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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互助 / 史上陕西最牛的警卫局处长事件最新——爱卡川...
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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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0812691&extra=page%3D1 让我们用合法的途径帮助西安的同学,先为他请一位好律师吧( 捐款54433元 已截止) 刚才通过电话知道他现在还在交警队处理这个事,感觉他的头脑已很混乱和疲惫了。 现在同学在西安没有找律师,估计他也不懂这一类的事。 我想如果要从合法的途径去帮助他,估计必须先要帮他请一位律师才行,因为有些取证的问题,一定要律师才知道怎么做。而且取证的工作,不能耽误。。。 想听听同学们的建议,在西安请,还是成都请。 如果在成都请,请推荐一下好的律师。(个人感觉,川分律师就很多哈) 我会公布一个帐号,并把帐目公开,主要是用于法律援助方面的费用。 请西安的同学放心,家乡的同学们一直都是你坚强的后盾。 (再次代出事的同学感谢各位爱卡川分的同学们,你们用行动和语言完善了爱卡川分这个家的感觉。其实我们和出事的那位同学都不太熟悉,只知道他是爱卡川分的一员,但,这就够了。每一次川分有同学需要帮助时,都会有很多热心同学站出来,这就是爱卡川分的魅力) 我会随时更新捐款同学名称和金额,此款仅用于法律援助方面,最后如有多余,大家投票决定再捐给哪里。请捐款的同学,一定发一个短消息到13308000897来,写上你的ID(或姓名)和金额,我会在网上公布出来。 (特别申明,对捐款援助有异议的同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和渠道帮助同学,不必强求。其实帮助同学的方式很多,这个法律援助只是其中一项。) 捐款ID和金额:(截止10月29日11:59分,已到帐金额共计54433元) 万里层云 2000元 苏麻离青 500元 xuser793838 100元 jgbysbmj 200元 巴山夜雨时 1000元 天行者900 1000元 心想流浪 100元 万勇 200元 中国老虎 5000元 郑刚 100元 川分同学 1000元 不可言宣 500元 SHark_wang 300元 成都金沙 600元 小小刀刀 136元 my90 100元 wqazzf 200元 topztehit 100元 我是省照 100元(陕分) 唐斌 200元 李智斌 500元 luoff 1000元 徐澄 500元 自游人 666元 川分同学 300元 成都洋铲 100元 东来西往099 200元 沙狼 200元 袁莉 200元 黄梓庭 100元 爱上生活 266元 牛黄丸 200元 knight727 2000元 yf888789 100元 永林 200元 中神仙 200元 柯肃 1000元 成都小派派 200元 ztdzc 100元 dinh007 100元 黑三老幺 200元 任意剑 200元 m4ster 210元 吴涛 200元 JOE-g 100元 飞天表弟 100元 johnjh 200元 黑娃儿 200元 山羊胡子 100元 elysee167 200元 碧玉西荷 200元 张昊磊 100元 926 100元 bruceliu 100元 明明无心 100元 邹旭 200元 yangjian 100元 卖炭翁 100元 爱已爱人 1000元 冰哥 500元 阳海 120元 相当烦 100元 汪汪 200元 不为什么 400元 杜隽 200元 川分同学 500元 大S 100元 小岛大猩猩 300元(上分同学) 李茂根 100元 川分同学 100元 王英伟 200元 廖为民 1000元 老张在别处 200元 王建华 100元 令狐大灰狼 200元 倘徉人海 100元、 张昊 200元 罗清 500元 爱卡同学 100元 关我啥子事 200元 isqd88 200元 luobinhan 100元 印地哥兰 1000元 ufozq77 100元 quickwen 200元 尾巴 100元 *风满楼* 100元 御林军 120元 肖嘉靖 100元 多巴胺752 1111元 行走的桔子 200元 michaelyang 100元 幌子 100元 gwss 3300元(上分同学) 人油发电机 3600元 爱卡同学 200元 爱卡同学 100元 南云朵朵 200元 苏格兰飞人 200元 冯毅 108元 航海 1000元 耿萍 200元 欲走high留 167元 Freejet 500元 韩雯鹏 200元 willyoK 500元 曲文博 3000元 标准头 100元 磨磨她爹 500元(江分同学) 白树鳞 200元 YY914 201元 爱卡同学 100元 高永年 100元 李智勇 200元 虎云 100元 刘强 200元 lingxinag 160元 daduo 200元 一水 200元 幸运52 666元(上分同学) 六道轮回 100元 成都工薪族 100元 YOWE 100元 3花10 100元 行无边 101元 KAYEBO 100元 江湖老道 100元 瘦硕鼠 200元 yyf59 100元 空了吹D 101元 江湖郎中 500元 inflexbmw 200元 爱卡同学 200元 qingyihongxiu 100元 苦口良药 200元 小钢板 200元 灰熊熊 200元 成都水上漂 200元 孤星192 200元 愉快307 200元 DENUERLUO 100元 二手玫瑰 200元 浪尖风口 200元 WSDEN1787 200元 特别注明一点,手机短信上的ID和名字对不上的,我都写成爱卡同学。想把名字改成ID的,给我发消息。 (还有几位同学发来短信,捐几百元,估计明天才能到帐,我只公布实际到帐金额。) 捐款截止了,晚上我会先统计出来,然后帐目交于版主助理小丑鱼MM负责管理。再次感谢所有的川分同学们。
大
#2
如果实在没办法,号号的也是办法
小
#3
法律法律呀..这样积资...唉...会给有心人钻空子的..
