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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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一早出门碰到了一倒霉事--我的爱车停放在昌茂澳洲园停车场过夜被人恶意刮花了,后箱和后保险杠被严重刮花还写了两个字在上面:mad:。与昌茂保安部交涉,昌茂的人竟一副无赖的嘴脸,口口声声说我们这对此类损失概不负责,我们昌茂欢迎你和我们打官司,我们希望你能赢。::19:::19:给特区报、南国报报料竟没人想理,报警了警察到场寥寥几句就给打发了,竟说你和物业协商处理就行了::34:
我想与昌茂这鸟物业较较真,就和它打官司,不知可不可行,望车友会各位GGJJ、XDJM给出个主意,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