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蕴懿/文
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两年中,中国有近20家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陷入公关危机,几乎一半与NGO组织有关。其中,绿色和平组织把“矛头”接连指向了瑞士雀巢、美国惠普、欧洲跨国食品公司卡夫和金宝汤,以及印尼金光集团APP等在华跨国企业,使其先后陷入公关困境,影响至今犹存。
面对危机,各大公司都曾调动精兵强将试图化解。事后,业界普遍认为,是这些企业的危机公关处理不当才导致了接连的“马失前蹄”。而事实上,这些公司已使出了浑身解数,纷纷表达“歉意”或者“迟到的歉意”,或者请政府和相关权威部门做出“澄清”,所用技巧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收效甚微。
过去屡试不爽的公关技巧,为什么难以奏效了呢?
控制了舆论,
就控制了社会资源
因为“转基因”事件和后来的“碘超标”事件,雀巢这个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的品牌,一度遭遇重创。
我们可以清晰看到雀巢频陷“转基因陷阱”的路径:绿色和平报告揭秘,公布检测报告,发现雀巢的几种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媒体公开质疑——公众对之不信任并自发抵制产品——个别公众开始用诉讼方式维护权益。最后,“个别公众”终审败诉,但企业的声誉已受到严重损害。
雀巢转基因事件硝烟未尽,绿色和平组织又盯上了北美最大的食品制造商卡夫食品有限公司(Kraft Food)和美国汤品生产商金宝汤公司(Campbell’s Soup)。两家公司的“转基因陷阱”路径与雀巢公司如出一辙。
转基因安全吗?——科学界至今未有定论,但我们发现,绿色和平组织却在民间不容置疑地“盖棺定论”了。
绿色和平组织缘何“赢”得如此轻松?从上述企业的“转基因陷阱”路径中不难发现,其背后始终有一种力量——媒体的普遍质疑和广泛传播。这才是绿色和平组织在中国“屡战屡胜”的关键因素。
一向以公平、公正为己任的媒体,在对待转基因系列的评判上,往往失去起码的判断能力。大量媒体以一种义愤填膺的姿态对雀巢实施负面报道,使公众认为雀巢是一个傲慢的、不愿承担责任的企业——“即使其大中华区总裁开始面向消费者道歉也是迫于无奈的”。
“国外环保人士很羡慕中国的同行,环保问题一旦被揭露出来就备受关注,很容易在中国媒体上掀起一场场环保风暴。”中国最大的环境非政府组织自然之友的领导人梁从诫先生,曾这样自豪地评价环保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市民社会的影响力。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非政府组织研究中心曾做过专项调查,调查显示:绿色和平等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公共领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他们通过获得媒体的同情和支持,已呈垄断公众舆论的态势。以2005年2月绿色和平组织在京召开发布会,发布《中国转基因水稻对健康和环境的风险》报告,警告在湖北地区发现未获批准种植的转基因水稻已经进行非法销售和种植,并污染了大米市场这一事件为例,用google搜索引擎,选取了前100个报道,其中,完全引用绿色和平组织的观点,并带有赞同倾向的有87篇,占了总报道数的87%,不带有明显倾向的有7篇,占总报道数的7%,明显表示不赞成的有6篇,占6%,其中5篇是科学家在自己网站上发表的反对文章。而从这一事件的公众反馈来看,在“新浪”网相关专题的评论中,确信该事件“已经发生”并且支持“中国不应该从事转基因水稻研究”的网民占了总数的93%,他们的判断主要是依据报道中 “享有盛誉”、“权威性机构”等对非政府的评价为依据的。尽管事后农业部门澄清了事实,“未见转基因水稻流入湖北市场”,但舆论还是普遍坚信,政府的表态“令人费解,值得怀疑”。
再如绿色和平指责金光集团APP破坏云南森林。这一指责从2004年11月一直持续到2005年8月。随着绿色和平组织报告被媒体一次次转载,金光集团APP似乎成了毁林的代名词,被反复论证过的“林浆纸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成了“过街老鼠”。
