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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月,聆听了易中天在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上的演讲,感慨良多。刚在网上搜到,贴与大家分享。
法家与法治——易中天在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上的演讲(转帖)
易中天:谢谢主持人。首先,还得说句套话,热烈祝贺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圆满成功!我听说这次论坛比以往的前七届规模都要盛大,都要隆重,聚集了我们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届的精英,刚才我也有幸聆听了张院长的演讲部分,还有刚才两位提的问题,深有感触,觉得不但演讲的水平极高,问题的水平也极高,比我经常问到的问题水平高多了。刚才深圳律师协会的会长谈到了律师的尊严问题,我想就从这里说开去。实际上问题由来已久,当一个法官把一个律师拷在篮球架上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感觉到奇怪,因为我们不要追溯到很远,退回到一百年,那就不是拷在篮球架上的问题了,现在也抽一个签子扔下去,20大板。为什么我们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缺少法治的传统,因为今天我听说我的演讲要作为呈堂供词记录在案,还要公开发表,所以我强调一下,我说的这个法治,拜托记录员记录清楚,治理的治,不是制度的制。6月份请来的法学界的泰斗江亭先生,一再强调水治和刀制的事情,我也拜托媒体朋友们,我们说的是三点水的治,所以给我的稿子是全部是制度的制。法治是什么呢?就是有法来治。所以他的准确的称呼应该是以法治国,所以的以,所以不要写成依法治国,不是依靠的依,是用法来治。依法治国还是人治,只不过这个是讲规矩,只是依照法律条文而已,而我们现在是以法治国,所以拜托记录员,拜托媒体,法治的治不能错,以法治国不能错。我们民族最古老的传统是什么呢?一个叫刑治,就是刑法的刑,打屁股的刑。还有一个叫礼治。这两种治理方法是不兼容的,不兼容就表现为一句话。学术界有人争论这两句话,说怎么可能礼不像富人呢?难道富人就没有礼吗?要到老百姓那儿去找,平民那儿去找。其实他们没有弄清楚,这儿说的礼,不是说人民群众当中没有礼,不是说老百姓见了面都没有礼貌,不是这个意思,它是指一种治国方法,叫礼治。礼治是什么?就是按照礼的规定来对待某些人,谁呢?贵族。这个贵族指的是西周封建之后秦灭六国之前,民主制度条件下的贵族,他们是四种人,天子、诸侯、大夫、士,然后才是富人。礼,用礼来解决各种纠纷,包括刑事问题和民事问题,这个只限于贵族阶级内部,贵族阶级内部出现了民事问题或者是刑事问题,是用礼的那一套规范来解决,那么平民百姓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用刑律来解决。这两种方法不兼容的,叫做礼治和刑治。那么到了春秋的时期,礼坏月崩,一部分思想家提出了法治的观念,这就有了分歧了,孔夫子怎么说的呢?孔夫子说,导之以正。如果你用刑正手段和刑法手段,来治理这个国家,他的结果是什么呢?老百姓不敢犯罪,但是没有羞耻心。没有羞耻心的结果是什么呢?仅仅是不敢犯罪而已。一旦有条件犯罪,他还是想犯。所以不顶用,顶用的是什么呢?孔夫子说是导之以德,齐之以礼,由此且得。孔夫子说用什么来治国呢?用道德来治国,用礼仪来规范,这样所有的人都不想犯罪,因此孔夫子认为这是治本之策,所以产生了新的分歧,就是德治和法治的分歧。这是春秋以后的新分歧。儒家是主张德治的,就是以德治国,法家是主张法治的,以法治国。我今天要讲的标题是法家与法治。就是法家为什么主张以法治国,儒家为什么主张以德治国,刚才我已经讲过了这个道理。以法治国的结果只是不敢犯罪,以德治国才能做到不想犯罪,这是儒家的思想。而法家及其代表人物韩非的观点是什么呢?一个人不想犯罪是不可能的,所有人都是想犯罪的。好了,为什么法家认为所有的人都是想犯罪的呢?