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27日消息:小事故,先让路。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快捷畅通,自12月1日起,海口将在全省率先试点,对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作出具体规定。
据警方介绍,海口交通拥堵多数是由轻微事故造成,而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迟迟不撤离事故现场,小事故常常造成大堵车。
省交警总队借鉴北京、广州经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12月1日起,每天8时至22时,在海口市区,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且无人伤亡的,或虽有人员受伤,但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受伤人员自认为伤情轻微、要求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具有以下三种情形的交通事故除外:机动车无号牌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情形之一的事故除外。
其中,单车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交通事故,可以由1名路面执勤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单车财产损失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且无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或报保险公司处理。但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无法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事故除外。
警方强调,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应当快速记录事实后撤离现场,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或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也应当迅速标记车辆轮胎位置后,自行将车辆撤离现场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报警等候处理。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的,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由交警强制撤离,将车辆拖到交警部门指定停车地点等候处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30000元至5000元的事故,虽然仍由事故大队处理,但可适用简易程序,只派1名交警出警即可;5000元以下的事故,1名路面执勤交警可就近快速处理;3000元以下事故没什么争议的,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据海口警方介绍,依靠大量的路面民警和即将执行的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规则,警方处理事故能力将大大提高。警方今天也郑重向市民承诺,每天8时至22时,路面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5分钟内出警。市区白天5分钟到达事故现场,夜间10分钟到达。
[ 本贴由 号号 于 06-11-30 18:31 最后编辑 ]
南海网11月27日消息:为配合海口交巡警支队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快捷畅通,经省内财产保险公司授权,省保险行业协会今天及时推出配套保险方案。
方案说,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如涉及保险公司理赔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如属于单方责任、单车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对于符合省交警总队规定的22种单方责任交通事故,如单车损失在3000元以下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当事人应将机动车撤离现场就近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保险公司理赔时不要求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省保险行业协会强调,如涉及保险公司理赔的,当事人关于赔偿方面的自行协商,都应先征得保险公司认可。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无责任机动车应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对有责任机动车予以赔偿。有责任机动车放弃对无责任机动车的赔偿要求,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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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事故单方负全责
《规定》同时还对二十二种交通事故情形予以规范,即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事故,另一方当事人无交通违法行为或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在事故中不起作用的,前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3、遇红灯亮时继续通过的;
4、逆向行驶的;
5、车辆载物遗洒、飘散导致事故的;
6、不按规定倒车的;
7、调头妨碍正常行驶车辆的;
8、违反规定掉头的;
9、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
1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1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不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1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不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13、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14、不按规定会车的;
15、不按规定超车的;
16、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17、准备进入环行路口时不让已在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18、不按规定装载货物的;
19、不按路口导向交通标志标线通行的;
20、违反规定驶入专用车道的;
21、溜车的。
22、当事人驾车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单方面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立即定位有两种办法
1、用粉笔、石笔或尖锐的金属在轮胎的外缘与地面的接触点划T型定位;
2、用数码照相机或带摄像功能的手机,拍摄正前、正后、侧面的图像。“定位后,首先撤离,双方再自行协商,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再报警。”
(文刚整理)
南海网11月5日消息(本网记者 吉羽 特约记者 陈世清):据海口警方调查,目前,海口90%的道路堵塞是由一些小的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处理而引起的。为此,从今年12月1日起,海口警方将对22种交通小事故按简易程序,由路面民警快速处理,当事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固定事故现场,并在3分钟内先自行撤离现场,避免交通堵塞。
这22种交通小事故分别是: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3.遇红灯亮时继续通过的;4.逆向行驶的;5.车辆装载物遗洒、飘散导致事故的;6.不按规定倒车的;7.掉头妨碍正常行驶车辆的;8.违反规定掉头的;9.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1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1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不让左转弯车先行的;1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不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13.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14.单方面发生事故的;15.不按规定会车的:16.不按规定超车的;17.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18.准备进入环行路口时不让已在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19.不按规定装载货物的;20.不按路口导向交通标志标线通行的;21.非许可车辆驶入专用车道的;22.溜车的。
海口警方有关负责人称,自报警起5分钟内拒不定位撤离现场的,将予以强制撤离,并拖移事故车辆至事故处理大队停车场等待处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妨碍、阻拦民警撤离事故现场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予以拘留10日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损失3000还是5000谁说了算?说好不到5000,结果修车超过5000,保险公司认不认?
2.谁知道定位合不合标准?莫非都要参加交警的简易事故处理培训班?
不过,在市内,3000元的事故都不多。感觉有3000元,早打电话找交警来处理了。
想想,一辆停在那里的车,被一辆速度有50Km/h的车撞击,坏了后门、后保险杠、尾灯,这些东西全换,还是在4S修的,都没到5000元。:D:D
这种想法是好的,可是根据我们的经验,规定太简单,对很多情况下如何处理都没有说法;保险公司嘴上说愿意制定相关规定配合落实,实际效果估计要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