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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专区 / 质疑
柠
#11
个人觉得这样定立的很多条款,似乎更象单位与工作人员签定的条款(和我酒店的就很象),和车友会的风格不尽相同,还是磋商一下,修改详尽再发布的好吧?如果已是完稿,当我没说...
菲
#12
其实原稿件比起现在还在严格多了,只是大家磋商一下,需要改成怎么样,提出像海浪师长,蓝普师长一样的建议,也方便我们改过. 但如果理由不充足,我们还是建议保留此版主条款做为我们的立法公约来执行. 同时也希望各个版主以此条款做为权衡,评估自己的能力. 做到最好,最优. 目标还是一个,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创车友会的美好一面. 谢谢版主们所提出的建议.我们会认真去思考及纠正的.
蓝
#13
菲菲牛 于 06-5-1 12:27 写道: 其实原稿件比起现在还在严格多了,只是大家磋商一下,需要改成怎么样,提出像海浪师长,蓝普师长一样的建议,也方便我们改过. 但如果理由不充足,我们还是建议保留此版主条款做为我们的立法公约来执行. 同时也希望各个 ...
我们这里和一般的网站是有区别的,所以这里的斑竹的职能也和其他虚拟网站里的 斑竹有所区别,记得曾经和以前理事会的部分理事也探讨过这个问题,大家的共识是:这里的理事和斑竹应该是车友会经过考验,人品正直的FB活动骨干份子,像这样大家通过网上交流而相识的松散团体,没有一个稳定的值得信任的中坚阶层,是很难发展的。如果这届理事会没有这个共识,只是把斑竹定位为管理版面,那可能有好多人都要让闲了,我也没必要坐斑竹这个位置了!
蓝
#14
宝华 于 06-4-30 09:07 写道: 蓝普 于 06-4-30 02:03 写道 4:8、每月由斑竹评出本版块的精品, 评出三个本版最优ID按1、2、3名各20、15、10分,由斑竹的经费中给于分分奖励 其他不发表议论。 个人出来解释这一条,因 ...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菲
#15
我也是一名版主,但更希望的是大家能回想到的是第一次参加活动,积极参与义工的菲菲牛,而不是什么理事. 虽然制定了条款,为的是有一个可遵循的守则,但完善还是需要各个版主投出你们的建议,达到一致的共识.大家还是为了这个家园而努力着. 希望大家把哪些条款需要更改的建义提出,也便我们完善. 谢谢各位版主.
海
#16
菲菲牛 于 06-5-1 12:27 PM 写道: 如果理由不充足,我们还是建议保留此版主条款做为我们的立法公约来执行. 同时也希望各个版主以此条款做为权衡,评估自己的能力. 做到最好,最优.
今天又重读了一遍〈版主章程〉,我用这个条款来评估我几年来在车友会网站的能力,觉得自己确实很难达到〈版主章程〉的标准,没有能力当这个斑竹,因此。。。。
阿
#17
海浪 于 06-5-9 01:45 PM 写道: 今天又重读了一遍〈版主章程〉,我用这个条款来评估我几年来在车友会网站的能力,觉得自己确实很难达到〈版主章程〉的标准,没有能力当这个斑竹,因此。。。。
呵呵,书记想多了,版主章程已经在修改当中:)
菲
#18
书记,你一定要坚持版主这个工作任务,我们尊重你,信任你. 同时也会接受你的建议,版主章程还是在修改及完善中.
容
#19
呵呵。太象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了。制定的很S,却很难执行。。 时间上、要求上,该有弹性。。
夏
#20
一口吃不成一个大胖子……应容许新理事会犯错……这里不是单位,如果是单位的话,特别是国企,那就是不做事的人最没有错误,做事越多错误越多,所以谁都不肯做事:( 而这届新理事会,错误多,就是因为做事多。我错误多,是因为说话太多:D::40: 大家理解支持,讨论,帮助,共同玩好……: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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