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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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上涨是否应该通过大多数业主同意?总住房为360户,现入住120多户。现在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物业在向物价局申请时,业主同意栏上是商铺签署的,我们正常入住的业主,没有一个人签字。问到物业时,物业答商铺是大户主,且商铺的物业费本身就要高出我们很多,所以可以代表正常入住的业主签字,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还有一回答:现在实行新劳动合同法,物价上涨,所以他们就认为应该由我们业主担负。
商品房小区,本身就应该安装闭路电视的对吗?
[ 本贴由 十二少 于 08-4-21 09:28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