但是,在这一事件中,“金光集团有没有毁林”、“种植桉树是否对环境造成灾难性的结果”这两个本应成为事件焦点和判断依据的基础性问题,反而被大众忽略了。人们更有兴趣的,已不是APP的是非,而是APP事件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挑战权威、消费民主、展示市民社会的舞台。在这一事件中,绿色和平与中国地方政府、与金光APP之间的博弈姿态,以及有关各方生态价值观念的激烈冲突,被认为是“为中国社会开创了一种新的生态社会运动模式,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社会转型正在给中国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当我们享受工业化带来的诸多好处时,也品尝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酿就的苦果。于是,在政府和市场之外,一个中立的、不带任何利益诉求的第三方成了中国民众的普遍诉求。作为一种回应,中国的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据统计,中国目前有70万到80万非政府组织,分布在文化教育、环境保护、卫生住房、社会服务、商会工会、慈善救助、权益维护等诸多社会领域。
在一个已经发生巨变的社会环境中,对企业的质疑成为一种公众的需求,同时也是众多媒体的需求。在公众看来,NGO是非营利组织,企业是逐利机器。显然,NGO是正义的,企业是功利的,“代表公共利益说话”的姿态使社会和媒体不自觉地认可了非政府组织的“天然正义”形象。雀巢、卡夫、金宝汤与APP,在NGO质疑企业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们将遭受危机。
“在西方,没有任何一个组织的观点能垄断公共舆论,无论是政府、公众和媒体,每天都接受着来自不同渠道的、由不同利益集团提供的多元讯息。”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常务院长、博士生导师胡伟教授说。
然而在中国,在舆论影响上,企业正处于相对弱势的境地。
“三分天下”的新营商时代
“三分天下”的社会新格局,使原先习惯于端坐力量之巅的政府必须改变思路,调整行为方式,更使处于前工业时代的中国企业不得不面临后工业时代的社会环境——不仅要面对政府和市场,而且要面对逐渐加强的第三种力量,即非政府组织。
商业、政府和以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第三部门,其组织宗旨和目的各有侧重,矛盾是客观存在的。NGO自诞生日起,就被赋予了充当社会第三级、制衡政府和企业的角色。在理想的制度安排中,政府构成管理资本,企业构成市场资本,而NGO构成社会资本。因此,人们习惯于把非政府组织称为第三部门。但NGO也不是万能和神圣的,人们早已认识到,非政府组织也有失灵的时候。
视野狭窄和是否代表公共利益,是人们对非政府组织的广泛质疑。多数非政府组织的内动力和关注点很单一,个人志向和情感动机是非政府组织能够动员的最重要的资源。但有时同一种激情却能导致一个“隧道构想”(tunnel vision),从而阻碍非政府组织的长期发展。单向度(指具有单一目的)的非政府组织衡量事物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影响它们的个别利益,尽管这种个别利益不一定是纯粹的物质利益。此外,尽管市民活动家自认为是在为公共利益说话,但公共利益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范畴——清洁的空气是一种公共利益,较低的能源成本也是一种公共利益,自由贸易与国内的工作安全或者言论自由也是公共利益——不过,从事单一事务的非政府组织,高度集中于自己的议程,它们对有关公共利益的不同观点并不感兴趣。
实际上,“三分天下”社会格局的形成,需要一种理性的社会态度为基础。无论是公众、政府、财团或非政府组织本身,都应该以更为成熟的态度来看待任何组织,看待组织利益。在理性的社会态度下,任何意识形态都应该有发言权,都可以表达自己的主张,任何主张都不应该被神化,不应该形成垄断地位。
但是当下,这种局面并未形成。于是,理性地看待非政府组织,寻找共同空间相互合作,对社会力量保持足够的敏感,建立普遍制衡的对策,是企业在新的社会格局下必须学会的发展策略。
对一个伟大公司的领导人来说,对商业范畴之外的社会力量具有足够的敏感,是避免产生重大公共危机的必备条件之一。应该通过与政府、各类非政府组织和其他企业在内的多渠道、多层面的对话机制,建立高度灵敏、准确的信息检测系统,捕捉危机征兆,制定危机预案,尽可能确保危机不发生。而当危机产生的时候,既可以做到及时与对方当事人沟通,使危机得到缓解,也可以发布自己的观点,寻找同盟者,营造舆论。
政府理应成为制衡非政府组织的一级,但由于种种原因,找政府说话要承担巨大的风险。于是,当公众和媒体认可了非政府组织的“天然正义”形象后,企业的自我辩驳往往显得苍白无力,而沉默和回避,对媒体来说也是一种回答,可以被理解为默认、逃避、不以为然等等各种不同的回复,导致对企业不利的氛围。在很多时候,企业没有积极地处理过失,会转化为一种集体的愤怒情绪,这种情绪通过大量的报道传递给公众,进而形成大规模消费者的愤怒。
显然,在非政府组织已经形成了舆论垄断的情况下,企业的任何行为都可视为是被动和无效的。怎么办?
