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
#11
的确只能叹息一声。
关键的问题,是有人听到了响声。路人和乘客可能均做出了一致的证词:听到响声,然后才看到人倒在车后面。然后,糊涂法官根据这点推定车和人之间有接触(即使没有明显确凿的证据证明车有过失),也就糊里糊涂地判了下来。
判决的理由很牵强,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中国法律息事宁人的宗旨体现得淋漓尽致。
但愿二审能更公正、更有说服力。
否则。。。
以后个个都变得不会开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