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抓前就有人算了一卦(详情请查天涯社区相关贴,反正我是亲眼见过),说凶手是一个装修工....太准了吧,准的可疑啊......
强烈建议从这个线索查下去........
[ 本贴由 小马哥 于 06-11-24 10:22 最后编辑 ]
昨天听说马锅在呼唤我们,今天才来顶个贴。
但,不知道我们的杀人游戏和这个案件有什么关联呢?
再说,你是平民,我们是杀手,我们怎么可能告诉你真相呢?
平民应该去找到真正的警察,跟着他们走。
哦,马锅把帖子修改了啊,我的帖子没有根据了,那我是不是也应该删呢?(眉眉语)
还是不删了,大家随便看看吧。
不管怎么样,我们杀协都是心底善良的人,鄙视真正的凶手
也希望早日公布真相。
看到大家情绪这么激动,我也来说说吧。
上周末的时候我就已经通过朋友知道,已经锁定目标是什么人做的案了,而且也已经知道小女孩遇害是什么原因。其实,不是没有证据,只是如果大家做为被害家属一方来考虑的话,是不是也不忍看见自己孩子悲惨的遇害经过裸露于众人面前,并被茶余饭后谈起呢?大众有知情权,而被害家属是不是也应该有一点的“自主权”(非法律人士,挫词估计不准确)呢?
小女孩如何被害我也是听知情朋友讲了一点。但是,我真的不忍心再转述。
哦,证实了我的第2个原因的猜测。
回丫子:
1、是“隐私权”,法律是保护的。
2、是措辞,不是挫词
D~而且样本还在送检中,只有吻合才能是铁板钉钉吧,不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可以理解啊。。。
丫子 于 06-11-24 10:54 AM 写道:
看到大家情绪这么激动,我也来说说吧。
上周末的时候我就已经通过朋友知道,已经锁定目标是什么人做的案了,而且也已经知道小女孩遇害是什么原因。其实,不是没有证据,只是如果大家做为被害家属一方来考虑的话, ...
[ 本贴由 传说 于 06-11-24 11:11 最后编辑 ]
对于他的愤怒
我们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是对于这种重案
对于这种可能通过国家机器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我们大众一定要对这种法律程序和司法机关
在工作的时间上要给予足够的理解和支持
我们不能因为一个悲剧的产生而去创造出另一个悲剧
在现实社会中这种悲剧已经不少
我曾经代理过王录雄黑社会犯罪集团案
那个案的背景源于当年如火如荼的打黑除悪
王录雄是在文华地下停车场杀了人
但仅凭该案不一定是死罪
但如果定黑社会性质则其他人干的事和他都有关
则必死无疑
因为当时海南的客观情况也非常需要一个黑社会
并且此案在侦查阶段全省的各大媒体就已经替法院定下罪名
最后在民愤、媒体和各司法机关的通力合作下
王录雄被执行了死刑
但站在一个法律人的角度
我至今都认为公诉人在本案中的证据是不充分的
事实上之后的一些事实也证实了我的判断
事后不久当时被王在法庭口口声声说刑讯逼供的某刑侦大队长
就被双规和判刑了
当然理由不是因为王
而是因为他一不小心也把胡耀邦的侄子给刑讯逼供了
真是应了那句话-------出来混的总有还的时候 唉!
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下总是让人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但我知道如果没有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就永远不会有一个成熟司法体制
所以如何去创造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是我们当代社会最大的问题
而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基础在于我们每个人
我们每个人都在做、都去做-----法治的事
那这个社会就会更是一个理性的社会
那这个地方就会更加的美好
传说 于 06-11-24 11:10 写道:
D~而且样本还在送检中,只有吻合才能是铁板钉钉吧,不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可以理解啊。。。
喉舌都说话了,看来我的第1个猜测也是对的。
不公开完全可以理解。
还是把自己的生活搞好比较好咯
煤渣 于 06-11-24 11:17 写道:
对于他的愤怒
我们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是对于这种重案
对于这种可能通过国家机器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我们大众一定要对这种法律程序和司法机关
在工作的时间上要给予足够的理解和支持
我们不能因为一个 ...
法治社会的建设就是要你这样的好法律人啊!
建立好的法律制度是个漫长的过程!
渣渣,改天借你看这个片子,就是讲一群法官变成了道德法官的故事。
可以看到,美国法律在向中国特色靠近,中国法律在向美国特色靠近。
这是个好事情啊!:lol:

[ 本贴由 海湾 于 06-11-24 11:21 最后编辑 ]
海湾 于 06-11-24 11:19 AM 写道:
法治社会的建设就是要你这样的好法律人啊!
建立好的法律制度是个漫长的过程!
印象中好久没被海湾说“好”了,一直都是黑胖子的叫。
享受一下: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