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坦白,有啥不可的?
中国的司法本来就鼓励坦白,减少浪费司法资源
俗话说:坦白从宽,把**坐*,抗拒从严,**过*
李庄不是傻瓜,肯定会算计哪样对他最好
看《手机报》,说宣判后李庄当庭表示,其认罪是基于“诉辩交易”,原想换取缓刑。
据互联网消息:在一审开庭前,曾有过有关单位想与李庄做交易的传闻,即李庄认罪只判缓刑,不认罪就是实刑。二审李庄认罪,也就给各方一个“台阶”下。但是李肖霖律师认为,如果真是出于这个目的考虑,李庄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认罪了,恰恰支持警方的观点,就是抓对了人。”
二审之后,其辩护律师高子程曾说“如果李庄是想用认罪来换取应有的无罪的自由,将是本案最大的悲哀,将是广大律师的悲哀,也将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不过,李肖霖律师认为,自由的价值太高了,任何一个人为了罪轻而认罪的行为都是应该给予理解的。
以后刑事案基本上都不需要律师了,极大地加快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