方法有两个,一个是求助于该领域内的专家;另一个是求助于非政府组织。企业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理、合法、有效的,必须用事实和证据来说话,必须搞清楚说服的对象是谁,怎样才能影响公众和决策者。邀请专家不失为一个好的手段,专家证言的可信度在于他们在各自领域经验的累积,但是,专家的信誉度也往往受到怀疑。而非政府组织间的制衡,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借鉴思路。
在西方,任何一个非政府组织的诞生,都会伴随着它的对立面——一个价值观对立的非政府组织的产生。这样自发形成的制衡机制,使得NGO既成为社会群体意志的重要代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维护者,也预防了NGO组织打着“为民请愿”的牌子实现自身组织利益的可能。争取和“对手”有着对立价值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同样借用非政府组织的社会权威说话,应是一个很好的对策。
作者:高学军(farmergao@sina.com)
就在我花了将近一周时间重温方舟子与环保组织和“南方报系”的争端之后,我欣喜地看到,经济观察报在4月3日的“观察家”版再次刊发文章,提醒人们对国际环保组织在中国的发展进行思考。
在此之前,经济观察报曾于2006年1月9日的“观察家”版发表汤蕴懿的《当非政府组织失灵》一文,对国内非政府组织垄断媒体舆论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作者提出的问题是,环境NGO作为具有某种利益主张的社会力量,其“代表公众利益”的自我标榜往往成为媒体判断环境NGO行为的单一依据,从而导致这些媒体与其结盟,一致对外,最终导致环境NGO的主张被神化并形成舆论垄断。作者提出的解决思路是:依靠NGO之间的制衡打破这种垄断,使各方主张都得以表达。
汤蕴懿此文所表现出来的先知先觉令人鼓舞。从方舟子与国内环境NGO发生激烈争论并继而引发方舟子与部分媒体相继交恶以来,还没有人对此一现象进行理性分析。而汤蕴懿无疑首先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这篇文章原本为处于争执漩涡中的各方提供了一个反思的机会。然而不幸的是,非但国内环境NGO和媒体对此文没有任何反应,就连作为“反对派”的新语丝也没有注意到这篇文章——从实用主义角度出发,这篇文章的观点本来是可以为新语丝所用,对环境NGO和相关媒体进行一番“说教”的。
因此,确有必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更加广泛和深入的讨论,以解释和解决发生在方舟子、环境NGO和媒体之间的种种让人们无所适从的怪象。
我的看法是,环境NGO的舆论垄断实质上是媒体的舆论垄断。媒体的舆论垄断则是因长期以来缺乏对媒体的监督和制衡导致的,这种垄断已经开始遭到某些社会力量的强烈反弹。媒体在面对各种社会力量的冲突时,能否遵守普遍认可的新闻伦理,尽可能摆脱预设立场,为各方提供足够的表达空间,并且更加谨慎地作出价值判断,是理性社会形成的关键。
而尤其当各方发生“话语暴力”时,能否协调各方建立一个表达规则,划定各方的行动边界,是媒体的社会责任,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方舟子与环境NGO以及媒体之间的冲突,恰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内容丰富的研究样本。虽然研究者面临卷入其争端最终无法“全身而退”的危险,但这确是当代社会观察者难以避开的一个题材,而且,不可否认,这个题材是相当有诱惑力的。
互相指责的打假者
3月23日,新语丝转载了“清华大学校务会议关于对刘辉的处理决定”,该决定称,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刘辉在申请清华大学职位、职务以及在个人网页中提供的个人履历、学术成果的材料存在严重不实,属学术不端行为,因此学校决定撤销刘辉的教授职务,并解除与刘辉的聘任合同。
3月27日,周一。反应稍嫌迟钝的北京媒体纷纷发布了上述消息。3月28日,媒体对于此事热度不退。随后,外电外报也纷纷报道了这一事件。
各家媒体在报道中大都提到:方舟子是揭露刘辉“造假”的第一人。
早在2005年11月23日,方舟子就在新语丝上披露了刘辉“造假”的详细证据。这是方舟子学术打假的传统项目之一:接到举报后,通过网络进行搜索比对,只需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挖出一个不诚实的人。在互联网络普遍应用到学术活动中之后,方舟子和他的同人每年都会发现上百例类似的“造假”行为,并随之产生数百篇批评和讨论文章。这些“造假”事例中,仅有一小部分延伸到传统媒体中继续追踪和讨论,而“造假”者最终得到权威机构调查处理的则少之又少。
可以说,刘辉之被清华大学解聘,是方舟子“学术打假”工作的难得的胜绩。
在转载上述“决定”的同一天,新语丝还同时发布了一篇题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道德素质和智力水平的一点写照”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方舟子对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左志坚个人博客上的一篇“攻击我的帖子”进行了逐条批驳。