因为法家或者韩非认为人性是恶的,人性天生就是恶的,这里顺便讲一句,以往哲学讲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荀子主张人性本恶,我顺便说一句,学术界普遍流传的说法我不同意,孟子不主张人性本善,孟子主张人性向善。这里有一个人叫告子跟孟子辩论,告子说人性无善恶。人性就像水一样,水有东西吗?水一定流到东边、一定流到西边吗?没有。孟子说,是的,水没有东西,难道没有上下吗?人往高处走,水往底处流,天经地义。水是向下的,所以人性是向善的。向往的善,这是孟子的观点。荀子说不能这样看,人性分两部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叫做性,这个是恶的,人的社会属性叫做伪,这个是善。这个是荀子的观点,人性有恶,到了荀子的学生韩非那儿,人性本恶。韩非,法家认为人性就是恶的。所以人人都是想犯罪的。正因为就有一个问题,人为什么本性就是恶的呢,人为什么就是想犯罪的呢?韩非说,人性是趋利避害的。所有的人无一例外,刚才院长也讲到。律师凭什么要把自己劳动所得送给法官啊,很清楚,趋利避害嘛。怕法官作出对自己不利的判决,或者想在法官那里得到对自己或者自己当事人有利的判决,人性都是趋利避害的。只要利足够大,或者害也足够大,就有人违法犯罪。不敢违法犯罪,做点小动作,搞点潜规则,肯定是这样子。韩非讲了一个故事,大家都熟悉的伍子胥,伍子胥被触王迫害逃到吴国,要从海关过去,过昭关,一夜之间急白了头发。韩非讲伍子胥过昭关的时候,把他逮住了,伍子胥,要犯,我抓你。伍子胥说,知道大王为什么要抓我吗?因为大王怀疑我偷了他的夜明珠,现在请你搜一搜我的行李里面有夜明珠吗?守关的人全身搜一遍,没有夜明珠。因此你把我交给大王的时候交不出来夜明珠。到时候大王问夜明珠哪去了,我说被这个人吞了。守关的人说你过关吧,我不执法了。所以关键是利和害两个字,利不大和害不大可以遵纪守法,利和害大到挡不住的诱惑或者抗不住的威胁的时候,这个就讲不清楚了。韩非说人和人之间什么关系?利害关系。不是儒家讲的爱,不是儒家讲的礼啊。因为孔子讲以德治国要怎么治,让世界充满爱,做儿子的爱父亲,做父亲的爱儿子,做下级的爱上级,做上级的爱下级,这个就很好了,就和谐社会了。韩非说不可能,韩非说地主请长工割麦子,到了农忙的时候,地主亲自带着人送饭、送菜、送酒到地头给长工吃,爱长工吗?他是想让长工吃饱了多割一点麦子。长工吃饱了拼命割麦子,他爱地主吗?他是多想拿一点工钱。一个人钓鱼站在那儿不敢动,那是对鱼尊重吗?不是啊,他不敢动啊,动了鱼不上钩啊。韩非说有一个个体夫妻,做小买卖的,每天晚上两夫妻俩祷告,老婆就这样祷告,神啊,保佑我老公平安无事,挣一百块钱。天天如此,他老公就奇怪了,向神要钱要多少不是要啊,要一万块钱不是要啊。他老婆说,够了,100块钱就够咱们过日子了,你真正有10000块钱你包二奶。所以韩非说人与人之间有什么信任可言,只有利害关系。所以韩非说,所有人都不可以相信。人是靠不住的。最不可相信的是你的老婆孩子,最不可相信老婆孩子的是国王。国王为什么要防范老婆孩子?因为有一个接班人的问题,这个利太大了,一个国君按照当时的规定可以讨很多的老婆,生很多的儿子,这些儿子都想当接班人,而且这个儿子一旦接了班,跟其他儿子之间的差别那是天壤之别啊。真的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啊,不但利极大,害也极大。所以看雍正王朝,雍正当了皇帝以后,他的弟弟们是什么下场,哥哥们、弟弟们。这个非争不可的。按照当时的制度,世袭的制度,继承爵位的是嫡长子,就是法定的接班人。君主不一定讲这一套,而且当时的婚姻制度是什么,一夫一妻多妾制,正的只有一个,但是妾可以很多。女子30而色衰,他说的是妇人30而色衰,就是女人活到30就看不得了。抱歉,这是韩非的时代。现在我们5、60岁的女人都很漂亮啊。韩非的时候,因为15岁出嫁,16岁生孩子,30岁肯定不像样子了。而男人的生理规律是什么呢?丈夫50而好色不衰,男人到了50岁最有魅力啊。何况他这个制度有规定他可以有很多老婆,很可能这个君主50岁的时候就娶了一个新的进来,17岁又有一个儿子,君主爱小老婆,爱小儿子,把这个接班权力给了小儿子,大儿子不就完蛋了嘛,大儿子和他的老婆王后不就完蛋了嘛,大儿子和他的母亲为了保住这个地位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那个好色的老家伙做掉。韩非说很方便的,吃饭的时候放点东西啊,洗澡的时候让别从澡盆里出来,然后找一个医生开证明,正常死亡,心脏病突发。