是先在交警处理组拿非税缴款书,到银行缴款(呵呵,收款人是国库支付局),拿银行回单后交回处理组取牌.
我们单位就是这样严格执行规定,经常被车主投诉不方便群众.::27:::27:后来就使用银行的POS机直接刷卡.
[ 本贴由 河马宝宝 于 06-4-14 23:38 最后编辑 ]
根据锦涛同志指示精神,一切收刮民财的行为都属于违法.....::40:
收缴罚款的机构是指收钱的机构还是票据的所有权机构?搞清楚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