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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驿站 / 正常不正常?
夏
#11
阿四点名了,就谈谈我的看法吧 你这个东西是属遗忘物(TNND,也有人将遗失物与遗忘物当作是一回事),他捡到了,数额太小,即使不还,也谈不上犯法(是不是想说是犯罪?),如果数额较大,而且拒不归还,才谈得上犯罪(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犯法):侵占罪 捡到不还,数额又不大,属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你没有承诺过给钱,他向你要钱,属乘人之危,属无效民事行为,所以你如果觉得真想拿回来,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花上2000元请个律师,通过法院判决拿回来,当然,现实生活中的一般作法是,既然已经给了,就当作丢了吧,丢了200元总比丢手机和信息好吧,该知足啦,人生就那几十年,多知足些,会很愉快的,而且人家也已经还给你了。给了钱,再感谢人家一下,大度些,嘿嘿
小
#12
那她做得还不够好。只是给了钱.没谢谢人家.我回头批评她哈
峰
#13
报警啊~~这种属于敲诈行为
猪
#14
上面用错ID了`~ 要报警叻~~~X华个傻蛋~~
小
#15
猪头妹小毛 于 2008-8-13 09:09 PM 写道: 上面用错ID了`~ 要报警叻~~~X华个傻蛋~~
一~毛妹,别把人家暴露了嘛~
大
#16
叫她老公叫几个兄弟,拿到手机马上抓那人打一顿
米
#17
抠门猪。。 能拿得回来就不错咯,人家要是不还你 你又能怎么样人家?? [ 本贴由 米卡 于 08-8-13 23:28 最后编辑 ]
c
#18
不要助长这种风气,索要是非常可耻的。 钱,谁都想要,尤其是这种情况下更想得到一点“理所当然”的好处。 但应该建立在失主主动给予的基础上得取这个利益。 一般来说失主都会给予适当的报酬。 构建和谐社会
夏
#19
再补充一句: 如果他有证据证明为了还您这个手机,花了200元,如果这个是合理的花费,您是有义务支付的
号
#20
clever_pig 于 08-8-13 11:43 PM 写道: 不要助长这种风气,索要是非常可耻的。 钱,谁都想要,尤其是这种情况下更想得到一点“理所当然”的好处。 但应该建立在失主主动给予的基础上得取这个利益。 一般来说失主都会给予适当的报酬。 构建和谐社会
谁说的,楼主就不愿意给::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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