当时不需要律师,你不要紧张。所以韩非说以妻之亲,子之信尤不可信。所以人治是靠不住。墨子、孔子、孟子都讲贤人政治,都主张德才兼备,而韩非说什么?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人你数一数,数得出十个不?十个都数不出来?而治理国家的官员是成百上千,你怎么能够德才兼备呢?儒家说通过教育啊,可以把人教育成德才兼备,韩非说教育管什么用?韩非说你们儒家可笑,你们儒家总在说爱民如子,切不说你们做得到还是做不到,别说人民是你的假儿子。当然领导现在喜欢说自己是儿子了。周立波现在在上海讲许宗衡,他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周立波说拜托你不要讲你是中国人民的儿子好不好,你讲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们都要给你压岁钱啊。就算别说你们爱民如子,就算是亲生的儿子,父母管得住吗?有多少调皮捣蛋的儿子们,父母说他不听,乡亲说他不听,老师说他不听,衙门里的拿着绳子,他乖了。法家表达的意思是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制度。制度才靠得住,法才靠得住,法为什么靠得住?因为法不是人。所以要以法治国,要有法来治,这个没有任何人情味,铁面无私,认事不认人的法来治,这有什么好处呢?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没人敢胡作非为,因为你胡作非为的结果,胡作非为,违法乱纪,这个刑事犯罪,你的结果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家的主张是一个人一旦犯了错误或者犯了罪,必须严惩,惩罚到他根本不敢。他犯罪成本太高了,得不偿失,因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人是不会去做的。比方说我偷一瓶矿泉水,结果垛掉一个手指头,我不合算啊,我肯定不偷。如果我偷一瓶矿泉水,你说哎呀你怎么偷矿泉水呢?要不得嘛。我二天还偷。所以你必须罚得他觉得犯罪成本太高了,同时你对那些做好事的做善事的人要重奖,奖得他觉得非常的合算,比方说我和朋友两个人在路上走,看见一个老人,我上去搀扶他,政府说奖励我一套房子,我肯定天天上去干好事,天天上去学雷锋。不是说你不想犯罪,而是通过制度让人们觉得做好事是合算的,做坏事是不合算的,天下太平。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什么呢?世袭的领导人治国不困难。因为法家是维护君主制度,是维护世袭制度的,这个要讲清楚。韩非说得很清楚,像尧舜那样的圣明君主百年不遇,像桀纣那样的暴君昏君百年不遇,在位的君主是什么呢?跟我们一样普通人。道德水平一般般,执政能力一般般,很普通,庸常之人。你要指望他德才兼备,那麻烦大了,怎么可能呢。大臣们向大报告,报告陛下,天下大灾,老百姓没有饭吃,皇上说没有饭吃怎么不吃火腿肠啊。所以法家是把国家设计成一套机器,这个机器有一整套自动运转的程序,只要一启动,就自动运转,国家就非常安定。做君王的人干什么呢?启动程序就可以了。就是帝王治天下,只要按一下。这是法来人比人来治优越的地方。就是作为君主,他只需要按一下。对于这个君主在品德上有没有要求?也很简单,一碗水端平,严格执法即可。国家法律制定好了,你不要乱来,你照着做就可以了,因此他们提出三个观点,第一,制度、法律一定要公开。韩非的原话是法末如险,使民知之。要让老百姓都知道,做什么事是要得表扬的,做什么事是会受惩罚的,惩罚到什么程度,都要讲清楚了,你不能不通知。第一是公开,第二要公正,是非要分明,做好事的就要奖,做坏事的就要罚。第三要公平,任何人一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法家不但这样主张,而且这样实行,我们都知道商鞅在秦国变化,变法之处太子犯法,而且就是商鞅颁布的新法,而且太子犯法就是为了组织商鞅的新法。当然太子没有办法治,把老师治了,把鼻子削掉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家是实实在在做到了。所以法家留给我们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就是六个字,公开、公正、公平,这六个字到今天仍然是有用的。