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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驿站 / 散布"胡斌替身"谣言者被行政拘留...
冠
#11
苏录 于 09-8-24 11:27 PM 写道: :lol::lol::lol:伙食好啊!!
如果有一天吃不起饭就到杭州开车撞人去
拖
#12
愿天天蓝 于 09-8-25 08:55 写道: 此地无银三百两,全国人民都在怀疑,怎么不把全部人都逮捕?说明是真正的顶包
::33:
啸
#13
不能怀疑ZF滴
北
#14
  据今天官方媒体报道:因首先质疑胡斌是“替身”、并在网上发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帖子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湖北鄂州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罪名是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的谣言。   中新社一篇报道说:据负责侦办此案的鄂州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介绍,今年7月20日杭州“5· 7”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的消息报道后,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即于7月21日以“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一文,造谣说“让人吃惊的是,受审的‘胡斌’竟是一个替身,中国媒体在广传有关消息的时候,竟然都没看出来,实在是可悲。”鄂州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查明的事实及获取的证据均表明,熊忠俊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胡斌替身“谣言,引发网民猜疑,误导公众舆论,扰乱公共秩序,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熊忠俊供认不讳。鄂州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于2009年8月21日对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这则消息让我感到吃惊。胡斌案一开始由于众所周之原因扑朔迷离,就引起人们一片质疑声原本很正常。当一个与先前肇事时胡斌模样不太一样的白面书生出现在法庭上遭到人们怀疑也很正常。坦率讲,历史上关于“狸猫换太子”伎俩人们并不陌生,但在社会瞩目的大庭广众的众目睽睽面前,再牛逼 的人也不敢开这种弱智法律玩笑。我曾细心对照前后俩胡斌照片分析感觉还是同一人——尽管不敢太肯定也有是“替身”的“一闪念”。这也是我为什么没有对此事发表不同意见帖子的原因。但对网友的一片质疑,对照事发后前因后果的猫腻,我认为网友质疑无可厚非。假设一下:倘若没有熊忠俊首先发帖质疑,或许就有牛忠俊朱忠俊苟忠俊什么的提出异议。“枪打出头鸟”。此刻,首先冒头的熊忠俊,自然就成了胡斌案“引发网民猜疑,误导公众舆论,扰乱公共秩序”谣言而因言获罪的第一人选。这使我突然想起前年济南一女孩也是因“造谣”大雨导致“银座超市”淹死若干人,最终以“恶意散布谣言,意图在群众中制造恐慌气氛”罪名遭到警方拘捕的“红钻帝国事件”来,不禁感到一阵惊悚寒栗。   应该说,现今传言谣言流言满天飞原因很复杂。其中最主要因素是信息不透明真相不公开所为。从这种意义上分析,有些不实之言得以传播并使一些人信以为真怨不得平头百姓,还应由一些地方官员承担本质上的责任。熊忠俊以“刘逸明”名义发的《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帖子我看过。他只是以他的“证据”和“分析”认定法庭上的胡斌是替身(这点与“红钻帝国”所谓的“恶意散布谣言,意图在群众中制造恐慌气氛”罪名还不一样)。这种怀疑没有什么大错,充其量是个分析判断失误的问题,何以谈上“因言治罪”道理?单凭一个帖子谈出自己看法,就随意把一个普通百姓抓起来,是不是有点太不“和谐”太不“民主”了吧?因此我认为,湖北鄂州警方滥用“公共权力”恣意暴力抓人,就有点有意无意在破坏“稳定”大局的专制添乱味道!   对普通民众来说,一些消息闭塞信息不畅,应公开透明的却藏着掖着故意弄得云山雾罩,加之人们分析判断水准参差各异,常常使他们无法去验证哪些信息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在这种氛围内蜚短流长肯定有市场,你总不能因为这些就随意盘夺剥夺人们谈自己看法相互传话议论的自由吧!多年来我们反复强调要“信息透明”抵制“虚假信息”。实际上现如今我们许多“信息”的真实性是不易判断的。倘若混沌之下要求每个谈看法说观点的人,都能保证他们所说的每句话每个词都真实不是流言蜚语,既不现实也无疑等于叫人闭嘴。信息有错误以讹传讹这很正常。只要不是明知谣言(请注意:不是“明知”昂)而故意去误导他人达到某种“恶意”目的,那这种传播并不触犯法律,更是合法的。《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白无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况且对某些事情的不同看法哩!?   近年来我国各类事件频频发生。原因矛盾基本不是单方的,大都为双方因果促成。许多问题诱发也多出自一些地方go-vern-ment或部门滥用权力自身不作为。越是这样,越需要社会舆论监督。作为一级go-vern-ment一个部门,面对这种现象,不是首先去动用专政机器去惩罚民众,而是应该先查找原因(尤其是自身原因),然后再去客观公正地澄清事实回击流言,当人们明白事实真相不致再上当。这,才是真正维护“公共秩序”和公仆应尽的社会职责。一味出事后先抓造谣惑众者的“柿子检软的捏”做派,既简单又无能,这不像在解决问题,而是无事生非的继续制造麻烦。   发表各自观点的言论自由评说是非,是一种成本很低效率极高的好办法。当然,各种意见的表白,既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不足怪。应该说,就目前绝大多数的批评现象(尤其是民间底层的),还都不具备“反社会反国家反人民”的蓄意。他们的批评甚至过激的言辞,不管其是否正确基本都没有恶意,甚至还是很有责任心的忧国忧民的“谏言”。对这种话语氛围,清明的权力者应该高兴给与扶持才是。把不同意见神经兮兮看做“敌对势力”,无疑是太低档次的政治伦理目光。“go-vern-ment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至于人民本身,他们不是在政治上陷于迷信,就是什么都不信并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马克思这段警语话,我认为应该是各级的座右铭。因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思维千万要不得!如果严控话语权只有自己的一种声音存在,容不得不同意见,势必会对民众心理和民族性格造成极大的消极隐患,也显公权力太霸道了。   以上啰嗦一通,无非是说,熊忠俊质疑胡斌替身再怎么有出入也只是他的看法,不等于造谣,更不能随意拘捕。如果这种因言获罪可以成立,那些故意隐瞒真相制造虚假信息、唯恐天下不乱而千方百计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的“公仆”们,岂不是早就应该把牢底坐穿了么?这都什么逻辑啊!?
大
#15
没有70码的说法前提,哪里来的这个谣言?
小
#16
不公开就这样....把人民当S子
我
#17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哈
#18
一声叹息
大
#19
哈哈 于 2009-8-27 10:08 写道: 一声叹息
该说啥就说点啥,虽然你的难处也知道,但是还是应该说点啥的好。
小
#20
律师呀...还是要说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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