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反对强制拆迁,东西湖一农民自学“阿凡达”,在自己承包的田地里搭了个“炮楼”,自制火炮两次打退拆迁队。昨日,农民杨友德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钉子户。(6月7日《长江商报》)
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总感觉到一种悲壮和悲哀。司法哪里去了,谁来守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难道村民需要用自制土炮、自建“炮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诸如此类新闻,是我们的法制之耻。
我们要承认,地方政府是有其自身利益的,很多时候地方政府的利益是和村民利益相冲突的。特别是在当前城市拆迁中,强大的政府利益和强势的企业利益往往是一致的,而被拆迁对象如果没有司法和舆论的帮助,他们的利益往往会被扼杀。法律在种种不公面前沉默不言,暴力抗争就会成为民众维权的选择。
温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守护这个“公平正义”,既需要政府和企业带头遵守法律,尊重每个人的合法权利,更需要司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公民权利最重要的保护神。惟其如此,农民才不需要建炮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以上内容摘自:
http://discovery.china.com.cn/rollnews/2010-06/08/content_2563841.htm
长江商报6月8日报道 东西湖农民杨友德自制土炮应对征地,并炮轰施工人员。昨日,武汉警方表示,杨友德的行为涉嫌违法。东西湖政府方面也做出回应,称杨友德所提的索赔要求无依据,有关方面并没有组织强拆队及采取强征强拆行为。
昨日,武汉警方表示,杨友德自制土炮属于违法行为。至于该如何处理,东西湖警方可根据杨友德的具体行为及性质和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理。
据《治安管理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使用、处置爆炸性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对于杨友德自制土炮的行为,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据东西湖金银湖街办介绍,强拆队、拆迁队并不存在。实际情况是,当时施工方对已退土地进行平整,杨友德用炮轰方式干扰施工。
昨日,东西湖金银湖街办负责人介绍,杨友德承包25亩地,其中11.78亩早在4年前就签订了资源清退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余下的13.23亩,有关方面已就补偿事宜与杨友德协商了半年之久。至于杨友德田地里的平房,是未经批准的自建附属建筑物,属无证建筑。
关于杨友德所称协商时“要价是按政府政策来的”一说,这位负责人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余的12.23亩鱼池面积按2480元/亩的标准补偿,但杨友德坚持索要每亩2至4万元的补偿费。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批复还明确了这一补偿标准。而且,土地补偿费支付给管委会,再由管委会对被征土地农民进行生产生活安置。
7月7日下午3点,武汉土炮维权农民杨友德在其家中与拆迁方达成和解,签订了拆迁协议。
这场以戏剧性冲突开始的拆迁案,即将落下帷幕。
摘自腾讯新闻
http://news.qq.com/a/20100708/000423.htm
谁说没法治,LOOK :lol::lol::lol:
近日,中央批准:朱明国同志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曾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朱明国,之前的职务是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在渝工作时是文强的上级, 与他共过事。:cool::cool::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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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只有群众,才是推动历史车轮滚滚前进的真正动力。
土炮,也推进了法制进程。
在自个家里弄点啥都得要上报审批!
这就是中国 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