咖
#4
严重关注中,现在的民与官斗,只有通过媒体舆论把事件炒大,小民一个只有顶贴了。
n
#5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0807920&extra=page%3D1 29日,中午派出所警官来宾馆调看了打人录像并承诺保存,但再三对我们声明由于对方军人身份他们无权调查。另外我们已向中纪委监察举报部门举报此事。
n
#6
转贴练习:西安军籍处长驾车肇事亡人并殴打受害人家属事件调查 转贴供发帖练习:对文中内容本人及xcar均不负责!!! 对此事我报以极大的关注,也通过自己的人脉,尽力去搞清真相,现在就目前该事件的处理进度,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同时,我对我下文所述内容之真伪负责。 人物介绍: 肇事人:陕西省警卫局勤务二处处长 王文林,经典语录:不就是个交通事故吗?大不了判3年,还坐不了几天牢。 肇事人的哥哥:陕西省法学会理事、商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九三学社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王碧林,经典语路:以他在西安的本事,绝对不让他弟弟坐一天牢。 受害人:著名编辑 林海,笔名:卓一刀或卓叶 事故中去世的是卓编的爱女,林小丁。 事件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下午14点左右, 地点在西安高速未央收费站以北1350米西铜高速(受害人表示,这个位置由西安交警办案警员告知,我暂无法核实),限速为120公里/小时(暂无法核实,但根据交通安全法关于高速公路限速的有关规定为小型车速度上限120公里/小时,速度下限60公里/小时)。 事故由肇事者王文林驾驶的切诺基违章停车并命人搬开隔离栏后违章调头,突然驶入反向车道所致受害者车辆刹车不及酿成事故(交警已作记录)。事故发生后,由于被害人的女儿颈部折断,救女心切离开了,回到肇事地点时,现场已经清理完毕,办案警员告之被害人肇事车辆为武警临牌,肇事车辆无上户无保险,并且肇事人王文林已将车牌撕毁,故无车牌原件(被害人口述)〖能在当时就撕毁车牌,足显其蛮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28天,警方仍然未出具责任认定书,其合法的推托依据为:车检未完成。〗 〖就目前而言,以下几项内容是经过司法程序认可的: ⒈王文林的白色切诺基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停车并命人搬开隔离栏后违章掉头,此条违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确系违法。 ⒉王文林的白色切诺基未上户未缴交强险,该车已行驶四年,此条违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五条,确系违法。〗 肇事事故处理过程中,警方以对方是现役军人为由,直到第三天才告诉受害者肇事司机的姓名,但是始终不透露肇事者的所属单位〖鉴于官场中的利弊关系,警方选择了慎重对待,在此问题上,我个人表示理解〗。10月3日警方对事故中死去的女孩进行了尸检,并于10月6日出具了血检报告和尸检报告。受害人直到第十四天才找到了肇事者的单位,肇事者的单位对此事件表示不知情,但处理态度与接待受到了受害方的认可。而警方仍未出具车检报告。 在与对方所在单位协商过程中,又出现了肇事者王文林所使用的临牌查不出来的情况,王文林声称是他自己用电脑制作的〖这一声称的真实度无法确定,但是其在事故当天使用车牌确系武警临牌,所以他只能在套牌与制假牌中择其一了,也许是这样的窘镜导致了王文林酗酒滋事的诱因〗。 〖就目前而言,王文林使用的车牌成了重大问题,如果王文林使用的武警临牌是借用他人的真车牌,那么就不构成犯罪,按照军队里的规章制度处理。但如果是他自己伪造的,如何界定军籍人员制作假军牌的处罚,我倒是没有接触过类似的案例,不知道民法与刑法是否管用〗 肇事者王文林于10月20日23时冲到受害人的暂住所,恐吓并动手打人,并侵害了受害人与受害人的父亲、母亲、妻子,也包括警卫局的同事。并说了不少张狂与伤人的言语〖据说酒店监控录象、酒店保安、警卫局同事及110民警都能作证,事件的真实性无庸质疑。但是具体的言辞与王文林伤害他人的手段,因为我没有亲眼见到录象,就不发表意见了〗。这一事件直接导致受害人全部四名在场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出现严重问题,连同行的警卫局同事都受了伤〖我的评价:丧心病狂,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10月21日,肇事者王文林的哥哥王碧林律师作为王文林的代表,在协商中提出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让受害人去警方将事故责任改成对等责任〖这里我要插一句,类似的案例我接触过多例,无一不是在改为对等责任后,撕毁口头约定,所以在这一原则问题上,受害者没有让步,是非常理智和明智的〗。若将20日王文林打人事件和21日王碧林的带有欺诈性质的协商条件及其它张狂言论结合在一起看,这是带有迫害性质的行为,是对受害人身体与心理的双重打击〖身为律师的王碧林,想必不会让受害人留下任何书面或影象资料〗。 10月27日18时,受害人又接到警方通知前去了解情况,20时找宾馆交涉对方拒绝提供打人录象并被告知录象只能保存10天。 