方舟子在文中写道:“《21世纪经济报道》和《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南方人物周刊》都属南方报系,现在充斥的就是这种弱智而又自我感觉无比良好、信口开河肆意侮蔑人的不良记者。不要接受这种记者的采访,对他们写的报道,也决不要轻信。”
此后,双方的争吵又进行了一个回合。他们互称对方为“流氓”、“无道德”、“黑媒体”、“造谣”、“愚蠢”……
这样,左志坚就正式成为方舟子“不良记者”名单中的新成员,而21世纪经济报道进入“黑媒体”名单,也标志着“南方报系”终被方舟子“一网打尽”。
左志坚是另一位“打假者”。不久前,左和他的同事追踪报道了“汉芯”事件,对上海交大汉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打磨过的他公司芯片冒充自己的成果骗取国家巨额科研经费一事进行了调查,他们的调查几乎为公众揭开了事件的真相,然而,如同方舟子的很多次打假工作一样,时至今日,“汉芯”事件尚未有调查和处理结果。
从方舟子和左志坚二人的基本价值观和实际行动来看,他们更像是同盟者,而不是仇敌。对于“汉芯事件”和有关报道,新语丝也一如既往地进行了关注。但是后者终于步多位知名媒体从业者后尘,与方舟子成为仇敌,这正是整件事情最为有趣的地方,也正是最值得人们思考的重点所在。
而综观全局,以保护环境为追求的环境NGO,以打击学术欺诈和科学骗局为己任的方舟子(还有他的同人),和以追求真相和正义为使命的媒体(包括采编人员及为其撰文的学者),他们都是我们社会的必需品,都是促成我们未来美好生活的进步力量,然而他们之间却在过去一年中发展到恶语相向、相互攻击和几乎全盘否定对方的地步。
这其中的原因在类似上述事例的每一次反目成仇中都得到体现。而判断某一次争吵中孰是孰非已经没有意义,因为每一次反目成仇都是前一次争吵的延续,也为下一次争吵做好了铺垫。
仅有遗憾和感叹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要面对这一混乱局面,一起收拾这个烂摊子。方法便是一起反思。
乐观的态度
正像汤蕴懿在《当非政府组织失灵》一文中所期望的,当非政府组织垄断媒体舆论,造成其利益过度表达,从而可能损害他方利益这时,最好是出现不同NGO之间的制衡,来打破这种垄断。
用一种乐观的态度看待方舟子与环境NGO之间、方舟子与媒体之间进行的争吵,可以认为,一种民间力量相互制衡的格局正在形成。
已经发生的争吵及其前所未有的激烈程度,似乎可以解释为:在社会转型期,获得了更多空间和活力的各种社会力量,还需要相互熟悉对方和了解对方的主张,并在冲突中发现自己越界的地方,对自己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作出调整。
正如本届奥斯卡最佳影片《CRASH》所表达的那样,每一次碰撞都引发不同观念的冲突,人们会在碰撞中体验到伤痛,但最终却能因此发现他们之间相互需要和相互热爱。所以,碰撞确有其积极意义。
这种积极意义,我们从方舟子与环境NGO之间、方舟子与媒体之间的冲突中也能看到,而至于他们之间将对方完全否定的表态,则可看作是情绪失控中的“气话”。
而这种情绪失控则表明,他们还未习惯这种相互制衡的关系,更不习惯驾驭由此而来的争吵。
就像西方民主思想将人性假定为是“恶的”一样,任何一种秉持高尚价值观的社会组织也都绝非天然良善,一旦缺乏制衡,其自我意识就会过度膨胀,从而挤压他人正当的生存空间。因此,问题之关键显然并不在于对方是否应当继续存在,而在于大家能否坦诚地向对方表明自己的边界和对方的边界能够到达的地方。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争吵,但不应该是战争。
回顾三方的“战争”,可以认为,环境NGO和方舟子之间关于“敬畏自然”的辩论是一个关键点。在那之前,虽然相互之间偶有微词,尤其是方舟子与一些人文学者关于科学的争论已经引发了“强科学主义”和“语言暴力”的担忧,但起码媒体并未打算对某一方大张挞伐。
但是,当涉及到环境NGO的时候,可以认为,方舟子因为将一些活跃的环保组织定性为“伪环保”而进行攻击,从而越过了媒体设置的边界。而方舟子之所以发起攻击,又是因为这些环保组织首先越过了他所设定的科学理性的边界。而当方舟子受到媒体攻击之后,本能地寻找他为媒体划定的行动边界,结果他发现,媒体越界了。
在方舟子发起攻击之前,中国环境NGO和公众、媒体之间的蜜月期尚未结束。环境NGO在中国甫一出现,就给公众和媒体带来一种幸福感。在过去,像怒江水电开发这样的工程,总是由政府一手操办,顶多是个别专家在论证过程中提出不同意见,而这种论证又是关起门来进行的。随着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越来越意识到,政府的决策会有出错的时候,人们现在渴望知道,政府在决策中忽略或者隐瞒了哪些东西。环境NGO作为第三部门的出现,确实弥补了这一缺憾。在一些大工程的决策中,人们开始听到一些反对的声音,这些声音因其民间立场而悦耳,至于其中的内容,人们通常无意深究。
媒体也沉浸在这种简单的幸福中。公众利益代言人的出现打破了长期以来的不平衡,媒体的报道中不再只有政府或企业的立场,博弈和冲突开始出现,这些都是新闻报道中令人兴奋的改变。幸福让人眩晕,虽然双方很难说已经相互了解,但蜜月不可避免地开始了。借用汤蕴懿《当非政府组织失灵》一文所说:环境NGO在媒体中形成了舆论垄断。
然而,环境NGO的主张早晚会作为“利益主张”而不是简单的“正确姿态”受到冷静审视。当几个活跃的环保组织提出“敬畏自然”这一主张时,终于引起方舟子的注意。
