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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专区 / 收到“问时辰”同学的一封来信。。。
椰
#1
原文如下: 我出离愤怒了,原本想着狗要咬人你是拦不住的,但总不能你也咬它一口作为回报吧?可今天好了,来了天短消息,说“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封我发言的权限”!不多言了,在离开论坛之前向所有会员提两个疑问,并委托369(因为当初是他引我到此的,现在送我一程是他活该哈哈哈)代为提出: 1、问某人是否该在这里闭嘴? 2、如果不该闭嘴,问某人是否可以将发难者的ID公布? [ 本贴由 椰子郎 于 06-5-25 00:04 最后编辑 ]
椰
#2
问时辰是我的朋友,我想了解下事件的大致情况。理事会能否告知?
小
#3
听到过好多老会员说起..投诉后...我本着能劝就劝告念头用自己的ID发了几个短信给他.谁知道....踩大便了...... ...全贴出来...你们看看...慢慢体会一下他的回信.想想他的心态是怎么样的...回想一下你们以前看到他的回贴. 经理事会投票后............... 发信人: 小彭 收信人: 问时辰 发送日期: 06-5-17 10:20 AM 消息内容: 你好!看了你好多回贴了.觉得你回的贴有点偏激了吧..这个网站和别的灌水网站不同.大家在现实生活中都经常见面,都是朋友的.网站只是个交流平台.是我们共同维护的一个家园. 如果不想玩就可以不来.但既然来了就要尊守这里的规则..放开你男男匕?.你会在这里享受到意想不到的乐趣..... 发信人: 问时辰 收信人: 小彭 发送日期: 06-5-17 06:11 PM 消息内容: 唉,我的回帖不算偏激吧,其实关键是读的人的心态,说句难听的,这坛子里的某些老人,包括你,其实讲的话比我“偏激”多了,有些都近乎骂街了,我想有个人风格问题,但是也透出了骨子里的一种自大和小圈子占山为王的派头,对吗? 遵守规则?你得明示我哪里不合规矩了? 放开心胸?怕这该是你们要做的事情吧? 不讳言,我对你的言行一直很不以为然,因此我想你对我的关注也是正常的。但这封邮件却让我很不满,因为和你的身份很不符,也许你认为这是作为朋友在友好的给我建议,可是你忘了你这样做深层原因是你已经很自我的认定了我的“偏激与不守规矩”,不是吗?我想能在坛里有一席之地说明你人,至少人缘还不错,为何不能聆听与思索不同的声音呢,你不觉得孤立的思考问题会事与愿违吗? 这也是我不想和“你们”见面的缘故之一,怕你们突然变了张笑脸我不习惯啊,网络是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还排资论辈、拉帮结派或混个脸熟才能玩那不如天天泡老爸茶算了,多关注一下精神与思想的分享吧哈哈哈哈。。。。 尽管如此,还是感谢你的直肠子,能把过往五千年的一些东西进行扬弃,也许会更好。。。。 这是我的回信 如果是我一个人说你偏激那有可能是你说情况.但..多数人说你就不是你想的这样了吧.你说的小圈子是有.但这是你想象的那样.这个网站和别的网站是不一样的.在这里大家都是朋友.在这里不缺别的网站所缺少的"诚信".你看不惯我们的言语,是我们太熟了.说话当然有点什么..你和你的好朋友说话也会这样吧. 这个网站是朋友之间联系的平台.你如果不是这样想你是融合不进来的.如果你不想融合进来.你还不如去别个网站混.这是要的是和协.不是人气.就算自己不走.那在这里.五个俱乐部会员就可以联名删除你..这就是所谓的"小圈子" 发信人: 问时辰 收信人: 小彭 发送日期: 06-5-18 11:49 AM 消息内容: 多数人都说?我有点糊涂了,不介意把这两条短信放到坛子里来个公投?看看会有那4个俱乐部会员会站你身边?! [ 本贴由 小彭 于 06-5-25 08:50 最后编辑 ]
号
#4
其实,换一种心态,和大家一起参加几次活动,让大家与老问之间有所沟通,事情就很好处理了。(当我第一次见到老问,YAM说YF就是他的时候,我还是很欣赏他阳光般的笑容滴) 当然,如果老问坚持没有必要出来跟大家见面沟通的话,鉴于组织的性质,那我也没话说了。
眉
#5
说实话,还是没看明白,当时因为什么贴引发这些站内短信? 哪个贴他跟贴不对 ?屏了人家发公告时也不说个理由,估计大多数人都莫名其妙,如何服众?连我这样常上网站的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百分之八十的人也一定不知道怎么回事。俺在屏蔽公告后发了个问题,也没人回答::3:::3: 一头雾水!::3:
眉
#6
哦,看到了,理事会ID重新编辑了公告:“有人投诉热嘲冷讽”。 我看贴子没更新,以为还是那句话。::3:::3:::3:::3:
大
#7
哦,::8:::8:::8:
椰
#8
眉眉 于 2006-5-25 10:32 写道: 哦,看到了,理事会ID重新编辑了公告:“有人投诉热嘲冷讽”。 我看贴子没更新,以为还是那句话。::3:::3:::3:::3:
进来的查看帖子次数83次,回复6次。在版主专区里有什么不好说的? 唉。。。
夏
#9
建议允许申诉 建议投诉人家要把人家的“罪证”拿出来,这里呢,建议把他那些“偏激的回帖”放出来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经过理事会讨论决定的事,应该支持,不过屏蔽也有时间性,并不是永远屏蔽,因此,如果被屏蔽的同学有理由申诉,也就是说那些“罪证”大家认为不算“罪证”,可在屏蔽一个星期(或者其它时长)后,打开屏蔽 以上是俺个人意见!
大
#10
夏利哈哈 于 2006-5-26 08:04 写道: 建议允许申诉 建议投诉人家要把人家的“罪证”拿出来,这里呢,建议把他那些“偏激的回帖”放出来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经过理事会讨论决定的事,应该支持,不过屏蔽也有时间性,并不是永远屏蔽,因此,如果被 ...
同意设立申诉吧,给当事人一个请律师的机会 :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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