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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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俱乐部会员,会员被开除意味着合同的解除,双方按入会条款办。
南海散人 于 2003-8-4 02:50 PM 写道: 理事会本周六招集斑竹和姿深会员先开个会吧,交费后大家的权益如何保障也是个问题,还有组织机构、权利分配、义务履行,如何代表最广大会员的利益。。。都是问题!我没有时间呀。。。。 问题多到我头都大,总是不想让会员有负担,现在又没有相应的服务,收费总是怪怪的。。。
空心 于 03-8-4 04:15 PM 写道: 偶是新同学,不过也想说几句,说的不好请各位拍砖,不过得轻点,偶怕痛。。。。。。 同意散人的第一点,但第二,三点不太可行。。。。 1)如果采取会员制,收取会费可能不利于车友会的发展壮大。新人可能因 ...完全同意空心同学意见,就不多说了。
空心 于 03-8-5 03:15 AM 写道: 偶是新同学,不过也想说几句,说的不好请各位拍砖,不过得轻点,偶怕痛。。。。。。 同意散人的第一点,但第二,三点不太可行。。。。 1)如果采取会员制,收取会费可能不利于车友会的发展壮大。新人可能因 ...1)FB活动的余额上缴方式肯定会继续实行,但车友会的固定公共(网站等)支出较大,而余额受各FB活动规模、内容不同限制可能难以确立统一的标准,所以可挖掘的空间不大。以前出现的对城市FB和出游FB收取额度差别的讨论就是一例。 2)这里的会费应区别于其他会费性质,连“会费”的名称都要商讨。我觉得,这个会费的性质应该更偏向于自愿缴纳的性质。就是说,俱乐部会员自愿缴纳会费后除了享有一般的以及根据车友会特点具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外,俱乐部会员不得据此要求车友会提供所谓的会员服务。即俱乐部会员应相对无条件地缴纳会费。因此我觉得对此事也没有更深刻的讨论什么合同关系等法律关系的必要。如果按普通会费缴纳的模式来发展,估计车友会将演变成海南既有的一些所谓“**户外探险俱乐部”之流。 3)会费的缴纳只限定最低限额,可参考中共党员党费的缴纳方式。俱乐部会员缴纳会费的差别并不意味着会员享受权利具有差别。缴纳会费的俱乐部会员和非会员的区别对待就是在一些限定人数的FB只优先会员参加,如有新人一定要参加的,可以一次性额外收取20-50元/人的费用(这个费用估计大多数人都可以承受),费用的收取要在FB报名贴中明示,并一定要强调收取该费用的性质和用途,以突出其费用的公益性和缴纳的自愿性。我相信这样操作不会吓退喜欢FB的新人,尤其是那些已经当了一定时期的论坛会员、对车友会有基本了解的新人。 这些废话想到哪写到哪,没体系、不充分,供参考。 (灌水:楼下的,借你的……给我用2天,我就接着说…………:lol::lol::lol:) [ 本贴由 阳光椰林 于 03-8-5 07:20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