当一些环保人士宣称不能开荒、探险是因为“山神在保佑”,或者将印度洋海啸说成是由于人类破坏大自然而受到上帝的警告,或者“绿色和平组织”脱离科学依据而反对转基因作物,这无疑越过了方舟子划定的边界——后者是一个崇尚科学的学者,并且随时准备挺身而出,打击那些向公众宣传“怪力乱神”的人。
方舟子为环境NGO划定的边界是:环保应该以科学为基础,而不能用迷信来吓唬人,也不能利用公众在科学知识上的无知而制造恐慌,在反对任何工程时,也要以事实为依据,而不能简单地鼓噪其主张甚至提供假象误导公众情绪(总结自方舟子的多次发言)。
看起来这个边界非常合理而清晰,符合一个理性社会对于环境NGO的要求。这是以捍卫科学精神为使命的方舟子及其同人对于公众的贡献。环境NGO保卫我们的环境,而方舟子们维护我们的科学理性,一个都不能少。秉持不同主张的社会力量之间相互制衡,正是我们所期望的格局。
但是环境NGO显然缺乏接受这样一个边界的准备,或者说,他们作为反对者而生,还未做好准备被第三方所反对。尽管事实证明:由于中国环境NGO刚刚起步,其整体素质尚有待提高,他们在科学理性方面的表现,的确不尽如人意,屡有“越界”的表现。
方舟子们终于按捺不住对于这些倔强的挑战者的愤怒。他们开始全面检查环境NGO们的行为,找出他们违反科学理性的所有证据,进行猛烈的攻击,或者说,反击。
媒体开始感到不安。他们觉得,方舟子们的炮火过于猛烈和不近人情,会伤害到这些成长中的民间力量。这是媒体为方舟子们划定的边界:要理性讨论,不能怀疑对方的动机和人格,不能随意扣帽子,不能轻率地将环境NGO定性为“伪环保”、“伪科学”,这样的举措将影响到中国的NGO的发展,应该慎重,应该有大局观(总结自南方人物周刊和南方周末对方舟子的采访问题)。
这个边界看起来也不错,但是多少有一些模糊的地方,那就是他设定了一个“大局”的前提,这个前提的潜台词是:NGO的正处于其发展的初期,而且生长环境恶劣,因此需要有一些保护性措施。但是这容易引发人们的疑问:即便人们都已经同意现阶段的NGO还需要保护,那么,为了保护NGO,到底要牺牲多少科学理性才算合适?对于环境NGO要否进行监督?环境NGO行动的边界在哪里?
作为调解人,媒体显然没有准备回答这样的问题。他们只是希望方舟子们能够退回到媒体划定的边界之内。然而不可否认,当我们今天重新审视媒体划定的这个边界时,我们确实难以弄清楚它到底在哪里。
假设一些环保组织只剩下一些正确的环保概念,却在行动上和常识上屡屡犯错,而又不打算接受批评的时候,批评者应该做出怎样的反应呢?是否可以将批评不断升级?升级的界限又在哪里?
也许恰恰是因为边界的模糊,使得媒体对于方舟子们的批评缺乏清晰的标准。媒体不得不搜集方舟子在过去的历次争吵中表现出来的强悍、自负以及“语言暴力”的倾向,以此暗示方舟子有成为一个新的“霸权”的危险。
现在,轮到方舟子发起反击了。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典型的NGO,不具有任何权威,也只是在自己的网站上拥有话语权,媒体显然高估了他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倒是媒体自己,凭借着对舆论的垄断权力,扮演了一个“话语霸权”的不光彩的角色,有“拉偏架”的嫌疑。
方舟子这次决定搞搞清楚,媒体自己的行为边界到底在哪里?
到现在为止,还很少有人说出这一发展的有趣之处。
媒体的傲慢
2006年1月6日,新浪网新闻首页上转载了一条来自河南大河报的新闻,新闻说:河南某地村民一村民去乡派出所照身份证相片时,工作人员无论怎么拍,相机上都显不出他的影像来。工作人员找来别人和他合影,电脑中只有别人的影像,叶相亭的影像仍显示不出来。
记者援引派出所所长的话说,该所民警已碰到过两例类似事件,具体原因不明,盼望有关专家能解决问题。
一位媒体记者看到了这条新闻,判断这很可能是通讯员(刘广申)投稿、记者(首席记者牛仲寒)挂名的、未经认真调查的假新闻,随即给方舟子发去邮件,请他根据其掌握的相关知识予以分析。
在随后两天内,又有多家纸媒转载了这条“隐身人”的新闻,网上的转载就更加不计其数。
方舟子的文章在1月11日的北京科技报上发表。文章通过分析和推理指出,这种“拍照隐身”的怪事,科学上和逻辑上都无法解释,只能算是“神迹”、“鬼话”。
方舟子的文章又被新浪放在其新闻首页上,并且引来如潮的评论,开始是人们对于虚假新闻的猛烈批评,但随后评论页面上出现了来自两个河南IP地址的不断重复的留言,对方舟子进行攻击,发言的频度之密,给人以“歇斯底里”的印象。
而与此同时,大河报在1月13日再发表相同作者的报道,报道说,已经初步认定照相不能显像是人像采集系统的问题,经过对系统的调整,那位村民已经顺利地办好了身份证。但是报道再次援引派出所摄影师董女士的话说,有一次一位农妇带着小孩来拍照,结果在电脑中农妇的头像显不出来,而作为陪衬的孩子却显出了清晰的图像。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北京科技报的记者为了弄清真伪,已于1月12日赶往河南调查。调查的结果是,“隐身人”在记者的相机里没有任何异常,而派出所的那位姓董的摄影师也表示,根本不是照不上相,只是照的相不合格,另外,从来也没有过两人合影中一人显像另一人不显像的现象。
事情至此本应真相大白。但当北京科技报的报道被转载到新浪网上时,来自上述两个IP的对于方舟子和北京科技报的攻击继续呈歇斯底里之势。这很容易让人们猜测:这两个IP可能与当事人的恼羞成怒有密切的关联。
之所以要花这么长的篇幅举出上面这个例子,是因为这个事例对于说明目前中国媒体的精神状态具有典型意义。
媒体有没有科学精神,这是一个难以笼统回答的问题。我们不妨将这个问题具体化:媒体有没有严守公众为其设定的边界,也就是说,媒体是否还在遵守新闻伦理?他们是否还以公正为其灵魂?他们是否还以真相为其追求?他们还会不会为其错误道歉?
