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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互助 /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简易程序)
阿
#1
关于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应当在立案只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可是现在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开庭的一个案子,到现在都快两个月了,法院没有通知我转入普通程序也没有结案。找过负责这个案子的审判员,老是推托说在办理过程中,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能怎么办?投诉他的话,向哪个部门投诉?请各位专业人士指导。
号
#2
给钱,研究-烟酒~
阿
#3
梅州 金沙湾圣廷大酒店 详谈
南
#4
按程序简易程序是三个月,如果主办法院认为时间不够可以向院长申请延长。这个主要是主办法官个人的问题了,你可以向法院院长或分管业务的副院长进行投诉。我是学法律的,在这方面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通过QQ问我。QQ:271653917 [ 本贴由 南海椰风 于 09-7-10 14:18 最后编辑 ]
烦
#5
三个月 啊。。时间还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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