也所以在先秦诸子儒墨道法四家之中,真正被统治阶级采纳的思想学说是法家学说。秦始皇兼并天下以后,把法家学说定为国家意识形态,秦二世而亡,西汉时期把道家思想定为国家意识形态。因此后世有很多人说,中国历史上就是儒家的思想是通知思想,其实不然。汉代有一个皇帝给他儿子讲得很清楚,说儿啊,咱们汉讲的独尊儒术,是讲给人家看的,治国还得用法术啊,历代都是一样。真正起作用的是法家思想,所以我说汉武帝之后,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共同成为执政党,儒家是公开的执政党,法家是暗中的执政党,半步荣誉治天下,其实是骗人的,其实是半步荣誉哄天下,忽悠人的。忽悠谁呢?先忽悠读书人,再由读书人去忽悠老百姓。实际上通知者背后拿的是一把杀人的刀,或者用我的话说就是两面三刀,法家的思想就是这四个字,两面三刀。哪两面?杀、罚。对统治人民群众一个就是杀,一个就是罚,两手都要有,两手都要硬。三刀是什么呢?势、术、法,第一要有权势,君主、帝王必须高高在上,掌握绝对权威,拥有绝对权威,说一不二,这叫势。第二要术,权术。第三是法。儒家和法家共同成为执政党,道家成为参政议政的在野党,末家成为地下党,今天不能讲。所以在先秦诸子儒墨道法四家当中,法家是最成功的一家,但是我们不能以成败论英雄,最成功的不等于就是最好的,他只是最有用的,最管用的,对谁管用,对统治阶级管用,它是统治术,它不见得是最好的。相反,先秦诸子儒墨道法四家法家的问题是最严重的,严重在哪里呢?在他的法。江平先生在上次演讲当中强调为什么要说是三点水的水治,而不是刀制呢,江平先生说法也有两种,良法和恶法。那个制度可能是好制度,也可能是坏制度。一旦制度是坏制度,一旦法是恶法,你又执法如山,那是灾难深重。法家的政治是什么,有人说法家是暴政,以秦始皇为代表,其实也是个误解,法家是反对暴政,但是法家也反对仁政,法家的政治是苛政,法家的特点是苛,因为他强调执法如山,他不能不苛,韩非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君叫韩昭侯,喝酒喝醉了躺在床上,有一个管帽子的人小丽给他加了一件衣服,韩昭侯醒来问谁加的衣服,说是管帽子的人加的。韩昭侯说管帽子的和管衣服的统统拉出去杀掉。管帽子的人不应该加衣服,越位,管衣服的人没有加衣服,失职。这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法家的法是王法,是帝王之法,而不是人民通过民主的程序的共同约法,就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法和法律,他应该代表着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然后由全体公民或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来约法,比方说在古希腊的城邦时代,是公民共约法,是直接民主。所有公民开一个会,说我们定一条规矩,大家赞成不赞成,80%赞成就通过。我们现在是选民立法。选民作为议员,作为民意代表来讨论一部法律,代表着大家的共同利益,然后立出来的法,这样的法他一定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的。所以现代法律一定是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而法家的法是什么法,是帝王之法,管仲说得很清楚,他说在法律面前有三种人,第一种叫立法者,谁?君主。第二种叫执法者,谁?官员。第三种叫伏法者,谁?人民。就是君主立一个法,然后官员去执行,干嘛呢?统治人民。这样一个法就很清楚了,他绝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没有这样的立法精神,也没有这样的法律条款,他甚至连官员的权益都不保证。还是那个商鞅,他不是执法如山吗?他不是公平公正吗?他不是把太子老师的鼻子给削了吗?好嘛,几年以后,八年以后,老君主死了,儿子接班。刚上台,一封告状信就上去了,告商鞅,欲反。秦桧王恨死商鞅了,商鞅逃了,逃到边境上,想住店,旅店老板说,先生,请出示身份证,商鞅哪敢出示身份证啊,他是通缉犯啊。我不能收留你,这是商鞅的规定,对不起。商鞅没办法,走出门去仰天长叹。最后商鞅判的是车裂,一种是活人车裂,一种是死人车裂。