这些问题之后的问题是:谁在监督媒体做到上面这些?
2005年,围绕圆明园防渗工程发生了密度空前的报道和行动,虽然对于这项工程的科学性还存在争议,但该事件被媒体评价为是决策程序民主化的可喜进步。但是,方舟子和他的同人们也在这一事件中发现了中国媒体的虚弱之处:最先质疑该工程之“科学性”的张正春,既非他自己宣称的某大学教授,也不具有生态学专业背景(甚至其用易经来阐释生态问题的做法还遭到强烈反对),然而几乎所有媒体在已经了解这一事实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在后续报道中称张为教授,以保持前后报道的统一性。
方舟子和他的同人很快发现华尔街日报在同一问题上的不同表现,并表示对国内媒体的鄙夷。《华尔街日报》在做了关于圆明园事件的报道之后,收到中国读者发来的方舟子的评论,随后于2005年9月6日登出更正启事,承认张正春虽然与某大学的生命科学系有关系,但他从未被正式聘任为教授。而该报文章错把张先生当成教授,是根据张先生本人提供的错误信息。
这真是一个令人感叹的场景。人们有理由感到后怕。假如没有互联网,假如没有方舟子们,假如只有中国媒体,人们将会错过多少真相并得到多少虚假信息?
一个非常清楚的事实是,除了来自新闻和宣传部门的管制之外,中国的新闻媒体还从未受到过第三方的挑战。从理论上和传统上讲,媒体是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党的喉舌”,但经过了一个社会转型期之后,媒体事实上获得了相当的独立性和大部分的市场主体特征。在保证媒体遵守新闻伦理这件事上,目前并未有一个完善的体制,正如我们没有一个完善的体制来约束常遭滥用的政府权力和频频造假的学术机构一样。如果我们不寄希望于政府管理媒体,我们现在同样需要第三方力量。
在媒体作为市场主体进行完全竞争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指望媒体之间进行监督和制衡。如果一家媒体歪曲了事实,其他媒体正可以借机打击他的公信力,以为自己争取更多读者和市场份额。
但是在我国,媒体的市场化还远远不够,显然还不能达到完全竞争的地步。相反的,在国内的媒体之间运行着这样的潜规则:同行之间互不揭丑。偶尔发生的媒体揭露同行的事例,比如上述河南“隐身人”事件,不但少之又少,而且几乎总是发生在“高级别”媒体和“低级别”媒体之间。
即使这种脱离了监督的生存不是媒体从一开始就盼望的,但是这让他们感到舒适,并且已经习惯了这种安逸。这也造就了媒体精神上的傲慢。“无冕之王”的美誉,已经被曲解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优越感。业内人士清楚,这种不受监督的状态所导致的腐败和堕落,已经远远超出普通民众的想象。
这种不合理的状态当然迟早会受到挑战。
从去年开始,媒体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了。方舟子“打假”的战场终于延伸到新闻伦理的范畴,以媒体前所未遇的强硬姿态发起了挑战。
重温媒体边界
按照媒体的“大局观”,现在似乎不是对媒体进行批评并为其重新设定边界的恰当时机。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媒体迫切需要更加广阔的空间,而不是令其边界继续收缩。
然而这也是一个伪问题。假如将媒体的利益空间看作是一个正方形,他四周的边界与不同的利益群体接壤。人们是否因为媒体的某一边的空间被压缩,而有义务在其他三个边给予其补偿?
比如说,人们都同情媒体的处境,理解记者的无奈,但是,人们是否因此就要容忍他们制造新闻失实?
