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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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尼尔向瓜瓜要某项目中介费1400万英镑。什么项目会有如此高昂的中介费?不厚为什么能付得起这么高的中介费?
2、开来曾经讲,她杀尼尔的时候有荆轲刺秦王的豪迈,足以证明她的精神不正常。早知道有杀人案为什么不举报?
小天 于 13-8-26 09:57 PM 写道真有才!:lol:
小天 于 13-8-24 05:33 PM 写道: 两个明显的漏罪 1、尼尔向瓜瓜要某项目中介费1400万英镑。什么项目会有如此高昂的中介费?不厚为什么能付得起这么高的中介费? 2、开来曾经讲,她杀尼尔的时候有荆轲刺秦王的豪迈,足以证明她的精神不正常。早知道有杀人案为什么不举报? ...1、这是重庆的一个流产的土地项目,既然没谈成,尼尔还向谁要啥中介费?还有啥中介费? 2、“荆轲刺秦王”的话,是薄听办案人员说的。 3、其实薄可能有一条罪:故意伤害罪。他说扇了王一耳光,可王说不是一耳光,而是一拳,把他打得眼冒金星,嘴角流血,明显受伤害了啊!这个应立案调查。 一直觉得小天同学很执着,“究真”的精神也让人敬佩,但过于执着,过于自信就有点偏执了。 现在天涯也放开一点评论了,你可以看看真实的网民对此事的看法,http://bbs.tianya.cn/post-law-583516-1.shtml 评论可能让你失望,你也可以当他们这种与你看法不一样的是一小撮,继续坚持自己的真理,继续鼓与呼,因为那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平民愤。 呵呵,这一次,我是看到了小天同学和开审以来喉舌说的话一样一样的。不知你啥时摇身一变,已经换上了“五毛”的大旗?与那帮不怕拍错屁股的马屁精坚定地站到了一边? 另外提醒一句,你最崇敬的方舟子先生,已经和司马南等“左粪”搞到了一起,一起抗击你力挺的中国公知JY派,这世界真乱套了……我有点好奇,不知你对此有何看法?我实在不忍心看到分道扬镳的一幕。 [ 本贴由 修歌 于 13-8-28 20:18 最后编辑 ]
修歌 于 13-8-28 19:02 写道: 1、这是重庆的一个流产的土地项目,既然没谈成,尼尔还向谁要啥中介费?还有啥中介费? 2、“荆轲刺秦王”的话,是薄听办案人员说的。 3、其实薄可能有一条罪:故意伤害罪。他说扇了王一耳光,可王说不是一耳 ...1、1400万英镑相当于1.33亿元人民币,你所说的流产的土地项目我没有在任何地方看到,翻墙也没看到,不知道修哥是什么内幕渠道知道的?能给个链接不?假如你是尼尔,你会为一个没做成的项目,找一个宣称自己与妻子没有任何个人资产的家庭索要高昂的中介费吗?不合逻辑吧? 2、“荆轲刺秦王”的话,是薄听办案人员说的。这话也没任何出处,如有,请给链接。智力稍微正常(而且立场没有偏颇)的人都不会认为薄根本不知道谷杀人的事。唯一能怀疑的就是他到底有没有直接参与而已。 3、这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民不告官不纠。 你给我看的那个帖子,其实我的观点跟是大家一样的(从前面的帖子你也看得出来),我认为薄熙来的法庭辩论逻辑缜密、非常精彩,不禁让人击节叫好。相比之下,公诉人则很菜,当然这不一定是他们自己的原因。 单单就起诉的这几个案件看,显然公诉方的证据是有欠缺的,单凭口供显然不能让人信服。但是撇开证据不说,假如你是个市长,有个商人送了几千万给你的老婆小孩,你会认为这个商人没有捞到比这更多的多好处吗?你会认为这个市长不应该承担受贿的刑事责任吗?另外你的一个下属会无缘无故的把500百万划到你老婆的账上吗?慢慢想一想吧。 显然我对这个案件是不满意的,主要还不是因为有很多漏罪没审,而是假如不清算黑打(相对黑打来说唱红都算是小事),审判就是个闹剧。 有一点还请注意:我是主张取消死刑的,我认为不管多恶劣的犯罪都不应该判处死刑。清算与判死刑是两个概念。 在对待事物的观点上,我显然是一个与别人不一样的人。我从不会因为反对而反对,或者对人不对事。所以我的观点与喉舌是否一样,取决于喉舌说的是否正确,并不是说喉舌说的就一定得反对。 另外我只推崇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我说过很多次,方舟子这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支持任何逻辑自洽的观点,包括你的,我反对任何不正确的观点,包括方舟子的。 所以只要坚持独立思考,这世界不会乱套的。 [ 本贴由 小天 于 13-8-28 23:48 最后编辑 ]