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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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钱暂时不急捐出,我们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受助对象,进行点对点式的捐助,希望我们捐的每一分钱都用在灾区人民身上,用在失去孩子的父母,失去父母的孩子身上,用在那些让我们流泪的人身上
利用救灾的名义来募捐而暂时不把钱交出去?你们考虑过后果吗?
海浪 于 08-5-15 08:13 PM 写道: 3)钱暂时不急捐出,我们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受助对象,进行点对点式的捐助,希望我们捐的每一分钱都用在灾区人民身上,用在失去孩子的父母,失去父母的孩子身上,用在那些让我们流泪的人身上 利用救灾的名义来募捐 ...赞同! 海浪一直站在法制的角度提醒大家要谨慎,我也觉得应该给予非常的重视! 虽然我们所有人都是善意的,虽然我们对组织者都给予了全部、足够的信任,但一旦面临检举,组织者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煤大律师给点专业的建议吧~~
海浪 于 08-5-15 20:13 写道: 3)钱暂时不急捐出,我们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受助对象,进行点对点式的捐助,希望我们捐的每一分钱都用在灾区人民身上,用在失去孩子的父母,失去父母的孩子身上,用在那些让我们流泪的人身上 利用救灾的名义来募捐 ...支持海浪的说法!! 其实捐给海南红十字会 再由海南红十字会汇给四川红十字会会更好些! 我们这几天募捐来的钱全部上交了海南省红十字会 所有款项都有收据为证! 有了收据为证我们就可以放心了! 因为每本收据开出的金额是要和现金对上的!作假不太可能,也不敢! 相反 每天这么大量的个人或是小组织团体直接汇给四川红十字会 没有收据没有凭证无据可查,挪用的可能性更大了!
蓝普 于 2008-5-15 13:10 写道: 现在是救灾,以后是扶贫,不是一码事!醍醐灌顶啊,兰普远见
海浪 于 08-5-15 20:08 写道: 海南省红十字会也是把捐款集中后汇给四川省红十字会的,不是海南省红十字会直接把捐款分给灾民。海浪书记理解错了。我说的点多点是指地方红十字会,本人语言表达不完整::38:不 是个人::27: [ 本贴由 天天乐 于 08-5-15 23:51 最后编辑 ]
传说 于 08-5-16 11:31 AM 写道: 有没什么渠道买这些东西送到灾区就好了。。以往的感觉,支援灾区的物品夹杂很多滞销积压品,费半天劲运去了人家也没法用,真是丧天良。。。这张单子,这些在我们看来再简单不过的东西。。。婴儿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去哪找到这个渠道呢? 个人认为这是很好的捐助方式,也是看得见的。 我们的捐款能支持其中的某一项就好。 [ 本贴由 修歌 于 08-5-16 11:37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