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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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买的海口的房产,05年购入,交的3%的契税。交了总房款的30%,但是因为是尾房,开发商没有办法办理按揭,签的协议是交首付款后1月办理房产证,但是过了4年才办理下来,根据房产证我在银行办理了按揭,尾款9.6W,期间开发商让我交纳了1W元,开有收据,但是按揭贷款还是按照9.6W元办理,银行放款通过我的账户直接转给开发商了。应该还剩一万元还给我,开发商迟迟拖着不给。还说有个契税新政策我原来交了0.8W的税款,现在有什么新政策可能能退还一些,他也不想退了,就是拿1W来要写这个条件。我们05年的合同还规定,我交首付款后一月没有办下来房本,开发商要按照我首付款每天万分之五的金额进行赔偿呢,呵呵。请问懂行朋友,现在他们赖着不想好好给,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呢?我现在常在三亚,回海口不是很方便。怎么样能追回我的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