商鞅估计受的刑是尸体车裂。商鞅想造反吗?不想造反。商鞅对秦国忠心耿耿,他何必要造反,当时法治上不需要证据,不需要审判,而且我可以肯定的说,商鞅判刑的时候,没有律师辩护。肯定的。而且中国古代是不喜欢律师,要律师干什么,王法呀,朕就是法律,你如果皇帝做个决定,下面找个律师来辩护,成何体统,县太爷审案子的时候你辩什么辩,我父母管,我明察秋毫啊,你辩什么辩,狡辩。只有民事诉讼的时候,可能有一些人充当略似于现代律师的角色,中国古代叫讼师,这个讼师,对不起啊,不是说你们啊,我也不敢得罪你们,我说以前,讼师叫讼棍,史书上记载是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而且中国人缺乏传统缺乏到什么程度,打官司不是好事,谁要是被起诉了,无形当中受到压力。尤其像我这样的人,如果被人告了,我要是变成被告人,是很兴奋的,易中天变成被告,被告好像就革职。所以中国人的传统是不喜欢诉讼的,你看中国的史书,如果哪个地方记载这个地方人喜欢打官司,不是好事啊。这个地方民风怎么这么坏,喜欢打官司啊。很坏的,有问题怎么办?打架啊。打架多好,成本低啊。你打官司你请律师,写状子,弄得县太爷不太高兴,就打屁股。而且明清两代大多数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吃得差不多了再判。所以中国人的律师事业真的是起步艰难,传统的压力,社会的压力,都很重。但是,一个现代社会,一定是法治的社会,而这样一个法治的社会,诉讼是很正常的事情,刚才诸位提到一个问题要解决的是,首先我希望媒体以健康的心态对待诉讼。不要再跟我好像一打官司或者一做了被告,好像天然的就是罪人。要建立现代的法治观念,要宣传这个东西,当然,今天法院院长、律师又跟我说,法官要端正心态,不能再是古代衙门里面抽一根签子就可以打人屁股的老爷心态,法官是裁判,法官不是老爷。律师呢?我觉得也要自律,不要有古代讼师的心态。中国的法制建设,需要法官和律师的合作,我说的合作是什么?不是说相互勾结草菅人命,而是说真正做到把法律、把宪法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共同的遵守、服从、执行法律,在公开公平公正方面,作出表率。在我们这样一个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家,法治建设的道路命中注定是无比漫长。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靠的是一个又一个的公正判决的案例。我们不能指望老百姓人人都懂法律,人人都懂条款,人人都懂也用不着律师了,自己当了。老百姓靠什么获得法治观念,靠什么参加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呢?就靠这些案子,就看你怎么办,就看你判得公不公平,而要获得公正的判决,不仅仅是要寄希望于法官们的公开公平公正,也寄希望于各位律师,我一直一贯认为,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当中,科学、民主、法治,三条,法治是最重要的。也是我们文化传统当中缺失的。这样一个过程,我看也就拜托各位了。谢谢。
我也有一点时间也可以回答两个问题。
主持人:易老师说可以接受大家两个问题。这就是法治。我们以最简短的方式向易老师提出问题。
提问:易老师你好,我是你的学生,我是来自江西南昌的,我是律师,也是你的学生,按照李教授的观点,第一是厦大的。你刚才谈到法治和德治关系的问题,因为我们中国是儒家文化影响很深远的国家,我们一直强调以德治国,所以孔老夫子很早就讲到,物有本末。你今天谈到法治和我们现在谈的法治,是有区别的。你是不是能在德治这一块,也谈一谈对当下中国的影响,再一个,谈一谈这个德治对当下中国的指导,有什么优势,还有什么缺点?谢谢。