10月28日上午,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车检报告中,肇事者王文林对受害人88公里/小时的速度提出异议,于是又要按程序进行复检。〖为什么一件责任归属清楚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这么难制作?我对警方办案人员所承受的来自于上方和王文林派系权力人物等的压力表示非常理解。而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我认为可以这么理解:⒈对方想通过本土优势打疲劳战,拖得越久,受害人越心力憔悴,何况受害人死去的女儿还无法入土为安,一旦受害人忍受不了先行火化,那么到时候又可以增加一些胜诉的几率。⒉反复验车,是办案警员迫于压力变相同意了肇事人的拖延时间的要求,往好了想,是为了在车检中寻找对受害人不利的证据,可是警方对车检作出的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权威的,多次车检并不能改变结果,何况肇事人王文林只是对车检中的车速提出异议,那么,作为正常人的我,只能恶意的揣测,这种环境下要求反复车检,有没有可能是肇事人想要制造些对受害人不利的证据呢?假军牌他都敢自己做了,私以为,可能性并不是没有〗。 10月28日,警方已经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承诺保存宾馆打人的录象,与宾馆也达成协商一致。〖问题在于,受害人依旧无法获得影象资料,也就说,证据都在别人手里,自己依然被动〗 10月29日中午办案警员来宾馆调看了打人录象并承诺保存,但对受害人再三强调警方无权调查军籍肇事者,但已向中纪委监察举报部门举报此事。〖很欣慰的看到,警员在面对肇事方压力下,仍能坚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受害人指引道路,我虽为局外人,但也要对您表示敬意!相信在更多的像您这样的警员面前,能让亡故的女孩得以昭雪〗 〖截止到目前位置,对受害人来说,优势与劣势分别如下:〗 〖优势⒈肇事责任清晰,系对方违反交通安全法导致的全责交通亡人事故。劣势⒈肇事人在当地有能力干扰执法交警部门的正常工作。〗 〖优势⒉当地交警部门的友人告诉我,西安的报警录音是永久的。劣势⒉对肇事人有没有能力删除录音的问题上,友人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 〖优势⒊肇事车辆无户无牌,系套牌或自制假军牌。劣势⒊肇事人为现役军籍(这将是最大的麻烦),如事故当天有任务在身,事故的处理将有重大变化。〗 〖优势⒋肇事者对受害人身心侵犯的丑恶嘴脸,甚至醉酒打人波及到无辜同事,此人必然长期得罪很多同僚与下属。劣势⒋能够培养出这样恶劣的性格和丑恶的心态,其背后支撑的权势不可小看。〗 〖优势⒌打人事件有多方证人与监控录象。劣势⒌目前未取得任何监控录象的原件或副本,没有手握证据的主动权。〗 〖劣势⒍肇事者对受害人采取拖延战。经过打人事件后,受害人的父母与妻子健康状况都出现问题。〗 〖劣势⒎肇事者的哥哥王碧林为当地政法界知名人士,名律师,自称在当地有遮天之手。〗 〖劣势⒏肇事事故中死去的小丁丁仍然不能火化,对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心理是一种莫大的煎熬与伤害。〗 〖劣势⒐虽然受害人拥有直至北京高院的上诉权利,但是肇事者及其哥哥通过自己的关系在势力范围内作出终审也不是没有可能。〗 〖很明显,受害人想要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就必须依靠舆论和媒体的力量,将上述劣势中的⒈⒉⒋⒌⒐通过大众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及栽赃迫害,才能转劣势为优势,将肇事者依法惩办。而肇事者的拖延时间,很明显动机是不单纯的,凭借王碧林大律师的能力,各种公关活动已经展开很久,百姓呼声与舆论压力已经成为受害者唯一的依靠。执法部门?虽然我个人非常理解你们的难处,但是,我到目前还没有看出来您们是向纪律原则多一点,还是向权势多一点,毕竟已经有不少原则性的问题已经被您们暧昧掉了。〗 §§§附:本文中提到的部分法律文献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㈠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㈡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㈢骑、轧车形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㈣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㈤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㈠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㈡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㈢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㈣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天
#7
只能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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