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果 于 07-3-28 10:04 PM 写道:
今天戴墨镜的煤大律师好酷啊:D:D
中国这社会很怪,
做坏事要戴墨镜、怕被好人认出。
做好事也要戴墨镜的、因为怕被最坏的人认出。
呵呵,玩笑的。
最重要的刚才忘了和同学们说了,
交警部门最后承认在2006年12月份到2007年1月份
在该路口上的确是由于交警部门自己工作的失误
导致了很多车被误拍
所以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和在这个路口被拍到的同学可致电
----交警设备科刘科长(31366832)
看能否不用亲自去处罚处就可以把单消掉
其他时间段在该路口被拍的同学到那边办理的时候
也要注意看地上那划的直行线
如果有直行线,就不应该交罚款的
不要当了怨大头啊!:lol::lol::lol:具体情况请问大满
[ 本贴由 煤渣 于 07-3-28 22:35 最后编辑 ]
收到短信了,但这几天在参加培训,去不了现场,
谢谢大满谢谢煤渣,明天赶紧电话看看
:lol::lol:哈哈,煤大律师言简意赅,句句击中要害!
今天的维权效果不错,至少JJ当着我们(包括报社记者和电视台的摄影机)的面,承认是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导致错误的闯红灯纪录,并承诺立即修改这一错误,已经交过罚款的也可以退回。
感谢积极参与此次活动的聪猪、剑客、实心、糖果果等同学。
关注明晚的“直播海南”。
今天的另一个收获是及时阻止了JJ修改道路路标,我们赶到时已经开始调油漆了,晚来半小时估计就木已成舟了!:D:D
529 于 07-3-28 12:23 写道:
强烈支持大满实际行动!
上班,不过去了……
-------------时间就好像飞度的空间,只要愿挤,总还是会有的。。。:cool::cool:
大满贯 于 07-3-28 23:21 写道:
:lol::lol:哈哈,煤大律师言简意赅,句句击中要害!
今天的维权效果不错,至少JJ当着我们(包括报社记者和电视台的摄影机)的面,承认是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导致错误的闯红灯纪录,并承诺立即修改这一错误,已经 ...
大满不是有相片么?等他们改完再拿出来相片,那他们的嘴脸。。。。。
:lol::lol::lol::lol:
今天本以为会有很多人去,因为关切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虽然不奢望有当年车友会的壮大队伍,但人总也不能少到这地步。
当然,上班确实不能走开,没办法,
有事,的确来不了,没办法,
但是如果真的能腾出时间,却又有点懒得动身,反正有人帮忙维权呢,这种思想就不太好了,这个准则应该是偏于客观来定夺,因为谁都会在主观上认为自己的确有理由不来。
当然不是因为我来了才说这话的。只是想呼吁车友会集体能“火爆”起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