易中天:我这个人毛病就是说不了假话,必须说真话。我反对以德治国。只能以法治国,德怎么治呢?比方说孔子有个学生叫载誉,载誉去问孔夫子,三年治丧时间太长了。不能吃白米饭,不能吃酒肉,不能听音乐,守在墓旁边时间太长了。孔子说你说呢?一年就够了。孔子说你知不知道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你知不知道我们要规定三年治丧啊,就是一个君子他父母亲去世以后,三年之内是吃不下饭的,穿漂亮衣服、喝酒他不舒服,他不心安理得,我请问你,你心安理得吗?载誉说我心安理得,我干嘛不心安理得。孔子说安则汝为之,你觉得良心过得去就做嘛。载誉出去以后,孔子说,为什么要规定三年呢?因为一个小孩子长到三岁的时候,父母亲就不抱在怀里了,因为要报答这个怀抱因此要守孝三年,这个载誉没有被抱过吧。道德是诉诸良心的,如果这个人觉得良心上没有什么过不去,那就可以做嘛,孔子连他学生都治不了,还治国呢。这是做不到的。第二条,以德治国它是有弊的,它最后在法律之外另出一个标准来,于是就会有私刑,现在很多人热衷于在民间设立道德私刑,前不久有个人还跟不辩论公开提出来,只要认定一个人是不道德的,老鼠过街,可以人人喊打,那不就文革。文革把刘少奇定成公贼,人人喊打嘛,人人得而诛之。只要给你扣上两顶帽子,你就成为人民公敌。这都是以德治国的结果。但是,不等于说道德是不需要的。这个话要把它讲全,因为再好的法也要由人来执行,法是好的,执法的人不好,还是不会有好结果。那要怎么办?以德驭人。所以我的完整的主张是以德驭人,以法治国。谢谢。
主持人:我们还有两分钟,最后一个问题。
提问:尊敬的易教授,我今天是抢到这个话筒的,我是您多年的崇拜者,您有一句话我记得很深刻,要让历史这只冷冰冰的动机飞起来。您是我的偶像,所以我要讲。第二,我是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法治专业,我想澄清一个问题,你刚才讲到韩非子性恶论的时候花了较多的篇幅,其实您并没有表太明的态度,在性恶的问题上您认为他对还是不对?我们重庆前几天的水灾,水灾里面有一位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就在那一刻洪水来的时候把她推上去。您对韩非子的性恶论,您再表明一下您的评价。同时我讲的您也结合起来评价一下。谢谢。
易中天:我刚才已经讲了,法家的思想学说当时是最管用的,但是其实同时它也是问题最大的,我对于先秦诸子思想总的方法论上有一个观点,一视同仁,抽象认识,现代阐释。儒墨道法四家不要认哪一家。不能直接拿来用,要进行现代阐释。这是哲学史上一场漫长的辩论,什么人性善,人性恶,我希望你不要再议这个结论。因为你如果一定要讲本性,这是讲不清楚的,无法在科学上证实,什么叫人的本性,就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但凡受过后天影响的都不算是吧,科学上是这样讲,从哪一刻算起是没有受后天影响?对不起,受精的那一刻。在妈妈肚子里就进行胎教了,所以这个结论毫无疑义,我为什么要讲先秦诸子,意义在于给我们一个智慧的启迪,这个人文学科,跟我们法院判案子不一样,法院判案子一定要有个判决,而哲学,人文学,是不需要这种结论。和法院审案子不一样,它要的是过程,当我们看,不同的观点都出来了,你看他们交锋吧,未必一定要赞成哪一家,关键是看他们辩论的过程,对于诸位来说,我觉得尤其重要,看看我们民主思想文化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是怎么辩论的,对于诸位将来的庭辩,我相信一定有帮助,因此我给自己做个广告,一个是我山之石,一个是先秦诸子,百家争鸣。都是讲述这个问题的,但是这一本书都是轻松快捷、好读,内容丰富一些,门口就有卖的。谢谢。
主持人:谢谢易老师,我们也建议大家买书作为我们中国历史培训的必读教材。再次感谢易教授。我想我们还是两点,首先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易教授的精彩演讲。第二句话,多拜托易教授多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中国的律师事业呼吁。时间非常紧迫,中间不休息。嘉宾演讲的板块到此结束,虽然大家有点依依不舍。接下来我们进入激情辩论阶段,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央视主持人撒贝宁,当然撒贝宁我就不介绍了,他和易中天一样不仅是个人名,而且是个名人,我们有请撒主持为我们做央视一般的主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0181c20100hbh6.html
[ 本贴由 海风 于 10-1-7 02:13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