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有谁了解交通规则?
今天特倒霉,我中午12点加班回家,从长堤路上和平桥时,一辆去新埠岛方向的电动车碰到了我的车尾。警察判定是我的责任,说是这里是非机动车道,如果这样机动车难道不能从长堤路上和平桥吗,上了就要负一切责任吗?撞我车的这位阿叔特难缠,到现在我还泡在医院里......还没有吃中午饭。不知道没有人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警察这样判对不对呀?!不对我该怎么办?
如果车买了保险,就算不是你的责任还是判你负全责的好,这样保险公司就可以理赔了,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方位同学可以咨询一下车会保险人士,如地瓜彩虹等。。
那警察是帮了你也帮了他,买了保险责任全揽,否则只有找那人赔,那人要是没钱就是你自己出了.
[ 本贴由 海男 于 09-8-22 19:15 最后编辑 ]
晕啊!我刚回到家吃完“午饭+中饭”,陪那电动车主等人折腾了7个小时,CT和X光都拍了,医生又开了近两百快钱的药,他就是大脚趾破了皮,连软组织损伤和肿胀都没有!他家人还是不一不饶,病历也不给我(我理赔要用),说是怕以后有什么事!电动车能骑也不让骑去修,要现金,根本不理会保险公司给定了多少损,说是和他没关系!......
哎!什么人都有,当时也是看他年纪有些大,好象没钱的样子,反正我有保险,所以关心他的伤势,警察怎么判就怎么判......所以奉劝车友会的同学,以后碰到这种事,怎么处理还要看对象是谁啊!我不会说海南话,又是位女性,在处理这种事上也很吃亏!
感谢修哥、海男和大海,车会真地很温暖:)
谢谢小雨暴雨!:)车损险和交强险,现在想想不知道能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