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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驿站 / 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ZT)
红
#11
问问自己的良心,估计这些人拿了钱应该会睡不好吧。
菠
#12
来源:http://shehui.daqi.com/bbs/00/1587275.html 作者:实在不想顶啊 回复日期:2007-9-6 22:58: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十九年九月五日,就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徐寿兰诉彭宇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宣判的那一天,我独在天涯上徘徊,遇见包子,前来问我道,“哥们可曾为彭宇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他就正告我,“你丫还是写一点罢,给哥几个解解闷。”           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诉讼本身毫不相干,但作为旁观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司法公正”,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洋洋洒洒数千字的判决书,漂浮在我的眼前,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判决书中法官所谓自由心证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枉法裁判的荒谬;以我的最大愤怒,作为旁观者的菲薄的安慰,奉献于败诉者的判决书前。           在案件的当事人之中,彭宇君是一名外来务工者。外来务工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他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他不是“外来务工”的青年,而是牺牲在社会诚信缺失下的青年。           他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某年的金陵日报上。直到后来,也许已经是徐老太起诉他之后了,才有人指着一张报纸上的照片告诉我,说:这就是彭宇。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实体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          我平素想,能够不为世俗观念所羁绊,毅然帮助素不相识的老年人的青年,无论如何,总该是有些桀骜锋利的,但照片上的他却微笑着,态度很温和。待到案件开庭看到新闻,彭宇君也还是始终微笑着,表示以后还是会见义勇为。直到判决书宣读完毕,我才见他因为委屈,黯然至于泣下。          我在五日早晨,才知道法院宣判的事;上网查询便得到噩耗,说法院居然在原告没有尽到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悍然判决彭宇君败诉。但我对于这一说法,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某些审判人员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歪曲到这地步。况且还有证人,还有派出所所长作伪证的事实,彭宇君何至于无端败诉呢?           然而立刻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书。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枉判错判,简直是乱判,因为应当以事实为准绳的判决书却通篇都是推理。           但判决书就有表述,说他救助别人的行为“与情理相悖”!           而他垫钱的行为,判决书也认为是“与情理相悖”!           判决,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法官的自由心证,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社会大众之所以冷漠如斯的缘由了。           冷漠呵,冷漠!不在冷漠中爆发,就在冷漠中死去。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彭宇君,第一次开庭没有聘请律师。自然,他认为事实非常清楚,问心无愧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判决。           第二次开庭他仍然没有聘请律师,于是,一项没有与原件核对过的电子文档,成为了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同去的老陈又想帮他作证,但证言也没有被法院采信。于是败诉。           始终坚持问心无愧的彭宇君确是败诉了,这是真的,有判决书为证;勇敢而仗义的老陈也输了,有他自己的证言没有被法院采信为证;只有那个姓徐老太太拿着判决书表示“基本满意”。           当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被鼓楼区法院的法官从容地以自由心证加以蔑视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判决呵!           法制社会的原则,和谐社会的理念,不幸全被这几张判决书抹杀了。           但是判决书的缔造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的鼻子都是白的……。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案例,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网络暴民的发泄。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网络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网络暴民。           然而既然已经是暴民了,当然应当要暴一暴。至少,也当震慑了网友们的心,纵使时光流驶,也会在渐渐微漠的愤怒中永存记忆。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少数审判人员的素质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原告竟会这样地无耻,一是派出所所长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基层法院的个别法官漠视证据规则的判案竟能如是之从容。          我目睹某些基层法院法官的审判,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有法不依,闭着眼睛写判决书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证据规则面前,全然无视,通篇都是推断的事实,则更足为某些审判人员的荒唐,虽遭人民唾骂,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判决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败诉者在黑色的判决书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抗争。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鼓励彭宇君勇敢上诉!
菠
#13
电视视频: http://www.showdv.com.cn/play_j.asp?vid=4852# http://www.showdv.com.cn/play_j.asp?vid=4853#
米
#14
MD。。
菠
#15
彭宇的来信及其他 罗永浩 @ 2007-9-8 21:55:38 罗老师: 你好! 相信您在网上看到和您有同样想法的人很多,我很感动也非常感激。但考虑再三,我认为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捐款。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有您和大家这样的支持,对于我小彭来说已经足够了。 这里再一次向您和大家表示诚挚的谢意。 彭宇 2007-09-08 ++++++++++++++++++++++++++++++++++++++++ 1. 为了尊重彭宇本人的意见,我们决定暂停捐款的活动。 2. 彭宇和我通话的时候表示,这个官司他一定会上诉。 3. 上诉后如果彭宇败诉,我们很可能再起发起捐款的活动。 4. 即便是和我一样选择相信彭宇的读者,也请不要在这里辱骂徐老太及其家人,真相到底如何,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错帮了无赖没什么关系,但如果错怪了好人,我们永远都不会安心。
拖
#16
我们可以用捐款的方式给“正直”一次机会,那么究竟谁给法律尊严一次机会? 毫无疑问,应该支持彭宇上诉,如果二审依然败诉,那么应该支持彭宇申诉,如有捐款则用于支付上诉以及申诉的费用。在所有法律程序都确认彭宇的“犯罪”事实后,我们依然可以做最后一件事——纪念达尔文! [ 本贴由 拖拉机 于 07-9-9 07:47 最后编辑 ]
拖
#17
俺一直怀疑“测谎仪”的用途,Y的这次能不能用用看?
容
#18
我们车会的金牌律师们。当彭宇的法律顾问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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