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新老车友回家!本站为历史数据展示站点,如需发布内容请关注后续小程序。
会员互助 / 求助:土地证可以法院判决过户吗?
花
#11
海口坡博村三幢“姐妹楼”事件余波未平,海口汽车南站对面一幢三层小楼则在城管部门两次下达停工通知后强行封顶……海口市中心的一些城中村,村民违法建设私宅近年来有蔓延之势,其违建的理由,关键在于房价节节攀升及私宅报建无门。而记者昨日从规划、国土部门获悉,私宅报建禁令在五年前叫停之后,时至今日仍没“开禁”的迹象。      现状:城中村住户举债建房       “不是说海口市中心的私宅报建一直未开禁吗?位于琼山区城东攀(上)丹村咋就建这么多私宅,也没看到执法部门前来制止。”近日,有市民向记者投诉,称到底海口的私宅报建禁令是真禁还是假禁,为何近来在市中心的一些城中村都陆续有私宅拔地而起,有关部门虽然前往查处,但村民兴建的私宅仍在封顶入住。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攀(上)丹村私宅建设现场看到,放眼过去,这里的私宅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有正在挖地基的,有正在平整宅基地的,有正在砌墙的……整个场景不亚于一个庞大的工地(如图)。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这片在建的私宅不下10幢,有的私宅已封顶,高的达六七层。      在短短的大半年时间内该地段冒出这么多的私人建筑,这些村民业主为何要私自建房呢?记者在现场专门就此采访了一些业主。一幢已打好地基的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从今年初开始,他们便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打地基,准备盖上几层楼高的新房子。“建房的钱都是借来的,但不管怎样都比去买商品房好。”陈先生说,现在海口的房价这么高,买一套房子不容易,自家有地为何不自己盖呢?      另一名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在这片地段上盖房子的业主一部分是攀(上)丹的村民,一部分是合伙建房人,业主一般准备最低建3层,高的有7层。而为了建房,每户村民估计都要花掉20多万元,有的还更多。建房款中大部分都是村民借来的。      调查:建私宅大多手续不全       “现在很多房子已建成或建了一半,有的正准备建,但没有看到相关部门进行阻止。”采访中,当记者问及几名业主有无相关手续时,有的业主表示,自己花钱建的房子不会是违章建筑,他们认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没什么不妥。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该村村民大部分都没有领到土地证,村民也没有建房子需要报建的习惯,所以没向有关部门申报。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他家原来的房子被拆了,他们一家几口没有房子住,只能租房子住,每个月的租金高达几百块钱。现在,如果在自家的宅基地上不能报建私房,都不知道该去哪找房子住。      那么,这片私宅的开建或封顶,有关执法部门是否知情?随后,记者来到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相关情况。据该局城管大队办案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片在建的私宅,前段时间该局接到国兴大道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的举报后,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当时举报人举报的只有三家,他们就查了三家。”该负责人称,当时执法人员要求三户业主出示相关证件及手续,三业主均未能提供,为此,执法人员已向三户业主下达了停工通知。当记者向该负责人反映,这片在建的私宅不止三家,而且业主们一直在开工建设时,该负责人说,因为这片区域原属美兰区城管负责,在执法局成立之后才他们才接手,相关情况不是很清楚。      私宅报建何时“解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海口坡博村、府城镇等处的私宅未报先建的现象也屡屡发生。那么成片开建的私宅,是否经过规划部门的报建?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已对私宅报建“解禁”了呢?      昨日,记者来到海口市规划局建筑规划管理科了解情况。该科一名聂姓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询后明确告诉记者,攀(上)丹村的私宅未通过规划部门审批报建,属擅自搭建的违法建设情况。      该工作人员称,海口市政府于2002年5月作出了暂停一些重要路段建设、私房报建一律停止的决定。2004年3月,海口市政府下发了私宅项目规划管理有关问题的文件,在该文件中明确指出,海口行政区划内不再审批私宅报建项目,如要申报,必须先进行成片整合后按成规模小区来申请报建。“其实在禁令之下,海口一些城中村一直在开建私宅。”该工作人员称,在私宅报建仍未开禁的情况下,像这样的违建也就越来越多,但查处都归行政执法局负责。
胡
#12
花生 于 08-5-29 01:14 AM 写道: 还有一个问题是,这是一块空地,周围还有10多块一样分割成200M的,按海口市现在的政策,如果要盖房子是不是要这些地一起报建才可以呢?
一起拿下吧!
明
#13
1、宅基地不能私自转让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用于抵押,私自虚假设定债权和抵押权无效不说,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法院不会支持。 3、现在海口城镇私人建房卡得很严,报建极其困难,买地建房三思而行。
花
#14
明月刀 于 08-5-29 11:19 AM 写道: 1、宅基地不能私自转让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用于抵押,私自虚假设定债权和抵押权无效不说,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法院不会支持。 3、现在海口城镇私人建房卡得很严,报建极其困难,买地建房三思而行。
那请教一下,怎么样才不算“私自”转让啊?是不是要到什么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其实也只是需要交比较多的税而已吧?还是根本不能转让呢? 不报建只是没有房产证而已吧? 这个也太麻烦了,我都不想说“官商勾结”逼大家去买商品房。
花
#15
胡子 于 08-5-29 09:01 AM 写道: 一起拿下吧!
组织团购?:lol:
胡
#16
明月刀 于 08-5-29 11:19 AM 写道: 1、.....................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用于抵押,私自虚假设定债权和抵押权无效不说,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法院不会支持。 3、............................
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农村村民经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在本质上是属于土地使用权,将宅基地使用权规定为一类独立的用益物权形态,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草案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不得抵押,并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这就基本上禁止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广义的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所有。[1]因此,物权法草案中规定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花生这种地不在以上之列,刚办过,:lol:没问题。
明
#17
胡子 于 08-5-29 02:05 PM 写道: 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农村村民经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在本质上是属于土地使用权,将宅基地使用权规定为一类独立的用益物权形态,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草案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 ...
是城镇宅基地?那可是老古董了,可以当文物保护了。 :lol::lol: 兼答花生: 1、宅基地属集体用地,没经过集体同意就属于私自转让。 2、报建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建房程序,不报建不是仅仅没有房产证的问题,属于违章建筑,至于处理嘛,那可是捏到别人手里了,最严重的当然是拆除了。 ::39:::39:
花
#18
被胡兄和明兄你们两个彻底搞晕了::34:::34:
明
#19
花生 于 08-5-29 05:45 PM 写道: 被胡兄和明兄你们两个彻底搞晕了::34:::34:
不晕不晕, 城镇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但海口市现在却明令禁止私宅报建, 那么即使你千辛万苦买到这块地又怎么样? 难道建个违章建筑在上面? 然后提心吊胆住着? 确实现在有好多这样的私宅没有人处理, 但万一哪天政府抽风要处理呢? 最不幸的是又选中你的房子做处理试点呢? 那时候才是哭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 如果你要买地建房,只是提醒注意风险而以!! ::39:::39:::39: [ 本贴由 明月刀 于 08-5-29 21:51 最后编辑 ]
安
#20
胡子正确
← 返回 1245 阅读 · 22 回复
本站为只读浏览站点,原帖内容原样保留,不支持回复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