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利哈哈 于 2006-8-12 08:45 AM 写道: 请取消的同学把组织者已经花费或者即将不得不花费的费用交上来吧!!这类事情处理的结果对车友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恳请理事会跟踪此事,给组织者以及所有关心车友会发展的同学一个好的交待::1:::27: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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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利哈哈 于 2006-8-12 08:45 AM 写道: 请取消的同学把组织者已经花费或者即将不得不花费的费用交上来吧!!这类事情处理的结果对车友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恳请理事会跟踪此事,给组织者以及所有关心车友会发展的同学一个好的交待::1:::27:
夏利哈哈 于 06-8-12 08:45 AM 写道: 请取消的同学把组织者已经花费或者即将不得不花费的费用交上来吧!!支持,再加20%的违约金或扣除本人点数的20%。
煤渣 于 06-8-11 17:36 写道: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即组织者为此而承担的损失可由违约方承担, 所以---取消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 ---组织者不好意思说也是可以理解的 ---有事 ... 最后一致同意由姣姣做保证人,负无限连带责任!::27:::27:::27:::27:::27: 由于杨阳没有上网,让我帮忙取消报名。 杨阳已经把全部该交的费用都交了。 如果还有什么需要上交的费用能不能请会计和杨阳联系? 我相信他会按照车友会的规定去做的!他在车友会里一直是个很热心助人的同学,在这次的活动中他和他的朋友在泥泞的路上汗流浃背的帮忙推车和疏导车辆,(有些注册的会员坐在车里看着呢!)平时他则是能帮得上忙的绝对不留余力的去帮忙,所以他是不会因为私己而不顾车友会的规定或是增加组织者的麻烦的。可能对车友会的相关规定有时候会不太了解,但他总是会去咨询,有违背的时候他就会听从组织的安排。 谁能说自己没犯过错,但是能否和颜提醒?如果纠正了就不要再多次或是严厉的去谴责了!如果是一而再的犯同样的错误,自然支持按照规定法办!! 车友会是个大家庭,也会有一颗宽大的心胸吧!:) 如果我说的有什么问题,请大家拍我砖头!:) [ 本贴由 姣姣 于 06-8-14 11:29 最后编辑 ]
姣姣 于 2006-8-13 17:07 写道: ::27:::27:::27:::27:::27: 由于杨阳没有上网,让我帮忙取消报名。 杨阳已经把全部该交的费用都交了。 如果还有什么需要上交的费用能不能请会计和杨阳联系? 我相信他会按照车友会的规定去做的!他在车友 ...恩。杨阳是个好同学!上次参加活动的时候他也很热心。
雨丝 于 06-8-11 11:11 写道: ::9:::9:::9:::9:明天公司加班,取消两大报名……不好意思哦::21:,我们如期前往后水湾啦::27:。。。。。
容儿 于 06-8-14 09:24 AM 写道: 恩。杨阳是个好同学!上次参加活动的时候他也很热心。看来事实胜于雄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