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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互助 / 太恐怖了,丢车人士要关注!
苏
#11
就像公安干警枪丢了为什么那么紧张一样啊。
天
#12
苏录 于 09-9-14 21:37 写道: 就像公安干警枪丢了为什么那么紧张一样啊。
枪丢了拿去杀人没事。车为啥就不能一样呢。。国家和个人平等民主?::1:
简
#13
大众 于 09-9-14 09:06 PM 写道: 无语
台
#14
我有点不懂, 判决书中说“故被告应替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可是,车辆被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免责的,这里何来“代替”负责之说? 请懂法者解释一下。
天
#15
那为什么杀人犯买刀去杀人,为什么店主不被罚款呢?车被偷了,第二天就报警了,证件全丢,本来就打算在保险到期以后就要转手的,怎么再续保,难道还要和小偷说,我的车没有续保,拜托等我买保险再偷啊?
灰
#16
愿天天蓝 于 09-9-15 08:42 写道: 那为什么杀人犯买刀去杀人,为什么店主不被罚款呢?车被偷了,第二天就报警了,证件全丢,本来就打算在保险到期以后就要转手的,怎么再续保,难道还要和小偷说,我的车没有续保,拜托等我买保险再偷啊?
这法官该下课了
摄
#17
灰色天空 于 09-9-15 10:31 AM 写道: 这法官该下课了
这本身就是水平很差,马上要下课的法官。由于担心随时会下课,于是就想找机会来炒作一下自己,这个偷车案件正好是可以用来表现自己“标新立异”的题材。
精
#18
交强险本来就是强交险,买保险被强x,不买保险也被强x,立法不独立,执法不独立,草民只有天天被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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