一个确凿的例子是,南方某报一名记者仅仅打了两个电话,参考了其他媒体的报道,并主要根据当事人在电话中的叙述,就撰写了这名当事人就环境污染问题同企业和地方保护主义进行斗争的经历,尤其是那些惊险刺激却显然较难查证的经历。此种报道的客观性原本是属于记者的可控范围,却由于记者主动放弃实地调查而受到损害。
再比如前述河南“隐身人”事件,记者本可以认真调查弄清真伪,却有意忽略这一份内工作,并有意制造玄虚。
很显然,面对类似“不作为”以及比这些更加恶劣的“胡作非为”式的主动堕落,人们没有理由降低对媒体的要求。人们最终注意到并重提媒体的新闻伦理问题,也是为了自身利益考虑而作出的本能反应。
在一个越来越民主的社会中,对新闻伦理的讨论是一个避不开的话题。对于媒体来说,与其在公信力丧失殆尽时再努力赢回公众的信任,不如及早开始反思和调整。然而长期积累的傲慢与优越感正在将媒体反省的日程继续推迟下去。
现在回到本文开头提到的方舟子与左志坚的对骂。当左与其同事调查“汉芯”事件的时候,新语丝也保持着对此事的关注。但与此同时,新语丝上还进行着一场关于“汉芯”事件的报道的新闻伦理问题的讨论。引发这一讨论的,是《“汉芯一号”造假案系列调查之五:陈进其人》一文。左和他的同事在报道中使用了对“知情人”Robin Liu的在线访问。但报道中同时说,Robin Liu一再表示要记者删除谈话的文字记录,他也将否认他说过的所有话。
支持者认为,该报独家对该事件进行追踪报道,已属难能可贵,不宜教条地要求记者尊重采访对象的保密要求。“在一个揭露真相本来就十分困难的社会里,没有任何原则高于揭露事实本身这个原则。”
而反对者“Bingo”则认为,Robin Liu的谈话并非什么关键性的证词,不值得为之破坏新闻伦理,因为采访对象已经明确表示他不希望自己的谈话被用于报道。他批评上述“没有任何原则高于揭露事实本身这个原则”说:“这个冷冰冰的原则在宣告:任何人都应该为一个伟大的事业而牺牲。”
应当说,双方在持续几天的讨论,不但足够理性,而且相当深入。即以备受新闻界推崇的Melvin Mencher 的《新闻报道与写作》中“采访者的底线原则”来衡量,上述报道中的行为足以引起争议。
《新闻报道与写作》中“采访者的底线原则”第12项认为,如果采访对象提出不(对谈话内容)负责、(谈话内容)仅可作为背景资料或者不得录音的要求,以此作为接受采访或作出陈述的条件,记者应当遵守。
然而,左志坚在其博客中对此评论道:“对于汉芯,新语丝首页最多见的讨论的是记者的新闻伦理,而非IC技术问题。bingo老师对新闻伦理很有兴趣。可是,bingo老师您真懂新闻伦理摸?”
正是其博客中这种轻蔑的、拒绝讨论的语气,以及一系列对于方舟子和新语丝的嘲讽,让一直没有参与讨论此事的方舟子勃然大怒,从而重提“不道德的南方报系”及其“弱智而又自我感觉无比良好、信口开河肆意侮蔑人的不良记者”。
这次争吵当然不是没来由的,它不过是方舟子与“南方报系”一系列争吵的延续。而方舟子们对于媒体的大规模批评,居然是从社会口碑甚好的“南方报系”开始,则不能不说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南方人物周刊和南方周末因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果断介入方舟子与环保组织和学者于建嵘等的争端,试图为双方划定行动边界,然而媒体是否过于粗鲁,甚至是否已经超出其所应当遵守的行动边界,也是非常需要探讨的问题。
比如说,方舟子批评南方人物周刊和南方周末肆意改动经其审核过的访谈记录,导致发表稿并未准确反应甚至歪曲其原意。这样的批评是否完全没有依据?
《新闻报道与写作》中“采访者的底线原则”中第8项和第9项认为:(记者应在采访过程中)要求采访对象明确那些复杂的或者是含糊的回答;在对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或者对关系重大的材料的措辞拿不准时,(记者)应向采访对象复述其回答(以便于让其确认)。
这里所体现的原则是:应当不厌其烦地请采访对象确认其意思是否准确表达,尤其在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记者应当给予采访对象修正其谈话记录的机会。
除了媒体在调停争端过程中的具体操作问题,我们还应当注意:媒体在积极介入的背后,他的立场是否绝对中立?方舟子与环境NGO的争端,以及方舟子与于建嵘等学者的争端,是否涉及媒体自身的利益?
