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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于海南省临高县加来农场,2009年12月31日上午9点多,加来农场市场门口居委楼下的蛋糕店,城管人员因一点垃圾与蛋糕店老板发生争执,城管队长陈建春与随从打砸蛋糕店柜台。因为蛋糕老板不是本地人,不会讲临高话(本地话),不知何因与城管人员理论,城管人员就推打蛋糕店老板的父亲。随后路过此地的残疾老人肖玉诗对城管人员的打砸产生不满,上前对她们说:“你们这些行为不合法,简直无法无天,败坏党风,与黑社会性质一样。”城管队长陈建春认为肖玉诗多管闲事恼羞成怒,就上前打他,肖玉诗没有先动手和还手。城管队长陈建春和一个随从,共两人凶残地殴打一个手无寸铁的74岁三级残疾老人的额头和胸部,随后还被随从围攻。后被围观群众解围并送往医院,住院十多天,医院诊断为头部和胸部软组织严重损伤。因无钱住院,病情还没有康复,就已出院。他们这种打人的行为是否合法?难道政府赋予她们这种打人的权利吗?残疾老人应该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法律的保护,但是却被城管队长和随从凶残地殴打。我们国家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是个法制国家,事情发生这么久,还没有处理,难道背后哦有人撑腰吗?本人需要残疾人的支持和上级领导的说法!让残疾人的权益真正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