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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承认,我不是一个高素质的模范守法驾驶员,某些时候,在我确认不会造成交通事故,还能逃避处罚的情况下,为了一己方便,我会干些比较小的违反交通法的勾当,比如在不准转弯的地方调头,在人行道短距离逆行等等……
当然,偶尔,我也为自己低估了海口交警反违法的手段和智慧付出经济代价。他们经常乔装成便衣躲在椰子树下观察,手里拿对讲机和前方的拦截队保持热线联系,象天兵神将一样出现在你面前。更让你胆寒的是,他们一律铁面无私,一律不说二话就毫不手软给你开出一纸价格不菲的罚款单,完美诠释什么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你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无情。不过,如果你有幸认识他们的同行或某个权贵,马上拨通求助电话,或许可以毫发无损的得到赦免,但不幸如我等草根平民,没有可讲情的人打电话,一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罚单从天而降,那心情,真是又悔又恨,又恨又悔!
每经过这样的一次处罚,我余痛未了,一般会老实一段时间,但人性的劣根有时总是压不住的冒出来,只是再次违法的时候,我会加倍小心,仔细观察路面确保无任何风险——交通事故风险和警察出现的风险。我的信条是:人不能同时踏进同一条河,违法不能同时栽在同一个地方。
在敲下上面那些字时,我很惭愧。我为自己的违法付出代价也算“罚”得其所。不过,有好几次,我觉得,警察大人的执法也是有问题的:他们凭什么设伏抓我,他们执法的过程都合法吗?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处罚犯法者要讲证据,他们可以在几十米之外凭肉眼(而且往往是戴着墨镜)就断定你违法,然后没有出示任何违法证据就处罚驾驶员。我不否认警察叔叔长年累月练就的火眼金睛,但仅凭此就在马路公然执法,这符合法的规定吗?
我很怀疑,心里也有一点不服气。
我的想法是,既然你是执法者,法律是公平的,对双方都有约束,我违法你处罚我,但前提是你的执法应该符合一定之规。
于是,在一次不经意的交通违法之后。我便和警察对峙起来:
警察:“请出示你的驾照”
我:“请问我怎么了?”
警察:你驾车违法越线
我:“我没有,我很规矩开车”(满脸无辜,演技不错)
警察:“我们的人已经看见了”
我:“你们的人,在哪里?“
警察叔叔很不耐烦的用手遥遥一指:“在那边!”
我凡人俗胎,当然不可能看见那个“人”,但我打算坚持自己的立场:
“你们的人也许看错了,我并没有违法驾车越线”
这时,我看见黑咚咚的墨镜背后隐约闪过一道火光:
“你肯定违法了,你前面那辆车也违法,他已经接受处罚!”
“警察大人,前面那辆车违法不能说明我也违法,我和他没有关系”
“我们的人已经看见了”警察的再次重复他最有力的根据!
“看见?!我也看见我没有违法”
“你先把驾照给我,我要检查”
这似乎是警察的权利,我只好把驾照给他
没想到,他拿过驾照,对着罚单开始写字
我当然不干了,一把抓住他的手,喊:
“你不能没有证据就处罚我”
警察也许没有想到还有人敢这样和他对抗,严肃的说:
“我处罚你,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到交警总队申请行政复议”
我大声说:“我没违法,你为什么处罚我再让我申请复议,难道法律允许在证据不明的情况下先处罚再复议的吗?”
这个警察比较年青,开始有点不知所措。拿起对讲机,背着我朝对讲机一阵猛喊,最后我听到的一句话是他问:“你确认吗?”。一会,他表情坚定,把握十足再次向我走来:
“我们的人已经确认,你刚才违法了”
“大人,我也确认,我刚才没有违法”
在海南烈日的炙烤下,我们的对手戏开始有了一些观众
这时,走来一位年龄稍大的警察,此人拥有海口交警的标准身材—与海南大部分群众瘦弱身形相去甚远的膀大腰圆。他以泰山压顶之势站在我面前,用不屑的口吻对我说:“我们警察和你无怨无仇,我们怎么会随便抓你”。
我说:“阿色,我是和你无怨无仇,但你的人难道是电子眼?他不会看错吗?”
警察说:“国家赋予我们这样的处理权,我们就是当场看见就处罚”
我说“不对啊,现在是交通安全法,要讲依法处置,依法要讲证据,比如你们的电子眼拍照,照片就是证据啊,现在你没有证据。”
警察说:“我们的人看见就是证据,你不信,我让他来和你对质”。
我心里一慌,但还是顽固到底:“好,你让他来,我要当面问问他”
警察可能也没想到我会这样理直气壮,并要求索见证人,也一楞,口气变了:
“他现在还在工作,没时间过来”
其他的警察一边在不断的和对讲机说话,一边忙不迭的继续栏车~
我开始反击:
“既然你们没有证人,又拿不出证据,说我违法是不对的,把驾照还我”
根据国家的宣传资料,从名义上说,他应该是我的公仆,但显然,我这个名义主人的话没有一点效果。
我又问他:
“你有几个证人看见我违法“
他说:“一个人”
机会来了,我说:
“你们只有一个人看见,怎么能确认他没有看错呢?如果你们有两个或三个人都看见我,从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出发,我会承认我违法,哪怕我是冤枉的。可是你们只有一个证人,他和我各有50%的可能性错误,你们的证据不充分。”
这个警察也学聪明了:
“即使我们有一百人,一千人看见你违法,但你也可以说我们都错啊”。
我说:
“对阿,但是从概率来说,你们就比较有胜算,那样就算我是冤枉的,也无话可说”
于是,我借助很早以前所阅读的一点侦探知识,开始给他上课:
“就比如指控犯罪,指纹是一个铁证。虽然指纹有千万分之一相同的可能性,但法院是
承认这个证据的,这是一个概率问题”
警察开始不理睬我了。
为了事情向我方有利转变,我决定改变策略,又说:
“大人,你看你们执法,从来是只有罚款没有教育,现在经过这样的对话,我已经知
道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也许我是无意识的违法,但是你们没有证据,我不能在被罚款了,我这个月已经被罚了三次款”
我主动降低姿态,采用情感营销法
果然,警察也是聪明人,顺着台阶就下:
“我们警察也是人,也要看对象来处罚,你要是态度不好,我们就罚你重一点,如果
你态度好,我们也可以教育你不罚款”
这种话显然是转机。我说:
“大人,不是我态度不好,我是和你讲道理,道理越辩越明,警察是执法者,最注意
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不是吗?”
警察也想早点结束这场对峙,他似乎还有很多任务没完成,把时间浪费在我一个身上
显然不明智。于是说:
“我们开了单,不可能不罚款,我给你最轻的处罚,罚50元,不扣分,你要接受”
从罚款200元到50元,这个结果对我而言不算惨败。
我说:“好吧,虽然我不一定违法,因为你们没有证据。但为了支持你在烈日下的辛苦
工作,为了让自己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规,我就掏这50元买个教训”。
警察唯恐我后悔,赶紧开了罚单,末了拍拍我肩膀:“我们都姓何,还是一家人,不要再争了”。
我接过罚单一看:
违章事项;闹市区乱鸣喇叭
罚款数额:五十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