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11
哪篇文章被盯上了,天了!!不会删掉了吧,俺来的太迟了.....::1:::1:
重分求看啊,是哪一篇??满足下俺的好奇心吧..........::6:::6:
[ 本贴由 扬明 于 07-9-28 01:34 最后编辑 ]
传说 于 07-9-27 21:02 写道: 本来你发那些帖子都没什么人看的,这下你红了。。。:D:lol::lol::lol:炒作炒作,纯属炒作! 其实,我转的东西基本都是见报的,没问题。 只有一篇,是关于广州大学城的。用百度搜索了一下,有关信息基本都删除了。 大学生基本都是十八二十岁的年轻人,思想不稳定,性格易激动,容易被坏人利用,容易造成群体事件。现在的大学生又是千家万户的独苗,出现任何群体性学生事件,都可能造成大的社会波动,于国家发展建设不利,于人民团结不利,与人民生活不利。所有与群体性大学生有关的事件,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发表播出前,都不应该发表、转载。我们要相信党和政府,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栋梁! 请其他同学以后注意!
煤渣 于 2007-9-28 12:21 AM 写道: 哈哈、我怎么觉得你学的法律用起来就向喊口号一样!呵呵 我回去后,找个时间把海湾等叫上去福山咖啡馆喝喝咖啡。 吹吹点法律人的牛吧!:lol:瞎扯,法律人没地位,吹牛×啥的,你想讲法律,但人家不和你讲 正在找工作中,方向还是我原来的投资管理类的
夏利哈哈 于 2007-9-28 08:18 写道: 瞎扯,法律人没地位,吹牛×啥的,你想讲法律,但人家不和你讲总结精辟,法律是用来管理守法公民的 :lol::lol:,双方都讲的法律才是法律,单方讲法律就是FP了。 [ 本贴由 大海 于 07-9-28 08:25 最后编辑 ]
海湾 于 2007-9-28 08:49 写道: 我妹妹以前是安全系统的,有同事的工作就是整天看国外的电视、广播,都要吐了。这算什么? 还有天天关黑屋子审A片的: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