仅从方舟子与环境NGO的争端来看,无论是怒江开发,还是转基因食品问题,媒体都有脱离科学理性的倾向。正如一些研究者已经看到的那样,在转基因食品问题上,方舟子的表现就比一般的环境NGO和一般媒体更加负责和理性,在NGO和媒体联手制造转基因恐慌的时候,方舟子力图维持舆论的平衡,并最终获得人们的信任。被誉为国内新闻理想之旗帜的《财经》杂志上个月发表方舟子撰写的文章《误读“转基因”》,可以被认为是给予了方舟子及其科学理性的充分肯定。
无论方舟子在媒体这里受到的待遇如何,至少他的新闻伦理问题的提出是及时的。我们应当感到庆幸,互联网为我们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舆论垄断,使得方舟子有能力对媒体提出挑战。但令人遗憾的是,媒体在这个问题上显然缺乏耐心和兴趣,他们似乎不愿承认对方要求参与讨论的正当性。
对于质疑者的蔑视和不理睬并不能维护媒体的尊严。相反地,媒体的公信力因此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害。当南方周末于2006年2月23日登出一位年轻女教师不得不靠业余时间卖淫供弟弟上学的悲惨故事之后,就有人给新语丝投稿,这位仁兄经过一番字面上的考证后宣称:“这是一个编造的故事。”这个结论看上去有些无厘头,然而这也说明,媒体的公信力,已经到了多么脆弱的地步。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公信力的丧失并非仅仅从方舟子的批判开始,同时是因为媒体屡屡犯下错误。比如说,2005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就罕见地高调批评南方周末,说其在报道环保总局局长易人一事上,“在真实性方面至少存在三处硬伤”。
可以肯定地说,不受监督的媒体,其超出行动边界的幅度,似乎不比那个“霸道”的方舟子小。而方舟子“话语暴力”的危害,也未必大过环境NGO的“反科学”和媒体的“舆论垄断”(这些加了引号的判断,是出自各方相互的指责,并不代表作者的态度)。问题的关键在于,公众需要他们存在的理由,不是要看他们为了某些分歧在角斗场上进行厮杀,而是要享受他们长期共存所带来的种种好处。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面对打作一团的正义者们,公众常常感到迷茫和无所适从。所以,现在是时候请他们坐下来,讨论各方的行动边界,以避免一场又一场边界战争。
P.S.
感谢你读完了这篇文章!这大概说明你与我一样在思考这些问题。这篇文章是为《经济观察报》的“观察家”撰写的,文章发出一周后,没有得到任何回音,这是一个意料中的结果。对我来说这个结果唯一糟糕的地方就是我没有混到一些稿费,而这篇文章的最终使命仍会通过互联网而完成。
这篇文章接近1万字,实际上,对于这样一个话题来说,至少需要10倍的篇幅来讨论。还有一个我迫切希望看到讨论的问题是:方舟子真的有那么可怕吗?他真的可怕到让那么多见多识广的人们惊呼“狼来了”吗?这些惊呼有多少发自内心的担心或者来自假想?我非常怀疑,许多人,尤其是媒体的记者,他们对于方舟子的坏印象基本来自于身边的某个人的成见,而不是得自自己的深入了解。比如说,有个专访过方舟子并且引起一场风波的记者就在自己的博客中轻蔑地说:我都不知道新语丝的网址是什么。一个人不看看新语丝的内容,就能貌似公允地写关于方的文章。这是否有失公平?
这两天我看到甚至有媒体就学术打假的事诘问方舟子:体制出了问题,板子却打在个人身上,这公平吗?我被这个问题彻底搞糊涂了。他的意思大概是说:体制造成了官员腐败,所以我们还是先讨论一下体制问题,贪官就不用揭发了吧。当然,他的意思更可能是:体制造成了记者搞有偿新闻和敲诈勒索,你不去想办法改革体制却来揭我的丑吗?记者能够问出这样的问题,并且堂而皇之地登在自己的报上,显见这世道已经在某个奇怪的方向上走得太远了。
说到体制,如果方舟子改行去谈体制改革,那么媒体干什么去?搞学术打假吗?
新闻界前辈有言:能不说假话的时候,坚决不说假话;能少说假话的时候,尽量少说假话;必须说假话的时候,绝不发明创造。就是说,虽然体制逼人,但是人心里还应该有道德和操守,否则世道只能一溃千里,就如同文化革命时那样。现在的体制虽说有病,但是已经好多了。搞假成果,假履历,假新闻,搞贪污腐败,难道不就是担心自己在致富的道路上落后于人而主动操蛋的结果?得了便宜也就罢了,还要信誓旦旦地说体制有病自己是无辜的。套用陈导的一句话:在体制下偶尔无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既然你已无耻过,那么当板子打在你身上的时候,你咋就那么委屈呢?
看起来我是在为方舟子辩护,事实上我只是对媒体的傲慢感到齿冷。扪心自问,大部分的媒体真的做得比方舟子好吗?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拥有更大权力的媒体显然比方舟子这种民间人士更有责任谨言慎行,更要注意社会效果。
平心而论,与方舟子吵架的“南方报系”显然不是中国媒体中最烂的那一部分,最烂的那部分都在闷声不响地发财呢,哪里有空管知识分子的话语暴力。谁在做事,谁在台前,谁就更有可能被挑出毛病来,这个规律不幸落实在他们身上。可是话说回来,想出头就要做好这种准备。人民总是要求更多更好的。
最后,这篇文章里提到了一些人和单位。虽然我在文中尽量保持中立和客观,而且因为是为传统媒体写稿,严重注意了“理性、建设性”,但是我知道,肯定还会有人因我的文章而生气。说白了,这是个结党营私或者说抱团取暖的年代,人们习惯了和气生财,任何批评都会被当作恶意。实际上,作为一个媒体从业者,我本人目前迫切需要一个更好的舞台,但是看看这篇文章,连我自己都会产生这样的感觉:这家伙,根本就是不打算在媒体圈儿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