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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技术 / 可以申请免罚 海南推出措施规范交警非现场...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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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hainan.net/newshtml08/2008w7r30/421140f0.htm 8月1日起8条措施规范交警非现场执法   限速50公里车速75公里内免罚   从8月1日起,全省交警非现场执法将受到8条措施的进一步规范。这是记者今天(29日)从省交警总队召开的全省交警系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单位个人不再参与监控系统投资   为规范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省交警总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规范》。   从8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出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建设和经营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应当申请财政立项和预算,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维护。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设置、使用测速监控设备的,必须报省交警总队备案,并在启用前10个工作日向群众发出公告。不符合执法主体及有关程序规定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所采集的交通违法信息一律无效。   限速50公里车速75公里内免罚款   规范要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设置在省际、市(县)际交界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严重违法行为较多、交通秩序混乱以及机动车流量较大的,或确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管理需要的路口、路段。   高速公路同一方向同一路段的固定测速监控点间距应大于10公里,国道和省道上应大于5公里。在限速50公里/小时(含)以内的路段上,抓拍到超速50%以内的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监控抓拍起始值应大于限速的5%   测速监控起拍值的设定应综合考虑法律规定、限速设定、交通状况、交通管理需要及设备的误差率等因素。起拍值的设定应当在该路段限定车速的基础上上浮应大于5%。目前,我省东线高速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全线设计限速为100公里每小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测速监控起拍值为110公里每小时。此标准同样适合西线高速、海文高速。   移动测速监控设备作为固定测速监控设备取证执法的辅助和补充,一律不准在全程已安装固定测速监控设备的道路上测速执法。   移动测速监控设备应在测速提示牌或限速标志牌后300米以外的地点使用。   违法通知书8个工作日后发出无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采集到的交通违法信息进行筛选、比对、审核,录入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同一次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录入。   监控交通违法信息应当如实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以及违法行为,并载有违法时间、地点等信息,如因客观因素影响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或因交通信号设置不规范、不清晰、被物体遮挡、损毁,拍摄的图片车辆号牌不清晰等情形的,不得作为处罚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违法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3个工作日内,向违法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通过邮寄等方式发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有条件的提供互联网、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等查询方式以便群众查询机动车违法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按规定时限录入并发出处理通知的监控交通违法信息,应视为无效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内容有错误的,应免于罚款处罚。   4种情形可以申请免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主动申请,提供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主管领导审批后,才可以清除违法记录:   (一)当事人申辩陈述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确凿的;   (二)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或特殊使用车辆执行公务的;   (四)工作人员采集录入有误的。   作者: 文刚 通讯员周平虎
修
#2
延伸阅读   海口不是一座大城市,但海口的交警俨然就是在管理一座大城市。所以,尽管海口的交通管理不尽人意,但这不妨碍海口的交警制造新闻。将十字路阻成丁字路,尽可能在马路上打栅栏,将城市公路当成高速公路管理,一会儿在红绿灯上安倒计时,一会儿又拆了倒计时,在每一个路口设置“小黄帽”,也就是他们所说的交通协管员,满城都安装摄像头,据说还有一些街道有了“绿波带”……   这些似乎还远远不够,有关媒体在不定期指责海口市民素质低的同时,近期,海口交警又出“新招”了:   有媒体报道:“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创建文明交通迎奥运,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目前正在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针对不同的交通违法热点行为,将有针对性地进行严厉打击。海口警方今天查处路面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1760起,其中教育放行1110起,这部分交通违法者的单位和居委会,将会陆续接到警方发出的《道路交通违法告知书》通报,而另外650起交通违法者则受到了现场处罚。”“据介绍,对于能够提供合法证件的交通违法者,将进行批评教育后放行。但同时,警方将出具《道路交通违法告知书》通报到交通违法者的单位或居委会,提醒单位和居委会对其个人的不文明违法行为,加强管理教育。”   为了管好马路,交警出任何招数都是一片叫好。为了配合交警的工作,媒体还应该提醒市民,还有每一个来海口的外地游客,必须做好如下准备:   一、必须带好一切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身份证是当然必须,但鉴于身份证不能反应个人的单位或者居委会信息,所以,还必须带上工作证,没有单位的个体户带上营业执照,无业游民必须带上居委会的证明,证明上必须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交警不方便发出《道路交通违法告知书》。   二、必须带上现金,没有现金带上信用卡也行。准备现金是方便交警现场处罚,信用卡是因为海口的交警配备了手提式刷卡机。总之,交警要罚你的钱,你得有钱可罚,而且要积极配合。   三、对于不肯出示个人证件,又不能现场交钱的主儿,应该准许交警当场拘捕当事人。所以,交警执勤应该随身带上大量手铐,交警应该配备大容量囚车。严格执法,只有在严管下才能管处顺畅的交通秩序来。   四、对于接到《道路交通违法告知书》的单位或者居委会,应该及时并大张旗鼓地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或仿照“文革”时期的批斗会模式开“帮教会”,或张黑榜公布《道路交通违法告知书》,对于屡犯的个人,由单位或者居委会监视居住,严重者可以送去劳教。处罚的过程或者结果要装档案,受过处罚的个人当年不得提薪。   五、对于接到《道路交通违法通知书》的单位或者居委会,没有及时采取如上的严厉措施惩处违法人的,责成单位负责人或者居委会主任写出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由上级单位株连处罚单位或居委会负责人。   总之,为了让海口的交通顺畅,全社会都来支持交警的工作。要建立交警第一的执政理念,认识到交警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交警的工作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中心。交警要我们干什么,我们就要干什么。不做交警不高兴的事,不给交警添麻烦。   以上建议,请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行么?(矢弓 )
修
#3
周日从文昌回来,在差不多到琼州大桥的限速50公里路段,远远的看见有一辆长安小面包停在天桥下,驶近了才看清是测速车。 好好的视野宽阔路面,限速50,让人更不明白的是路面上中间车道居然标的限速30,只有左侧超车道是50! 大家路过小心中招!
天
#4
修歌 于 08-7-30 04:09 PM 写道: 周日从文昌回来,在差不多到琼州大桥的限速50公里路段,远远的看见有一辆长安小面包停在天桥下,驶近了才看清是测速车。 好好的视野宽阔路面,限速50,让人更不明白的是路面上中间车道居然标的限速30,只有左侧 ...
很多人都在此处中招~
灰
#5
各地都有此类闹白的限速:mad:怎也想不出20要怎么开::27:
拖
#6
修歌 于 08-7-30 15:47 写道: ...在限速50公里/小时(含)以内的路段上,抓拍到超速50%以内的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
限速50路段可以开到75,限速60反而只能63了? ::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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